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离婚协议不履行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能进行民事诉讼。五、复婚后原离婚协议还有效吗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

发布时间:2018-12-06 08:51:35 浏览量:9049

协议离婚不成,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律师观点关于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的效力,审判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离婚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后,无论是否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都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案件中,法院可以将双方签署的协议作为判决的依据;第二,离婚协议书为附条件的协议,即双方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为前提,所以离婚协议书需在双方至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后才生效,若双方未办理协议离婚

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2014年5月21日修订)四十、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归一方所有,若不分或者明显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个人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夫妻双方连带偿还有关债务。【专家视点】1.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司法解释只规定了“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而没有写成“具有法律效力”。司法解释强调的是在协议

【案例研究】离婚协议对子女之法律效力分析

故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产权归属子女的约定在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的。但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如果仅有赠与人的意思表示,没有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无法成立。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的条款只是父母单方做出的赠与财产的意思表示,子女并非赠与合同相对人,所以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不成立赠与合同。无法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的性质为一揽子协议,其中关于财产的约定协议是与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居住等身份关系密切相关的协议,且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只能作为离婚协议的组成部分而不可

假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这里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最高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力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

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2014年5月21日修订)四十、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归一方所有,若不分或者明显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个人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夫妻双方连带偿还有关债务。【专家视点】1.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司法解释只规定了“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而没有写成“具有法律效力”。司法解释强调的是在

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2014年5月21日修订)四十、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归一方所有,若不分或者明显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个人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夫妻双方连带偿还有关债务。【专家视点】1.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司法解释只规定了“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而没有写成“具有法律效力”。司法解释强调的是在

新疆律师┃假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这里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最高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力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

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2014年5月21日修订)四十、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归一方所有,若不分或者明显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个人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夫妻双方连带偿还有关债务。【专家视点】1.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司法解释只规定了“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而没有写成“具有法律效力”。司法解释强调的是在协议

律师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问题

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归一方所有,若不分或者明显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个人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夫妻双方连带偿还有关债务。【律师解读】1.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司法解释只规定了“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而没有写成“具有法律效力”。司法解释强调的是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目的是贯彻《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行为法律效力的规定精神,倡导重合同、守信

协议离婚后关于财产分割不可不知的7个法律问题

七、协议离婚后针对财产分割问题起诉,必须要在1年内【司法实践】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均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否则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该“一年”的时间应自离婚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而非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之日起计算,且“一年”属不变期间,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或延长的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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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是遵循内心的行为,他们没有陪伴你,关心你,其实已经给你的童年造成很多缺失了,好在你爷爷奶奶一直守护你,给你爱,让你健康成长。长大后对父母关切少并不是你不孝顺(你内心只是更愿意去回报对你付出的人,...[详情]

匿名 共6个回复>

首先,千万不要去报复,不然很有可能是你的生活坠入深渊,永远难见光明未来。其次,一年多以前,为什么分手?难道没有你的原因?既然有自己的原因,也分手了,还恋恋不舍,为什么?恋恋不舍,当初为什么不挽回,要分...[详情]

匿名 共2个回复>

前任,不需要忘记。而应该留着以后缅怀青春所用,这是你人生成长的一部分。随着时间的流逝,伤口也便慢慢结痂。

匿名 共9个回复>

对的人有很多,关键是你能不能遇到,遇到了能不能发现ta就是那个对的人~所以,看运气咯,在这之前,让自己做个可以被ta发现的人吧

匿名 共7个回复>

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爱她(他);但爱一个人的前提,却是一定要喜欢她(他)。喜欢很容易转变为爱,但爱过之后却很难再说喜欢;因为喜欢是宽容的,而爱则是自私的。喜欢是一种轻松而淡然的心态,但爱却太沉重;爱...[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独立,智商高,情商高,善解人意,有主见,不拜金,不虚荣,有目标有追求,好吧,这是我女朋友。初三认识,一直走到现在大二。期间,出去约会跟她去高级一点的地方吃饭,不要,偏要去路边摊吃各种便宜各种好吃的便宜...[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

她对你不感兴趣……在继续下去把自己置于何地?

匿名 共3个回复>

你喜欢他,你家条件又不差,那就一起过呗,人赚钱不就是为了给自己底气吗?都要年入一百万了都畏首畏尾,年入三五万的人还不得得抑郁症啊。

匿名 共9个回复>

痛苦的不是单身,是想让你结束单身的人。结婚不结婚啥的我真的不在意了,我一个人就处得很好。但是老是被说,有时候会忍不住冒火。

匿名 共8个回复>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好好考虑你到底想要什么,到底什么是你不能失去的,权衡利弊轻重,答案就有了。

匿名 共2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