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指导|成都市法院离婚案件处理意见(2017)
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该赠与行为不能认定为部分有效、部分无效,而应认定为全部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其配偶是否应当对此承担偿还责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该举债人应当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该债务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其配偶对该债务不承担偿还责任。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当认定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该举债人的配偶不承担偿还责任。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款购房,女方办理按揭贷款且承担还款,离婚是为什么会被要求净身出户?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后,则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如何证明“明确表示”则需要有书面赠与协议。最好经过公证也就是说,不管登记在子女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欠债失踪,女方该如何离婚?
由于婚姻案件中第一次起诉的法官必须在查清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基础上才会判决离婚,故该女士需要尽量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仅以夫妻分居满两年为由要求离婚,由于不具备因感情不和这一法律要件,法官很可能会驳回。所以该女士需要做好两次诉讼才能离婚
【法规速递】《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记前有无法律效力?》
主要观点和理由对于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问题,审判实践中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该离婚协议具有拘束力,除非协议本身欠缺有效条件。如果婚姻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在自愿的前提下签署了离婚协议,该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内容可以视为双方当事人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只要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认定为有效。基于此,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当初达成的离婚协议作出分割财产的判决。但该协议内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该协议所涉及财产已不存在而客观上不能履行;(3)订立协议的情势已发生重大变更,履行协议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
离婚时夫妻的月供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归属对于这种情况,在离婚时首先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则按该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需要法院依法判决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先由一方使用,而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
律师答疑:父母出资购婚房,离婚时如何分配?
此种情形下,双方需保留出资时的相关证据,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建议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注明该房屋为双方子女按份共有,并注明各自的份额。第四种:李某与王某结婚后,李某父母的房子参加房改,产权登记在李某父母的名下,后李某与王某感情不和离婚,请问: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该房屋产权属于李某父母,可以视为李某和王某的共同债权,由李某父母予以偿还,然后分割。此种情形适用于李某父母出资一部分,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父母名下时,离婚时的分割原则。
北京律师|关于离婚时债务承担问题的法律知识
2、协议分担如协议离婚及法院调解离婚中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审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为共同被告,也可列约定偿还人为被告,其原配偶为第三人,判令约定偿还人偿还债务,由其原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按上述方法处理仅限于下列二种情况:一是离婚形式必须是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判决离婚除外;二是对某一共同债务由谁偿还作了明确约定。这是因为:(1)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经债权人同意或法律规定,不能将共同债务改变为个人债务。虽然原夫妻二人离婚时经协商对债务承担作了约定,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志,但不能因此改变该债务的性质;
离婚时怎样防范一方伪造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在离婚时的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而假如债务属于夫妻某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应由该夫妻个人偿还。声明快易收债权管理
E法观网 |有一种财产协议签了也是无效的......
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时备案的离婚协议该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果事后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法院仍然可以审理。如果存在显失公平或者欺诈、胁迫的情况,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撤销该协议,但必须在一年内提出,否则将丧失该权利。法院查明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将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总结一下:同样是协议,不同时间、不同目的,效果完全不同;婚内财产约定有效但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外人;离婚协议没有办理离婚或事后后悔的,协议不发生效力,可以反悔;离婚备案的协议虽然有效,但可能在一年内因显失公平或欺诈、胁迫被撤销。不要误以为签了协议一定要履行哦,婚姻中很多时候是可以“儿戏”的......附法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