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课堂|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认定
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从表现形式来看,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一般都不会明确写明什么是所附条件,但从本质上来看,登记离婚是财产分割的前提,该财产分割协议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故理论界将其界定为“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1]在实际生活中,一方当事人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可能会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做出重大让步甚至放弃一切财产,目的是希望顺利离婚,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离婚带来的负面影响。但双方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在时过境迁一方起诉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时,再拿出以前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三、离婚协议的约定要面面俱到是有一定难度的,但要有处理问题的原则,比如在协议中约定“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等,往往能避免出现双方都没有想到的风险出现。四、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夫妻双方签字时成立,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生效。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后一方对离婚协议反悔,一般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五、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因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六、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备强制执行力,某一方不愿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上海高院案例 | 未能协议离婚,但已经依据离婚协议办理的股权变更登记行为,是否产生财产分割的法律效力?
裁判理由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凌某某、李某某于2005年9月27日达成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以离婚法律事实出现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该协议的目的是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因缺乏协议离婚的前提和基础而不应发生效力。即使发生实际履行财产分割的事
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离婚协议有效期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离婚协议书一旦生效之后,那么就是长期有效的。不过在协议离婚之后的一年内容,如果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有异议,主要是当事人受欺诈或者胁迫而签订协议的话,那此时看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也就可以推翻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了。
【法规速递】《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记前有无法律效力?》
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从表现形式来看,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一般都不会明确写明什么是所附条件,但从本质上来看,登记离婚是财产分割的前提,该财产分割协议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故理论界将其界定为“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在实际生活中,一方当事人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可能会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做出重大让步甚至放弃一切财产,目的是希望顺利离婚,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离婚带来的负面影响。但双方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在时过境迁一方起诉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时,再拿出以前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
数份离婚协议共存时,其效力该如何认定?
双方于2018年1月份重新签订离婚协议并依此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故2018年1月签订的离婚协议为生效协议,双方基于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约定应该以2018年1月份签订的离婚协议为准,故吴先生无需履行2016年12月份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广东风泽律师团深圳婚姻家事律师提示,在现实生活中若夫妻双方有意离婚,对于因离婚涉及的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商议往往不是一锤定音,因此,在不同时间节点分别签署了多份离婚协议书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是,基于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当多份离婚协议书共存发生争议时,用于离婚登记且向婚姻登记部门提交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往往会被认定为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因此,婚姻家事律师建议欲离婚的夫妻双方认真对待用于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必要时应向专业人士请教,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唐山律师王凤辉】未能协议离婚,但已经依据离婚协议办理的股权变更登记行为,是否产生财产分割的法律效力?
裁判理由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凌某某、李某某于2005年9月27日达成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以离婚法律事实出现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该协议的目的是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因缺乏协议离婚的前提和基础而不应发生效力。即使发生实际履行财产分割的事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1.网上的离婚协议范本仅是参考,不要完全照搬。网上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况,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补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体细节。比如,财产明细,分割方式,财产放置于何处,如何交付,户口迁移,如违约怎么处理;涉及子女的,则有优抚养费怎么支付,孩子的辅导班费用、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等等。2.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离婚协议在的写法上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
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在未办理离婚时无效(最高法院出版物公布的参考性案例中确定的审判规则)
综上,在双方签订了当事人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而又未登记离婚或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的,该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中的条件不成立,财产分割协议自然不生效。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在未进行离婚登记前,一方诉至法院要求对协议书中的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予以支持,另一方当事人认为该判决属适用法律错误,该离婚协议书属于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双方未离婚,故财产分割协议并不成立,法院生效判决并未应用该规则,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并导致结果错误,应当同意当事人的再审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