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关于财产分割

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江苏高院民一庭婚姻家庭案件疑难问题法律适用研讨会综述(2005)》(二)关于男女双方起诉离婚前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效力的认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离婚前男女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中关于子女

发布时间:2018-12-06 21:04:01 浏览量:7793

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因此,审理这类案件不能简单将协议中的一方放弃主要或大部分财产的约定认定为“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亦不宜将急于离婚的一方在财产上做出的让步视为另一方“乘人之危”,只有在一方利用他方生病,行为能力受限等特殊情况下,迫使他方签订明显损害其合法权益协议的,方可认定为“乘人之危”。《江苏高院民一庭婚姻家庭案件疑难问题法律适用研讨会综述(2005)》(二)关于男女双方起诉离婚前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效力的认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离婚前男女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是以双方协议离婚

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因此,审理这类案件不能简单将协议中的一方放弃主要或大部分财产的约定认定为“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亦不宜将急于离婚的一方在财产上做出的让步视为另一方“乘人之危”,只有在一方利用他方生病,行为能力受限等特殊情况下,迫使他方签订明显损害其合法权益协议的,方可认定为“乘人之危”。《江苏高院民一庭婚姻家庭案件疑难问题法律适用研讨会综述(2005)》(二)关于男女双方起诉离婚前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效力的认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离婚前男女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是以双方协议离婚

离婚后发现夫妻一方有财产未分割想要起诉,先看诉讼时效过没过(法律实务)

4.协议或诉讼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前、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时,另行起诉请求分割对方隐匿或转移的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自发现财产权被侵害之日起两年。5.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因某项财产存在客观分割不能的情况,法院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的—具备条件时,由当事人申请再行分割,按照本条规定可以请求分割,属于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无时效限制。6、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已分割财产,后失踪方又发现并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按再审程序进行。如判决中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因此,审理这类案件不能简单将协议中的一方放弃主要或大部分财产的约定认定为“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亦不宜将急于离婚的一方在财产上做出的让步视为另一方“乘人之危”,只有在一方利用他方生病,行为能力受限等特殊情况下,迫使他方签订明显损害其合法权益协议的,方可认定为“乘人之危”。《江苏高院民一庭婚姻家庭案件疑难问题法律适用研讨会综述(2005)》(二)关于男女双方起诉离婚前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效力的认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离婚前男女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是以双方协议离婚

律师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问题

夫妻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归一方所有,若不分或者明显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个人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夫妻双方连带偿还有关债务。【律师解读】1.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司法解释只规定了“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而没有写成“具有法律效力”。司法解释强调的是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目的是贯彻《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行为法律效力的规定精神,倡导重合同、守信

协议离婚不成,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首先,财产部分的分割前提是基于婚姻关系的解体,协议的人身部分与财产部分可以看做是条件与结果的关系,显然不能将两者割裂来看待。其次,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分割协议,其中可能基于许多夫妻双方的感情因素而并非纯粹的财产关系,而合同法仅仅调整合同双方之间的财产关系,在离婚协议中不考虑双方感情因素而仅仅以财产分割是否合理为前提条件,显然不妥。最后,某些财产分割的约定是对于一方将来生活的保障,或是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一次性支付,与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具有密切的联系,因此不能将之独立开去对待。三、离婚协议的生效笔者认

肖峰、田源: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因此,审理这类案件不能简单将协议中的一方放弃主要或大部分财产的约定认定为“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亦不宜将急于离婚的一方在财产上做出的让步视为另一方“乘人之危”,只有在一方利用他方生病,行为能力受限等特殊情况下,迫使他方签订明显损害其合法权益协议的,方可认定为“乘人之危”。《江苏高院民一庭婚姻家庭案件疑难问题法律适用研讨会综述(2005)》(二)关于男女双方起诉离婚前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效力的认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离婚前男女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是以双方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后关于财产分割不可不知的7个法律问题

七、协议离婚后针对财产分割问题起诉,必须要在1年内【司法实践】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均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否则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该“一年”的时间应自离婚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而非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之日起计算,且“一年”属不变期间,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或延长的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

案例:误认非亲生子女为亲生所作出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

但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因原告存在重大误解,并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现原告在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要求撤销该协议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假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这里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最高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力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协议中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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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原来和男票一起玩lol的时候,别人喷我就不说了,他坐我旁边也是不停地喷我,那速度比人家打字的可快多了,然后我就不和他玩了(๑•̀ㅂ•́)不说了,现在我单身(๑•̀ㅂ•́)

匿名 共3个回复>

秀归秀,破坏别人感情就不对了。我就只给我单身的好闺蜜们秀,反正我是基佬,她们又抢不走我男票。就会经常想把我对象的好分享给她们。被题主这么一说我觉得我好羞愧。但我觉得题主也不是因为她秀而感到烦恼吧,主要...[详情]

匿名 共3个回复>

这也许是男生某些行为触碰到女生的雷区,女生气愤之下做的决定,这就要男生检讨一下过错,用事实证明自己真心悔过,也许女生还会回心转意。也有可能是女生提出分手的预兆,想平静平静考虑清楚,这时男生如果没有用好...[详情]

匿名 共8个回复>

对于这个纠缠,你我已经很清楚的态度,那就是深恶痛绝。但是有一个问题你考虑过没有?这是你的女朋友对这件事情的态度,她是不是也非常讨厌那个人的纠缠?还是乐在其中?如果是后者,那么你要多想一些事情,如果是不...[详情]

匿名 共9个回复>

被当掉就是你被刷掉或是被干掉的意思关键是看这句话是在什么情况下说的

匿名 共1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孙楠那英-只要有你曲:陈颂红词:陈颂红谁能告诉我有没有这样的笔能画出一双双不流泪的眼睛留得住世上一纵即逝的光阴能让所有美丽从此也不再凋零如果是这样我可以安慰自己在没有你的夜里能发出一线光明留得住快乐全...[详情]

匿名 共3个回复>

这个……我个人觉得你们开始网聊的时候一定是互相中意喜欢的而你又是一个学生拿着父母给的生活费心潮澎湃的去找他了这本身就是一种莫大得勇气吧但是到了他的城市你应该是对他的感觉就没有觉得他不是你想像中得样子觉...[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八卦加媒婆。。。然后加上几个渣男追追你啊什么的,几个伤感闺蜜啊什么的。。。嗯,所以。。。单身什么的,也可以不在意啦。

匿名 共1个回复>

很煎熬,我喜欢他,但也不能喜欢他,因为这是一条不归路,一步一步走向深渊,我一个人去就好了,也不能让他陪我一起去,如果让他变得和我一样,我会有罪恶感。

匿名 共3个回复>

如果房子是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他卖房别人买房都是走的正常程序~如果已经过户给了别人无法讨回~如果还没有过户~你要讨回来的话要付给买房者一定的违约金~前提是对方不一定愿意

匿名 共9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