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离婚解释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概述

《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三)管辖法院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管辖法院与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相同;对于《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及《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适用民事诉讼中“原告就被告原则”。

发布时间:2018-12-06 16:18:25 浏览量:8979

离婚时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期限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条的规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登记离婚后无过错方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期限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婚姻房产纠纷常见10大焦点问答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对夫妻共同共有房屋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如果的,另一方就无法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离婚时能否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房改房是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主体才是取得房改房的适格主体,不可能算作是购房款而成为产权人,所以只能作为对于该房产登记的产权人的债权处理。10、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房产分割协议,是否生效?

【雷声律师】婚姻房产纠纷常见10大焦点问答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当事人一方有翻悔的权利,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婚姻房产纠纷常见10大焦点问答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对夫妻共同共有房屋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如果的,另一方就无法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离婚时能否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房改房是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主体才是取得房改房的适格主体,不可能算作是购房款而成为产权人,所以只能作为对于该房产登记的产权人的债权处理。10、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房产分割协议,是否生效?

婚姻房产纠纷常见10大焦点问答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当事人一方有翻悔的权利,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婚姻房产纠纷常见10大焦点问答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对夫妻共同共有房屋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如果的,另一方就无法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离婚时能否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房改房是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主体才是取得房改房的适格主体,不可能算作是购房款而成为产权人,所以只能作为对于该房产登记的产权人的债权处理。10、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房产分割协议,是否生效?

婚姻房产纠纷常见10大焦点问答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对夫妻共同共有房屋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如果的,另一方就无法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离婚时能否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房改房是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主体才是取得房改房的适格主体,不可能算作是购房款而成为产权人,所以只能作为对于该房产登记的产权人的债权处理。10、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房产分割协议,是否生效?

离婚案件专题 | 事实婚姻、非法同居、无效婚姻

离婚条件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处理离婚案件专题|财产认定与分割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二)夫妻财产分割的解读,其中4条必读

随后的实践表明,2001年修正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和《婚姻法解释二》二十四条出台后,“假离婚、真逃债”,破坏交易安全的社会现象受到遏制,市场秩序得到有效保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般家庭拥有的财产数量和类型不断增加,同时因投资而产生债务的风险也在不断放大。既然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根据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原则,因投资经营产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自是应有之义。因此,对夫妻一方因投资经营所负债务,适用二十四条规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与婚姻法相关规定精神是一致的。欢迎各位读者踊跃讨论以下问题:你们的夫妻财产是怎么主张的?

深圳知名离婚纠纷律师-十条关于离婚房产纠纷常见的法律问题,值得收藏!

张印富律师认为离婚问题事关重大,应当允许当事人反复考虑、协商,只有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自愿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附条件才可视为已经成立。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当事人一方有翻悔的权利,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更多文章MORE ARTICLES
更多问答MORE QUESTIONS AND MORE ANSWERS

怎么说,其实看人,有的女生比较重视颜值,有的女生不看重颜值看中性格人品。第一眼的接触肯定是看外表的,但是长时间相处下来外貌就不这么重要了,性格个人实力反而会凸显出来。比如一个长相普通整天有话题找你聊天...[详情]

匿名 共7个回复>

也许只是想让你放手,你们现在都在气头上,都很激动,你冷静一段时间后,再去和谈哈,这样会缓和一点些...哥子!同情你呀!我也刚遇到这个事,不过现在都好咯!祝你好运!

匿名 共3个回复>

这也许是男生某些行为触碰到女生的雷区,女生气愤之下做的决定,这就要男生检讨一下过错,用事实证明自己真心悔过,也许女生还会回心转意。也有可能是女生提出分手的预兆,想平静平静考虑清楚,这时男生如果没有用好...[详情]

匿名 共8个回复>

这个东西你得自己感受,因为脾气人人都会有,特别是相处久了以后。一次对你不好,并不代表不喜欢你,在对你不好之后他自己也会有惭愧的感觉,并在下一次见你时变得温柔。但是如果一直态度恶劣的话,那就很有问题了。

匿名 共3个回复>

出轨是对夫妻及家庭最大的伤害而且已经四次了属于那种屡教不改、执迷不悟的如果再继续下去最终将失去亲情家庭和属于自己真正的幸福好好找他谈一次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如还继续他的错误离婚是唯一的选择

匿名 共8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其实最简单的就是看你自己怎么去想,如果说是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的话,那就没什么意思了,大学这个词提出来就代表你已经成熟了,长大了,无论是生活家庭还有感情,你都应该慢慢的学会去处理好。其实我想,你更想问的...[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

自己只有四年半,但是已经觉得很长了。分手的时候,对不起。我哭成了泪人,心想我要对不起什么用,对不起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对不起的话你就不要对不起我好不好。他说,是他没能坚持下去,我哭到了呼吸都困难,心想...[详情]

匿名 共4个回复>

痛苦的不是单身,是想让你结束单身的人。结婚不结婚啥的我真的不在意了,我一个人就处得很好。但是老是被说,有时候会忍不住冒火。

匿名 共8个回复>

我会骂死我好友,就不说婚内出轨了,卧底是怎么回事?不过不如问她点现实的东西,比如这男的明显是繁殖癌,你好友检查了能不能生了么?另外,他说你好友原来的老板不待见她,那她现在千里迢迢去他那里工作了,待遇怎...[详情]

匿名 共7个回复>

不管三七二十一,占个坑先另外大家不要让答主们爆照啦,我非常能理解各位答主说的觉得男朋友很帅看到都会脸红的心情,当一个人对你的路子,真的是越看越帅啊,更何况对于学霸男神来说他的长相是一部分,性格人品能力...[详情]

匿名 共2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