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十大经典问题
答:孩子随哪一方生活,基本原则是看跟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的可能性更大,除非母亲有传染性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但不管孩子跟随谁生活,另一方都有探望权,并需要按月支付抚养费。10、问:抚养费一般应支付多少?答:抚养费一般按月支付,具体支付金额要看男女双方的经济能力及当地的生活水平。广东地区,当然是可以的。
百恩婚姻律师:离婚时谁先起诉谁就吃亏吗?
归根到底谁提出离婚跟分割财产、抚养权归属、是否能得到赔偿并没有直接关系,只是可以把离婚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罢了。如果非要说谁先提离婚谁吃亏有那么一点道理的话,那就是谁先提谁更着急,为了达到赶紧离婚的目的,可能愿意在财产分割、抚养权方面做一些让步,但这个让步肯定也是有底线的,如果超过了底线宁可耗时间也是不会妥协的。对于离婚这事怎么也协商不成,那就只能起诉了。谁先起诉不重要(不会影响原告的各种权利,民事诉讼中原被告的地位是平等),重要的是起诉可以加快离婚的进程。
离婚后是否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抚养费的相关约定
可知,即便夫妻双方离婚时明确约定了抚养费如何支付,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如果认为自己的能力或者对方支付的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孩子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可以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如果本案袁小姐不同时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虽然柳先生与袁小姐离婚时约定袁小姐不用支付抚养费,但法官会考量到柳先生的实际经济情况及女方对两个孩子的抚养义务,判决袁小姐以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的金额支付抚养费。二、袁小姐同时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院可能会重新分配抚养权归属问题。《子女抚养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杭州市 2016 年度婚姻案件裁判规则大数据报告
2016年度杭州市各法院审理的涉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案件中,虽然判决每人抚养一个子女的有14份,但是判决夫妻双方中只有一人获取两个子女抚养权的仍然有5份,而另一方只承担抚养费。如下图:(四)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考量因素分析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需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因此每一份判决都存在一个及以上考量因素。
离婚谁抚养孩子房子归谁吗?
程隆银律师补充:2、起诉离婚分割房产双方对房产分割问题难以达成一致,并且是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对房产分割将按以下处理:(1)先确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2)如果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将会判为产权人所有;(3)如果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一般会平分。不过,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如果是按份共有,一人负担较多的,比如一人独自承担房子首付,那么对房产进行分割时会根据双方承担的比例进行分割。
第八期│巾帼普法三分钟:2018年新婚姻法中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一篇快速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此处的情况是指,女子有重大过错,例如怀的孩子不是男方的)3.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一个冷静期,因此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
婚姻问题2018分居多少年可以起诉离婚
对于婚姻问题分居多少年可以起诉离婚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可以起诉离婚。婚姻问题分居多少年可以起诉离婚,一日夫妻百日恩,婚姻走到了尽头,我们要慎重的考虑,如果一方非常坚持,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束,诉讼婚姻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中,其中会伤害孩子或者双方的亲人。因此,对于婚姻问题分居多少年多少年可以起诉离婚,法律有规定一年,这之后的法律诉讼方面的知识可咨询专业的律师。
离婚时,能否索要分居后离婚前未支付的抚养费?
该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权益作出的特殊规定,不适用于父母离婚案件。本案是离婚案件,不是子女起诉父母要求支付抚养费的案件,不应依据本条规定处理原告主张的夫妻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费承担问题。故对于要求支付分居后的抚养费,法院不予支持。律师补充:我们知道在离婚案件中,由于双方分居后没有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法院认为分居期间女方负担的抚养费也是从共同财产中支付的,所以法院没有支持女方的诉求。但如果没有起诉离婚的话,女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起诉男方承担抚养义务并支付抚养费。
离婚律师:夫妻收入差距越大,离婚越难?
2017年年底,国内某女歌手与丈夫离婚案开庭,在分居的14个月里只见过两个孩子6次;在离婚诉讼开庭前近5个月,女方及家人已经根本不让男方探视孩子。从司法实践来看,这位女歌手的做法确实是无奈之举,双方均想要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在抚养权归属不确定的状态下,男方可能借探视孩子的机会来抢夺孩子,并利用长达数年的离婚诉讼周期来制造“实际抚养”现状。因此,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对抚养权争议较大时,实际抚养孩子一方一般不会让对方探视孩子,以免孩子被对方抢走,己方在诉讼中陷入被动。夫妻长期分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但是离婚却旷日持久,孩子
子女的意愿是变更抚养权的依据,却非再审的好事由 | 福建高院案例
一、二审时,张某维尚未满十周岁,法院从有利孩子的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考虑,判决张某维归程某抚养确实并无不当,只是其表达想和张某一起生活时已满十周岁,然而一、二审均已结束。既然如此,张某想要主张张某维的抚养权,他该怎么做呢?根据《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第16条第三款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因此,若张某维想和张某生活是其真实、迫切的想法,张某应向一审法院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而非申请再审,此为诉讼策略上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