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性质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能否被撤销

、导致感情破裂而离婚的过错方给予对方的带有赔偿、补偿性质的赠与;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另一方因此而给付的补偿性质的赠与;3、离婚协议中约定有一方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尽主要抚养义务,另一方所给予的具有抚养义务性质的赠与;4、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一方分的大部分财产,因此而个人财产给予对方的具有补偿性质的赠与;5、依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而给付的具有履行帮助义务

发布时间:2018-12-06 08:23:20 浏览量:6846

如何理解复婚后离婚协议效力?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将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是基于对子女抚养、监护的道德义务,虽然赠与行为没有完成,但父母亦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同时,双方均受离婚协议的约束,前婚的离婚协议并不能因婚姻的恢复而失效我们现在也应该知道了复婚后离婚协议效力是怎么个意思了,我们能在一起不容易,还是两个人在一起好,有什么事情要当面解决,两个人不能没事就吵架,更不能因为一些小的

【收藏】如何理解复婚后离婚协议效力?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将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是基于对子女抚养、监护的道德义务,虽然赠与行为没有完成,但父母亦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同时,双方均受离婚协议的约束,前婚的离婚协议并不能因婚姻的恢复而失效我们现在也应该知道了复婚后离婚协议效力是怎么个意思了,我们能在一起不容易,还是两个人在一起好,有什么事情要当面解决,两个人不能没事就吵架,更不能因为一些小的矛盾就离婚,还是要互相的包容互相的了解,这样才能够一直的走下去。崇法咨询

父母能否任意撤销赠与给子女的房屋

因此,朱某及李某某就有权要求李某办理赠与房屋的交付和权利转移。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李某与朱某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处理的约定具有道德义务性质,且其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的理由并不在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赠与的范围内。因此,李某不能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赠与约定。综上,李某与朱某离婚协议

中虑律师 | 离婚协议中约定给子女的房产处理思路

因此,虽然是赠与,但是涉及身份关系,不适用《合同法》中关于撤销赠与的规定,笔者认为这一观点相对于第一种观点更加合理。3、非赠与性质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观点,即这里离婚协议的约定并非赠与的性质,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而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签订的合同,并不需要子女签名认可赠与行为,也就是说受赠人没有权利表示接受或者不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认定为赠与,同时赋予夫妻撤销权,实为损害了子女

如何理解复婚后离婚协议效力?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将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是基于对子女抚养、监护的道德义务,虽然赠与行为没有完成,但父母亦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同时,双方均受离婚协议的约束,前婚的离婚协议并不能因婚姻的恢复而失效我们现在也应该知道了复婚后离婚协议效力是怎么个意思了,我们能在一起不容易,还是两个人在一起好,有什么事情要当面解决,两个人不能没事就吵架,更不能因为一些小的矛盾就离婚,还是要互相的包容互相的了解,这样才能够一直的走下去。

2017婚姻法新:离婚协议上加了1句话,法院判协议无效!

3、离婚协议中6类约定无效无效约定一: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无效约定二: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无效约定三: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无效约定四: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无效约定五: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无效约定六:约定财产归属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别人的财产;离婚时,如果夫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权问题比较明确的,可以自行写离婚协议,但是建议请专业律师审一下协议,因为缺乏法律知识,难免出现差错。温馨提示:推广的内容如有侵

黄义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书面约定一方婚前房产为另一方所有的,应认定为赠与

笔者以为,在实务中如何认定夫妻之间以书面协议方式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合法财产以及夫妻个人财产的权利归属,是属于我国《婚姻法》第一十九条规定的夫妻财产约定所有制性质,还是属于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与行为,如若是婚前一方个人所有财产,婚后或离婚时约定归另一方所有,虽在协议中未明确是赠与财产,也应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认定为赠与合同性质。

父母能否任意撤销赠与给子女的房屋

因此,朱某及李某某就有权要求李某办理赠与房屋的交付和权利转移。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李某与朱某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处理的约定具有道德义务性质,且其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的理由并不在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赠与的范围内。因此,李某不能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赠与约定。综上,李某与朱某离婚协议

2017婚姻法新:离婚协议上加了1句话,法院判协议无效!

这样的附加条款让婚姻关系变得无法确立。这不仅违背了离婚的法律性质,而且使得配偶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无法安定。同时违背了民法公序良俗的原则。3、离婚协议中6类约定无效无效约定一: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无效约定二: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无效约定三: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无效约定四: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无效约定五: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无效约定六:约定财产归属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别人的财产;离

什么是离婚协议?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三、离婚协议应包括这些: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3、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5、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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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惊喜

匿名 共5个回复>

作为一个男人,如果我自己的女朋友自己这样做,真的会很难受。如果他还爱着你,你就应该好好用心的给他做顿饭,然后等他回来,诚心的给他道歉,注意,一定要委屈的小女人的道歉,他说什么你都装可怜,委屈,不要反驳...[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

没人回答,十分尴尬。在搜狗搜了一下不过我个人觉得这句话是在劝对不爱自己的人不要太过分深情????我觉得这种人活不长久的样子啊。。。或者感觉还有一种意思,但我解释不来,所以来提问呀。。继续等待大佬。

匿名 共4个回复>

你先晾她一段时间如果她是在吊你,自然会回来找你。如果她不来找你,说明你真的不重要,正好果断处理了。

匿名 共0个回复>

你爸妈把你养这么大?为了让你去做小三嘛?好男人不会为了小三去离婚???喵喵喵?好男人会找小三嘛?你和他是真爱嘛?你觉得而已,不一定他上完你以后,回去也要上他老婆呢…15岁是什么概念?!就是你爸妈就大你...[详情]

匿名 共4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这个……我个人觉得你们开始网聊的时候一定是互相中意喜欢的而你又是一个学生拿着父母给的生活费心潮澎湃的去找他了这本身就是一种莫大得勇气吧但是到了他的城市你应该是对他的感觉就没有觉得他不是你想像中得样子觉...[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首先,你对于她的态度全部都来自于她的朋友,可以说这是非常不准确的,或者说从实际意义上来说,她根本还不是你女朋友,这种状态只不过是一种若即若离的感觉,没有当面回应你一切都是空;其次,女的都是虚荣的,都爱...[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

你越是和他闹他就越是会对你反感啊,你可以对他疏远一点

匿名 共6个回复>

这……谢女友邀……让我想想啊…………感觉太多了,一时想不起来……亲爱的最美的应该是她的笑,很招牌的『嘿嘿嘿』,但是其实非常灿烂又阳光,看似没心没肺,但她有她的小心思小聪明……经常造成会心一击,并且效果...[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

就算高考没有考得很好我也没有很遗憾毕竟和早恋没关系因为我没早恋只是感谢那个高中时期一直默默守候着我等了我三年的男孩子即使最后我们没有在一起也感谢在那段时光里你带我的温暖与力量希望你一切都好

匿名 共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