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离婚协议

[离婚律师说]婚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

婚姻法律问题咨询离婚程序问题咨询,小孩抚养问题咨询,夫妻财产问题咨询,共同债务问题咨询,离婚协议问题咨询,律师在线人工咨询,更多法律问题咨询,请添加律师好友,推荐资深律师于跃帮十八年专业法律研究十余年法律工作经验代理各类案件上千件法律咨询和案件代理

发布时间:2018-12-06 11:30:03 浏览量:6475

律师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问题

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归一方所有,若不分或者明显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个人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夫妻双方连带偿还有关债务。【律师解读】1.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司法解释只规定了“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而没有写成“具有法律效力”。司法解释强调的是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目的是贯彻《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行为法律效力的规定精神,倡导重合同、守信

2018年最新:关于婚姻的3份协议,很多人没弄明白!(建议收藏)

关于婚姻与财产的问题,我们无需碍于情面避而不谈,一份合法合理的婚姻财产协议,不仅是对自身权益的保障,更是对爱的表达。===========和你一起解析法律热点,分享法律知识!

从不动产的变动看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夫妻财产制契约的法律效力(一)

在法院依据离婚协议制作调解书的情况下,该调解书对外公示的效力强。所以遇到上述情况,建议离婚当事人至法院依据离婚财产协议达成调解协议。

离婚协议中非财产分割条款是否有效

学点婚姻法,让婚姻更美一点

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2014年5月21日修订)四十、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归一方所有,若不分或者明显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个人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夫妻双方连带偿还有关债务。【专家视点】1.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司法解释只规定了“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而没有写成“具有法律效力”。司法解释强调的是在协议

域外婚姻协议司法审查比较研究|王葆莳|学者视点|来源:《中国涉外家事法律论丛》(第1辑)

对此,IraEllman教授指出,对家庭的投资包括养育子女和操持家务,但这些投资在离婚时并不产生经济回报;这样一来,如果当事人都考虑到离婚的可能性,他们就会选择对家庭投资较少而在职场投入较多;法定的财产分割制度和离婚后扶养费制度本身旨在平衡此种关系,鼓励当事人对家庭本身的投资;如果当事人通过协议规避此种制度,就会使立法目的落空。如果婚姻协议的安排对一方特别不利,就会诱使另一方提出离婚,离婚会直接损害和婚姻相关的国家利益:(1)离婚显著影响养育子女和子女福利。研究表明,更需要精神康复治疗,更容易发生反社会行为。(2)若配偶一方在协议中占据优势,其在婚姻中遇到问题时,就会倾向于认为离婚是更简单经济的

离婚协议被主张无效,弱女子寻求律师帮助

《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任先生与李女士签署的协议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该协议应认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先生应当按照离婚协议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否则,李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要求任先生履行相应的义务。婚姻家事律师认为,有了专业律师的指导,李女士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非难事。

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2014年5月21日修订)四十、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归一方所有,若不分或者明显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个人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夫妻双方连带偿还有关债务。【专家视点】1.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司法解释只规定了“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而没有写成“具有法律效力”。司法解释强调的是在

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2014年5月21日修订)四十、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归一方所有,若不分或者明显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个人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夫妻双方连带偿还有关债务。【专家视点】1.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司法解释只规定了“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而没有写成“具有法律效力”。司法解释强调的是在

洛阳律师|自己写离婚协议等于坑了自己

自己写离婚协议没有合理的法律依据很多人以为离婚协议就是为了办手续用的,在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提示下,就随便写一份协议提交,协议约定内容是否有效?是否能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专业的事,找专业的洛阳律师事务所起草一份合法合理的离婚协议,才能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比如:财产分割、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小孩抚养费金额及其交付方式等。与其自己随随便便写一份漏洞百出的离婚协议,事后引出一堆麻烦,不如一开始就委托律师,起草一份内容全面具体,合理合法,能够为自己争取最大权益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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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家家都有难念的经,我跟我老婆就是网游认识的,她现在比我更热衷于网络游戏!虽然现在都是在上班,由于她的工作岗位比较松弛所以。。。。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开电脑游戏。。。。针对于目前的网络时代的情况,针对...[详情]

匿名 共2个回复>

谢邀,喜欢就是无时无刻想着他,睡前想和他说晚安,醒来想知道他起没起,会因为他的情绪,影响自己的情绪,会担心他,会想照顾他,看到好看的想买给他,好玩的地方想和他一起去,新上映的电影想约他一起看,就是任何...[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

存放婚姻档案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婚姻登记部门,一个是档案馆,结婚时间不长的,其档案一般都在婚姻登记机关,其他的,就只能到档案馆去查,如果是查本人的,写到本人的身份证就行。如果是插别人的,就只好委托律师...[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

改变别人不如改变自己,要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是很难的。可以尝试在轻松的氛围下和他一起探讨,他所喜欢的表达爱的语言或其它方式,如果你恰好觉得能获得安抚那就最好不过了。女人都喜欢听甜言蜜语,但这对爱来说重要程...[详情]

匿名 共2个回复>

谈恋爱千万不要太粘人,女生一定要独立,不要让恋爱填满你的全部生活,他的到来只是让你锦上添花而不是心力交瘁爱别人之前要先爱自己,一定不能爱他超过爱自己,我觉得爱一个人七八分就好了不能迷失掉自我,为他一味...[详情]

匿名 共9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三十岁没有固定伴侣,只谈性不谈爱。哦对,马上三十一了还单身的我经常被身边的人说怎么还不找对象,想单身一辈子啊之类的。每次敷衍下就过去了。其实有时候也想过结婚的,羡慕一家三口的生活。只是没有合适的宁愿单...[详情]

匿名 共9个回复>

首先,你对于她的态度全部都来自于她的朋友,可以说这是非常不准确的,或者说从实际意义上来说,她根本还不是你女朋友,这种状态只不过是一种若即若离的感觉,没有当面回应你一切都是空;其次,女的都是虚荣的,都爱...[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

高高兴兴又有些害怕被人抢走。网恋第8年,今年6月8号才第一次见面。以前没视频过,我只发过一张大脸照。八年里时间一长,我对他有些不喜欢,不耐烦,不去理他,他还是一如既往每天发很多消息给我,问我好不好。直...[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

就是父母的事情应由父母处理父亲出轨与否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也自然由他承担后果不应该让子女承担我认为只要父母以合适的方法将此事对孩子的影响减到最少就合理了父母也是为人的他们有自己的选择但由个人角度来说无论出...[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举个例子:可以是各种实物类的包装盒,装他喜欢的物品,尤其是你之前不认同的认为乱花钱的玩意儿。亦或者是两个人切换身份过一天的生活,你会知道男孩子如何压抑自己的王子病活得多么的辛苦长长你的同理心用点心谢谢

匿名 共9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