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

离婚协议书在何种情况下可撤销房地产赠与行为

该《补充协议》签订在前,《离婚协议书》签订在后,《补充协议》属于赠与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签订了《补充协议》后,双方未办理房地产变更手续,该《补充协议》未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实际上已经否定了《补充协议》的赠与行为,因此,第三人及被告的抗辩理由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不予采纳,对第三人的主张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发布时间:2018-12-06 07:29:28 浏览量:8487

离婚协议公证如何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有什么意义?

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也就是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一种证明,相当于对离婚协议书更增加了一重保险,使离婚协议书更容易等到履行。可以看出,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进行的离婚协议公证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公证也不能使离婚协议书生效;而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相当于给离婚协议书上了双保险,更增加了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使离婚协议书更易于履行。王勇律师补充: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效力高于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当有数份不一致的离婚协议书时,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优于其他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约定房产归属但未办理登记,仍发生物权变更

法院审理结果:法院最终采纳了本代理人的观点,认为在民政局备案登记的《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自离婚之日起,高某即丧失对诉争房屋的所有权,双方事后达成的《补充协议》并非对《离婚协议书》书的变更,该份《补充协议》系附期限的协议,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前,不发生法律效力,且认为诉争房屋系王某对其女儿的赠与,与被告无关。基于上述理由,法院判决支持了王某的全部诉求,即确认诉争房屋归王某个人所有,高某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后高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中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高某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诉争房屋已经变更登记至王某名下。律师点评:《离婚协议书》书》约定了房产归属但未登记,不影响物权变更。

离婚律师--离婚律师--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差100万,离婚协议的陷阱你要知道

甲乙双方于二○○○年一月五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二○○○年一月二十八日在xx市xx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xxxxx公检法宿舍二栋401室)”,系指座落于xx市xx区蛇口工业401号的房屋。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男方:女方:xxxx年x月xxx日

女儿依据离婚补充协议起诉父亲房产过户,法院:驳回起诉

离婚后再行签订补充协议有多种原因,比如为了买房等原因假离婚后弄假成真或者离婚时没有考虑清楚或者一方认为离婚时被欺骗等。因离婚协议将身份关系解除、财产分割和儿女抚养“一揽子”解决,所以离婚后,在身份关系无法恢复的情况下,再行签订补充协议除非双方均一致同意,否则一旦发生争议,诉讼请求很难被支持。所以签订任何协议,均应考虑好自身合法权益,以免权益受侵害无法救济。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法条链接向下滑动阅览《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多份《离婚协议书》,到底哪份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3、协议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的效力基于现实中离婚问题之复杂性,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在协议离婚后就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从司法实践来看,只要协议的内容属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在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应具有法律效力。以上就是百恩离婚律师关于大多数当事人关于多份离婚协议哪个才有效的分析总结,百恩,只做婚姻案件的专业律所,

懂得|协议离婚如何离,离婚后主张变更离婚协议书有哪些程序

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当然,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反悔的,可于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不过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具体还是要看实际情况论定。

离婚协议中约定男方给女方经济补偿的,会支持吗?

补充协议则为当事人基于离婚协议就相关问题设定的变更处理方式,当该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无相关证据证明该协议具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时,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应受《合同法》调整。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若当事人于离婚协议中就财产争议进行约定管辖,则当事人应依约履行。(参考案例: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泰中民终字第00025号。)

「热议」对于“假离婚” 你怎么看?

双方于2012年4月离婚,并先后签署《自愿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分别对小孩的抚养以及房产、股票、存款的分割作出约定。这看似普通的“和平分手”,2013年,张小姐到福田法院起诉武先生,要求法院确认上述《自愿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无效,并对夫妻双方财产重新分割。在起诉状上,张小姐道出离婚缘由:2012年初,其再度怀孕,为了解决二胎的出生和户口问题,经武先生不断劝导,终于答应离婚,并坚称此次离婚为“假离婚”,两份协议均系受武先生胁迫所签。但武先生否认“假离婚”的说法。法院经开庭审理,最终驳回了张小姐的诉讼请求。

自写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严格来说,其实大多数的离婚协议书都是由当事人自己来书写的,当然此时有的人是手写,而更多的就是打印了。判断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并不是看以什么形式作出的,而是要符合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才行,就包括内容合法、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等等。

离婚协议中有一细节不能忽略 否则会影响到房屋买卖

涉案房屋是被告离婚后所得,产权证上仍然有其前夫名字,需要办理除名换证手续,所以签合同时中介要求提供离婚协议书。然而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第二条:“房子归乙方所有,房子贷款归甲方偿还。”其中乙方即被告鄢某,甲方为其前夫。协议并未明确房屋具体坐落及权证号,是不能办理换证手续的。鄢某为了促成交易提供了一份自行汇总制作包含具体坐落及权证号的离婚协议书给中介,因该协议未在民政局备案不能办理换证手续。鄢某称不愿意把房子卖给原告了,因为是原告违约,其没有按约定时间支付首付款,明确了之前离婚协议中房子的具体产权证号及坐落,后来也提供给中介,但不清楚是否能办理换证。法官依据原告申请从公安调取了这份补充协议并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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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好多回答,答主们讲的好多奇葩女人把我都吓着了……可是,现在的女人也不都那么奇葩吧,应该还是好女人多吧?我身边的绝大部分小夫妻都很幸福啊。所以未婚男们别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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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很同情你和你妈的遭遇。其次要说的是:其实事到如今已经没有什么挽回的余地了,腿一万步说,你们现在就算找到了他又能如何?你们能释怀吗?能原谅他吗?他自己又能释怀吗?还有脸回家吗?所谓覆水难收,既然已...[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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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纠缠,你我已经很清楚的态度,那就是深恶痛绝。但是有一个问题你考虑过没有?这是你的女朋友对这件事情的态度,她是不是也非常讨厌那个人的纠缠?还是乐在其中?如果是后者,那么你要多想一些事情,如果是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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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理解学过的知识并灵活运用。理解了才能灵活运用,所以理解应放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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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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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想形婚。请问你是哪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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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需要一个清华男生来追我看看我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啦

匿名 共1个回复>

你确定没送给她,而且也是你的心头好就要啊,别说没送给他,就算送给她,要回来也正常,当然了这样做也许会被人说不够爷们,但是也要看你付出了多少,对方付出了多少。我有个朋友为女方买的东西差不多价值数万,女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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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要毫无隐瞒的对一个人二、学会了爱与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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