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是你签了就有效,婚姻律师敲黑板强调!
徐小姐找到百恩律师,律师经过对案件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该份离婚协议并未生效,离婚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依法进行了离婚登记,是协议离婚的前提,而张李二人的离婚是通过诉讼完成的,也就是说,约定着违约情形和违约责任的离婚协议并未生效。综上,离婚协议并不是双方达成一致即可,而是一种要式、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只有通过协议离婚经过民政局登记,方可生效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何才生效?离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因此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只有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另外,还须指出一点:离婚协议生效之后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法律给了离婚双方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也就是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男女双方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无效?律师教你一句话扭转乾坤
实践中遇到经过公证的诉前离婚协议,如何认定效力的问题,一般认为,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在性质上也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双方签字后成立,在完成协议离婚手续后生效。公证的效力在于确认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不能改变协议的生效条件。律师教你一句话确保协议的效力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因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即便到了民政局门口最后发现笔芯没水而没有成功办理离婚
签订离婚协议的3个法律要点你不可不知!
2、协商一致,离婚协议可以变更或补充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时,不仅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而且必须要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前自由协商的结果,等于是处置自己权利的行为,不能出尔反尔;如果夫妻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满,那么就不应当签署离婚协议书,或者不前往办理离婚登记,但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对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的,这也是夫妻双方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
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在婚姻关系未解除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案例】双方当事人未能协议离婚,所签离婚协议所涉的财产分割内容没有生效
离婚协议书签完字就生效?协议内容中你容易忽视的五大误区!
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具有省时、省力的优势,同时也不会出现诉讼离婚再见是仇人的尴尬。但协议离婚后,因履行协议、再次分割财产而引发的争议也屡见不鲜,因此一份完善的《离婚协议书》就显得至关重要了。误区五:“男女双方名下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在协议离婚时,双方是在已知晓对方财产情况下、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而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若依据上述条款,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隐匿财产的胜诉机会。签订离婚协议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需要我们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财产、孩子等情况的具体归属明确约定,而且一不注意可能走入法律的误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遇到问题还
离婚协议中非财产分割条款是否有效
《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而且,《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只是针对离婚协议中最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条款的生效条件问题作出了规定,但并不能由该条得出即便登记离婚或到法院协议离婚的条件没有成就,而非财产分割条款仍然生效的结论。从现实生活和审判实践看,夫妻一方为实现协议离婚在
观点 | 离婚协议中非财产分割条款,效力该如何认定?
《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而且,《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只是针对离婚协议中最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条款的生效条件问题作出了规定,但并不能由该条得出即便登记离婚或到法院协议离婚的条件没有成就,而非财产分割条款仍然生效的结论。从现实生活和审判实践看,夫妻一方为实现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中可否约定双方放弃对财产分割约定反悔的权利?
所以即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双方放弃在诉讼中反悔的权利,也不会影响法院依照上述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该协议生效与否。如果约定了放弃反悔的权利,便不能对财产分割协议在诉讼中反悔,那么本条规定便会形同虚设,失去了应有的意义。那么,如果避免签了离婚协议后而对方反悔这个风险呢?我建议将二人财产分割的约定单独拿出来进行书面约定,并且签订分家析产协议,或者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协议中不能出现离婚二字,财产分割更不能以离婚为前提。这样对方就不能依据上述第十四条主张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未生效,只能按照分家
婚姻第一课 | 第三十四讲 离婚协议中非财产条款的效力
我们认为,因我国法律不认可“物权变动的无因性”,即在我国一个法律事实的有效性受导致它发生的原因的有效性影响,也就是说,如果此类离婚协议未生效,那么按该协议所进行物权变更行为将不发生法律效力。综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以协议中附带的前提条件的成立作为该协议的生效条件,且不受物权实际是否变更的影响。二、签署完毕的离婚协议书能否撤销?如前述,离婚协议书能否撤销要结合双方是否已登记离婚的事实来确定。仅双方签字、未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未生效,若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法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