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本案中律师为计算抚养费而代表妻子去了解丈夫的经济状况,是基于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而非用于其他目的,其角色相当于是妻子的代理人,而非毫无关联的第三人,获取信息的方式也是合法合理的。何况除特殊情况外,律师保守执业秘密既是律师的权利,同时也是律师的义务,当事人涉及隐私的资讯更不会遭到泄露。而更值得寻思的是,法院认为如果是妻子为诉请抚养费自己去申请就不算侵犯丈夫隐私,那么法院仅因信息公开的申请人是妻子的律师还是妻子本人的差别,忽略了即便是妻子获取但实质上仍会需要向律师揭露的事实而拘泥于程序正义,似乎有些矫枉过正。但无论如何,从这个案件中我们都可以观察到,印度政府及司法部门已经日渐重视对个人资讯和隐私的保护。在信息全球化的当下,印度仍没有一部单独针对个人的数据保护法。
发布时间:2018-12-06 06:23:52 浏览量:8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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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的不是单身,是想让你结束单身的人。结婚不结婚啥的我真的不在意了,我一个人就处得很好。但是老是被说,有时候会忍不住冒火。
匿名 共8个回复>
你好,首先要确定您的信件目的是怎样的
匿名 共8个回复>
对的人有很多,关键是你能不能遇到,遇到了能不能发现ta就是那个对的人~所以,看运气咯,在这之前,让自己做个可以被ta发现的人吧
匿名 共7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