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法律

论涉外协议离婚的法律适用 ——以《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为中心 | 戴霞 | 学者视点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这是我国《法律适用法》首次提出协议离婚概念及其法律适用,该概念与第二十七条诉讼离婚是否相对应?什么是冲突法意义上的协议离婚?它与国内实体法中的协议离婚有何不同?涉外协议离婚的种类、内容、适用范围是什么?涉外协议离婚的效力如何认定?涉外协议离婚与

发布时间:2018-12-06 07:44:13 浏览量:6848

【人民司法】已部分履行的附协议离婚条件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二、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认定规则《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是认定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则构成要素理论,笔者对该条司法解释进行剖析:其一,该规定的行为模式指向的是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这类协议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将离婚事实与财产分割相结合,只有离婚事实发生,财产分割协议方能生效。这类

签订离婚协议的3个法律要点你不可不知!

实际上,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就其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的,这属于夫妻双方对于自己权利的处分权,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的。那么,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是否可以就上述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呢?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法律赋予权利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可以对自己享有的权利进行任意的处分,即便是在离婚之后,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而且这些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合法的,也同样是会受到法律支持和保护的。周宏祥律师补充:3、没有法定事由,离婚协议不能反悔

协议离婚不成,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因为,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通过诉讼解除了婚姻,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权。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也是一种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不管是与离婚内容本身处于一个离婚协议中,还是单独达成的,其均含一个前提,即“如果

签订离婚协议并执行后对财产分割部分存在争议怎么办?

相关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无处不在,法律就在您生活之中,学习法律、运用

【第1624期】意思自治原则在涉外婚姻司法实践中的困境与出路

因此,国内法中,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不同,将离婚方式区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这一点在实践中基本没有争议。那么,《婚姻法》中第31条“协议离婚”和第32条“诉讼离婚”的概念是否等同于《法律适用法》中第26条“协议离婚”和第27条“诉讼离婚”的相关概念呢?前面所列的(2014)大民一终字第354号案例,是诉讼离婚案件,但援引了《法律适用法》第26条,该案是适用第26条来审查离婚协议的有效性,还是依据第27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

签好离婚协议书另一方又反悔了怎么办?

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天津坤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总结: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证据证明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应视为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后又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婚姻存续期间,写下的"财产协议“有效吗?一看就懂!

就因为有了“如果将来离婚,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分割财产。”这样一句话,就成了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我想,大多数人是无法接受的。不接受能怎么办?只能劳神伤财不断打官司啊!为什么当初不好好学习法律,或不找专业人士起草呢?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高级合伙人,家事律师,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法制栏目嘉宾,法律评论常载于各种纸媒、官媒,一针见血,看穿人心。万万没想到,财产协议约定房子归你,离婚时也未必是你的!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能否撤销?终于有权威答案了!离婚协议中六种无效的约定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可否撤销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

但是特定身份关系人之间及其与交易第三人之间有关财产关系的协议,如分家析产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夫妻财产制约定、夫妻之间的赠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合同等等,如果《婚姻法》没有具体的特别规定,应该丰富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类型。可以从《婚姻法》和《合同法》中体系解释延生出附生效条件的夫妻财产制约定,以作为《婚姻法》第19条第2款所规定的夫妻财产制约定的一种具体情形。司法实务中还应该区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和婚内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整体性”特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这一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内容也就不同于

离婚协议签订后未办理手续的协议无效?要区分四种不同的情况!

由于法律未对离婚前的离婚协议的效力给予明确的规定,对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条款有没有效力,各种各样的判例都有,当事人并不能被其中的一种判例所误导,也许你的情况并不能适用这种判例,或者当地法院有不同的观点,应当尽力按对自己有利的方式争取。另外,如果为了想尽快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做出了让步的,在离婚协议中必须明确约定如一方反悔的,离婚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务中会有争议,例如深圳地区就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条款予以认可,这样做了巨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记前,并无法律效力!

四、最高法院民一庭的意见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的,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更多法律咨询,【免责声明】:仅供学术探讨和信息共享。【版权声明】: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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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的时候,曾经我一个168(自称的,但我觉得他只有165)的初中同学跟我表白,要我做他女朋友,我好尴尬,多问了一句你为什么喜欢我这种呢?他答:我爸妈说要找个个高的改善家里的基因!我还能说什么。我心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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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千万不要太粘人,女生一定要独立,不要让恋爱填满你的全部生活,他的到来只是让你锦上添花而不是心力交瘁爱别人之前要先爱自己,一定不能爱他超过爱自己,我觉得爱一个人七八分就好了不能迷失掉自我,为他一味...[详情]

匿名 共9个回复>

答案你自己都说出来,自私的男都是只顾自己的利益面子,那会理会人的感情对待男女都一样,冷战那是是形容男的小气心胸狭小既然会对女人冷战

匿名 共0个回复>

你是喜欢她的,不要害怕不要逃避,已经伤害了她一次,该弥补了,否则你会为错过她而后悔莫及。

匿名 共1个回复>

这……谢女友邀……让我想想啊…………感觉太多了,一时想不起来……亲爱的最美的应该是她的笑,很招牌的『嘿嘿嘿』,但是其实非常灿烂又阳光,看似没心没肺,但她有她的小心思小聪明……经常造成会心一击,并且效果...[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是男朋友没能力条件和我结婚找了一个离异女人有房有车有钱呵呵这就是现实。

匿名 共3个回复>

存放婚姻档案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婚姻登记部门,一个是档案馆,结婚时间不长的,其档案一般都在婚姻登记机关,其他的,就只能到档案馆去查,如果是查本人的,写到本人的身份证就行。如果是插别人的,就只好委托律师...[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

只能报警处理能否追回来说不上如果有人说可以追回来这个人即是骗子

匿名 共4个回复>

伪程序猿前来报道。

匿名 共4个回复>

我想一想,我跟他分手了。可能称不上分手,只是结束这段恋人未满的关系吧。三个月热恋期后,他说他要考证,他很忙,于是我们从天天聊天变成一星期一次,到后来,周末也聊不上天,我问他为什么周末也不聊天,他说太热...[详情]

匿名 共8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