2、原告向被告申请查询时提供的资料:律师证、授权委托书、重庆吉瑞律师事务所调查专用介绍信、陈某的身份证复印件,(2015)潼法民初字第03819号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拟证明原告接受陈某的委托代为调查、收集陈某与李某离婚纠纷案件的证据材料,向被告提供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手续。3、录音光盘及相应的录音笔译记录,拟证明原告带着委托书及证件等到被告处查询陈某的婚姻档案材料,被告拒绝为原告查询和提供相关材料。被告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辩称,一、不存在原告所述的带齐手续前来查询,其只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证”前来查询委托人的婚姻资料也不符合《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12-05 21:24:53 浏览量:6930
【安商风采第三十期】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兰智慧律师——会员
重磅 | “2017年重庆市巾帼文明岗”花落索通婚姻家事中心
婚前协议约定的婚姻保证金,是否受法律保护?
法院作出判决,允许律师通过“以房查人”或“以人查房”进行调查
【资讯】《婚姻与继承法律知识》讲座
活动 | 听建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析,还有新书拿!
一起医疗事故,三份鉴定报告
子女抚养权争执不下,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轮流抚养!
史上最洋气的离婚判决书
山东枣庄律师┃借名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法律效力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好好考虑你到底想要什么,到底什么是你不能失去的,权衡利弊轻重,答案就有了。
匿名 共2个回复>
谢邀。你不用管他删不删你。他只要不找你再聊天就是一个合格的前任了。
匿名 共8个回复>
很煎熬,我喜欢他,但也不能喜欢他,因为这是一条不归路,一步一步走向深渊,我一个人去就好了,也不能让他陪我一起去,如果让他变得和我一样,我会有罪恶感。
匿名 共3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