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概述

(二)起诉期限《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发布时间:2018-12-06 15:03:41 浏览量:9632

离婚时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期限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条的规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登记离婚后无过错方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期限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

男女平等原则在中国离婚制度中的内涵变迁

在实践中,由于摆脱封建婚姻时间不久,社会发展水平还较低,社会舆论对提出离婚一方往往不表同情,问题复杂,且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处理离婚案件时掌握偏严,作此规定既坚持了婚姻自由原则,又增加法院审判灵活性,符合当时国情,为婚姻自主权提供保障。1980年婚姻法对于男方在妇女孕期、分娩期离婚诉权的限制仍然保留了1950年婚姻法规定。在抚养子女问题上,规定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离婚财产分割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债务清偿时,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这些规定较1950年婚姻法的规定,正是男女权利平等原则向男女平等原则转变的制度体现。1980年

婚姻家庭法 (1~10章)

正确2.按照处理离婚问题的法定程序,可分为依行政程序离婚和依诉讼程序离婚。正确3.按照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可分为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正确4.我国古代的离婚方式包括:出妻、和离、义绝、呈诉离婚。正确5.《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正确第十章1.离婚的效力,又称离婚的法律后果,包括

现役军人离婚程序:夫妻一方是军人的能离婚吗怎么办理?

(2)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不适用我国《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3)破坏军婚刑事法律责任:我国《刑法》第259条规定了“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即强奸罪)处罚。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主要根据军婚中双方当事人的身份确定管辖法院,具体如下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

4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及关联法律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二)夫妻财产分割的解读,其中4条必读

随后的实践表明,2001年修正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和《婚姻法解释二》二十四条出台后,“假离婚、真逃债”,破坏交易安全的社会现象受到遏制,市场秩序得到有效保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般家庭拥有的财产数量和类型不断增加,同时因投资而产生债务的风险也在不断放大。既然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根据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原则,因投资经营产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自是应有之义。因此,对夫妻一方因投资经营所负债务,适用二十四条规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与婚姻法相关规定精神是一致的。欢迎各位读者踊跃讨论以下问题:你们的夫妻财产是怎么主张的?

《民法总则》施行后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的几个时效问题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关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以上5处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章适用与备案审查第九十二条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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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你真心爱她就认真的像她道歉追问:没有把真名告诉他,结果她发现了!追问:我道歉了!但她不接受!回答:这个有那么重要么我有点不懂是那个女生说什么了还是怎么了另外你要挽回什么啊还有你爱她那她真的爱你...[详情]

匿名 共8个回复>

其实最简单的就是看你自己怎么去想,如果说是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的话,那就没什么意思了,大学这个词提出来就代表你已经成熟了,长大了,无论是生活家庭还有感情,你都应该慢慢的学会去处理好。其实我想,你更想问的...[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

这个东西你得自己感受,因为脾气人人都会有,特别是相处久了以后。一次对你不好,并不代表不喜欢你,在对你不好之后他自己也会有惭愧的感觉,并在下一次见你时变得温柔。但是如果一直态度恶劣的话,那就很有问题了。

匿名 共3个回复>

很煎熬,我喜欢他,但也不能喜欢他,因为这是一条不归路,一步一步走向深渊,我一个人去就好了,也不能让他陪我一起去,如果让他变得和我一样,我会有罪恶感。

匿名 共3个回复>

首先,千万不要去报复,不然很有可能是你的生活坠入深渊,永远难见光明未来。其次,一年多以前,为什么分手?难道没有你的原因?既然有自己的原因,也分手了,还恋恋不舍,为什么?恋恋不舍,当初为什么不挽回,要分...[详情]

匿名 共2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分吧妈宝男除非他自己愿意改变,不然都是徒劳ps:我刚分手也是因为前任妈宝男

匿名 共7个回复>

三十岁没有固定伴侣,只谈性不谈爱。哦对,马上三十一了还单身的我经常被身边的人说怎么还不找对象,想单身一辈子啊之类的。每次敷衍下就过去了。其实有时候也想过结婚的,羡慕一家三口的生活。只是没有合适的宁愿单...[详情]

匿名 共9个回复>

哈哈,在回答之前得做个声明,第一我现在并没有和初恋好上,第二,我现在正在追求的菇凉是我初中时候开始喜欢的,纯粹的单相思。好吧,开始切入正题,初恋是每个人都挥之不去的影子,并伴随一生,偶尔回忆起来嘴角还...[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自己只有四年半,但是已经觉得很长了。分手的时候,对不起。我哭成了泪人,心想我要对不起什么用,对不起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对不起的话你就不要对不起我好不好。他说,是他没能坚持下去,我哭到了呼吸都困难,心想...[详情]

匿名 共4个回复>

一个人对一个人的影响真的是天长地久,彼此真心付出,彼此忍耐,都会感受到幸福,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彼此会时刻记得,都是青春的回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影响真的很大,没有人会随便释怀,除非你没有真心付出。彼...[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