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法律

论涉外协议离婚的法律适用 ——以《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为中心 | 戴霞 | 学者视点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这是我国《法律适用法》首次提出协议离婚概念及其法律适用,该概念与第二十七条诉讼离婚是否相对应?什么是冲突法意义上的协议离婚?它与国内实体法中的协议离婚有何不同?涉外协议离婚的种类、内容、适用范围是什么?涉外协议离婚的效力如何认定?涉外协议离婚与

发布时间:2018-12-06 07:44:13 浏览量:6848

【人民司法】已部分履行的附协议离婚条件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二、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认定规则《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是认定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则构成要素理论,笔者对该条司法解释进行剖析:其一,该规定的行为模式指向的是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这类协议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将离婚事实与财产分割相结合,只有离婚事实发生,财产分割协议方能生效。这类

签订离婚协议的3个法律要点你不可不知!

实际上,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就其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的,这属于夫妻双方对于自己权利的处分权,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的。那么,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是否可以就上述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呢?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法律赋予权利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可以对自己享有的权利进行任意的处分,即便是在离婚之后,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而且这些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合法的,也同样是会受到法律支持和保护的。周宏祥律师补充:3、没有法定事由,离婚协议不能反悔

协议离婚不成,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因为,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通过诉讼解除了婚姻,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权。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也是一种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不管是与离婚内容本身处于一个离婚协议中,还是单独达成的,其均含一个前提,即“如果

签订离婚协议并执行后对财产分割部分存在争议怎么办?

相关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无处不在,法律就在您生活之中,学习法律、运用

【第1624期】意思自治原则在涉外婚姻司法实践中的困境与出路

因此,国内法中,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不同,将离婚方式区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这一点在实践中基本没有争议。那么,《婚姻法》中第31条“协议离婚”和第32条“诉讼离婚”的概念是否等同于《法律适用法》中第26条“协议离婚”和第27条“诉讼离婚”的相关概念呢?前面所列的(2014)大民一终字第354号案例,是诉讼离婚案件,但援引了《法律适用法》第26条,该案是适用第26条来审查离婚协议的有效性,还是依据第27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

签好离婚协议书另一方又反悔了怎么办?

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天津坤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总结: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证据证明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应视为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后又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婚姻存续期间,写下的"财产协议“有效吗?一看就懂!

就因为有了“如果将来离婚,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分割财产。”这样一句话,就成了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我想,大多数人是无法接受的。不接受能怎么办?只能劳神伤财不断打官司啊!为什么当初不好好学习法律,或不找专业人士起草呢?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高级合伙人,家事律师,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法制栏目嘉宾,法律评论常载于各种纸媒、官媒,一针见血,看穿人心。万万没想到,财产协议约定房子归你,离婚时也未必是你的!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能否撤销?终于有权威答案了!离婚协议中六种无效的约定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可否撤销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

但是特定身份关系人之间及其与交易第三人之间有关财产关系的协议,如分家析产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夫妻财产制约定、夫妻之间的赠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合同等等,如果《婚姻法》没有具体的特别规定,应该丰富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类型。可以从《婚姻法》和《合同法》中体系解释延生出附生效条件的夫妻财产制约定,以作为《婚姻法》第19条第2款所规定的夫妻财产制约定的一种具体情形。司法实务中还应该区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和婚内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整体性”特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这一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内容也就不同于

离婚协议签订后未办理手续的协议无效?要区分四种不同的情况!

由于法律未对离婚前的离婚协议的效力给予明确的规定,对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条款有没有效力,各种各样的判例都有,当事人并不能被其中的一种判例所误导,也许你的情况并不能适用这种判例,或者当地法院有不同的观点,应当尽力按对自己有利的方式争取。另外,如果为了想尽快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做出了让步的,在离婚协议中必须明确约定如一方反悔的,离婚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务中会有争议,例如深圳地区就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条款予以认可,这样做了巨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记前,并无法律效力!

四、最高法院民一庭的意见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的,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更多法律咨询,【免责声明】:仅供学术探讨和信息共享。【版权声明】: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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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有些困难了--还是你喜欢的类型……说老实话“爱情是勉强不来的”但不努力守株待兔似乎有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另一个原因--“由于工作的原因不在一起”所以,综上所述如果可以的话,我建议你尽量挤出点时间去和她...[详情]

匿名 共7个回复>

独立,智商高,情商高,善解人意,有主见,不拜金,不虚荣,有目标有追求,好吧,这是我女朋友。初三认识,一直走到现在大二。期间,出去约会跟她去高级一点的地方吃饭,不要,偏要去路边摊吃各种便宜各种好吃的便宜...[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

你翻开毛看看那的皮肤是不是有红色点点状,如果是的话应该是长螨虫了,可以买一些治疗螨虫的药来用,如886,887等,再配合打针治疗,不过外用药注意是要在没有伤口的情况下使用,如果已经被狗狗抓伤了,可以涂...[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谢邀。你不用管他删不删你。他只要不找你再聊天就是一个合格的前任了。

匿名 共8个回复>

首先,据我观察,滴滴男司机较多,妹子乘客较多,所以男司机碰到女乘客概率较大,言归正传,如果正好碰到了自己的男女朋友,叫他免单就可以了。

匿名 共9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你的前任没有把你当做发展成对象的可能,多半是因为她有男朋友了,但这个男朋友伤她的时候,跑过来找你寻求短暂的慰籍,这不是爱你。所以像个男人一样,不要回头重拾旧爱了。因为她早已不属于你,以后也不会再属于你...[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

谢邀,喜欢就是无时无刻想着他,睡前想和他说晚安,醒来想知道他起没起,会因为他的情绪,影响自己的情绪,会担心他,会想照顾他,看到好看的想买给他,好玩的地方想和他一起去,新上映的电影想约他一起看,就是任何...[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

这两天我和男朋友总是因为小事吵得厉害,原本对说分手嗤之以鼻的我,现在也会动不动说分手当然现在又和好啦,晚上我们聊天,他问我昨天晚上有没有哭,我故意说没有,他说昨天他差点被我弄哭了(想起昨晚吵架,他被气...[详情]

匿名 共7个回复>

给惊喜

匿名 共5个回复>

如果你不想离婚的话最好别去捉奸,不然你连挽回的余地也没有了。你最好想清楚抓住了你想怎么样,打人还是要钱,又不就离婚,想好了在做,冲动是魔鬼。

匿名 共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