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纠纷

民诉法解释第28条评注——以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异议为视角

与一般的财产纠纷不同的是,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到双方当事人间复杂的身份关系和隐私,其纠纷的本质不仅仅在于财产的确权或分割,而在于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处理。因此,基于婚姻关系这一基础法律关系变动而导致的不动产纠纷,不能脱离于基础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其应该从整体上理解为一个诉讼标的。所以,离婚后财产纠纷应适用离婚纠纷所适用的一般地域管辖。其二,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让法官更方便地调查争议不动产的过往历史,通过调查当地房管局的历史记录等理清争议不动产的归属问题。但在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于不动产的归属往往没有争议,其争议的地方在于如何确定双方当事人间分割的份额。基于此,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立法价值在此类案件的审理中便体现不了其立法原意。三此外,从司法实践层面分析,如果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亦会出现诸多现实障碍。

发布时间:2018-12-06 23:36:02 浏览量:9524

姜杰律师:“成年人签字就得认”不是法治思维

综上所述,本案是离婚后财产纠纷,涉案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理由分割,因此,应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上诉人代理人:姜杰2018年6月14日姜杰律师: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不是合同纠纷而是离婚后财产纠纷姜杰律师:正确确定案由是公正审判的前提解读热点法律问题。

离婚以后,发现对方隐匿了财产,该怎么办?

实践中,离婚后出现财产纠纷的情形多为一方在离婚时隐瞒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或其他收益,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这些财产,从而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产生的纠纷。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还应注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出。此外,当事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当事人事后不履行的,该协议本身并无强制执行力,当事人还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其效力作出认定,方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017年北京市离婚后财产纠纷判决大数据分析报告

4、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后,要求另外一方分担的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人民法院应当支持。5、尚有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8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份额明确情形:是离婚后财产纠纷还是共有权分割纠纷

关于实体处理的法律适用问题,共有物分割纠纷应优先适用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物权法》第100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第101条规定,适用《物权法》才能解决本案纠纷。另外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厘清本案的法律关系,正确确定本案的案由和适用的法律,从而引导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司法实践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就笔者所在的法院来说,每年就有近百件的共有物分割纠纷和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与未成年 子女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由此可以认定,李某和陈某达成的房屋赠与协议合法有效。双方本应按照协议自觉地到房产部门将房屋过户登记到儿子小雨名下,但事后陈某反悔拒绝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李某作为受赠人小雨的监护人当然有权要求陈某继续履行赠与协议。就本案而言,法律适用的路径和裁判思维应当是,作为受赠人小雨的监护人,李某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只能是:(1)确认其与陈某达成的房屋赠与协议有效;(2)请求法院判令陈某配合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法院围绕该两项请求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两项请求都可得到支持,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既违反法定程序也违反实体法规定。

离婚财产纠纷有哪些情形

两人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4、针对离婚诉讼请求中有关要求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或要求分割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诉求,法院将会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上海律师|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由此可以认定,李某和陈某达成的房屋赠与协议合法有效。双方本应按照协议自觉地到房产部门将房屋过户登记到儿子小雨名下,但事后陈某反悔拒绝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李某作为受赠人小雨的监护人当然有权要求陈某继续履行赠与协议。就本案而言,法律适用的路径和裁判思维应当是,作为受赠人小雨的监护人,李某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只能是:(1)确认其与陈某达成的房屋赠与协议有效;(2)请求法院判令陈某配合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法院围绕该两项请求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两项请求都可得到支持,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既违反法定程序也违反实体法规定。

婚姻启示录(一)

另外司法部公证司关于当事人申办变更法院离婚判决书的协议书能否公证的复函(1989年8月22日[89]司公字第83号)《关于当事人变更法院离婚判决书的协议书能否公证的请示》经商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双方对其中子女扶养、财产分割的裁决自行协议变更的,如该裁决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中,应按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81条的规定办理,即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公证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公证;如裁决已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对自行达成的新的协议申请公证,公证处经审查符合申办公证的规定,应予以受理。经公证的协议书,当事人应交一份给原审人民法院备查。在执行新的协议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仍需通过诉讼解决(未完待续)。

案例解析|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 反悔不肯过户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由此可以认定,李某和陈某达成的房屋赠与协议合法有效。双方本应按照协议自觉地到房产部门将房屋过户登记到儿子小雨名下,但事后陈某反悔拒绝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李某作为受赠人小雨的监护人当然有权要求陈某继续履行赠与协议。就本案而言,法律适用的路径和裁判思维应当是作为受赠人小雨的监护人,李某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只能是:1.确认其与陈某达成的房屋赠与协议有效;2.请求法院判令陈某配合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法院围绕该两项请求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两项请求都可得到支持,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既违反法定程序也违反实体法规定。

【唐山律师王凤辉】离婚后财产纠纷与变更抚养关系能在同一诉讼中处理吗?

【二审法院认为】关于变更抚养关系与离婚后财产纠纷在同一案件中予以审理是否恰当问题,因两个问题一并处理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并不违背相关法律精神,故本院对吴某某的该项主张不予支持。【相似案例】江西省:(2015)安民一初字第101号青海省旦某某诉才某某变更抚养关系及离婚后财产纠纷【审理法院】南县人民法院【案号】(2016)青2525民初143号【要点】原告与被告离婚时,双方协议约定养子由被告抚养,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情况。后原告起诉要求将养子变更为由原告抚养,并要求被告给付财产折价欠款。法院支持了原告请求给付折价款的诉求。但因被告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且原告未提供充分有力符合变更抚养关系情形的相关证据,法院未支持原告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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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单位的但是也很少碰面那种分手半个月就因为其他同事请客所以一起唱K原本互不打扰了但又联系了几天我单方面心存幻想吧然后被他直接了断了(他已经相亲认识了一个他说的很不喜欢的女生)才隔了一天就昨天晚上的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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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年纪不大,读书也不算多。但是老弟忠告你一句:这种状态下,千万别要小孩。再吐槽一句,题主你是什么智商,“写保证书”,给笑吗。无论结婚还是要小孩都是及其严肃的事情,你觉得出了这种事情还能继续吗,不要...[详情]

匿名 共3个回复>

发现自己问题了,努力去改变,不要将就,好好善待自己,会有汉子来主动撩你的。等你变美丽后人生跟开挂似的

匿名 共2个回复>

你喜欢他,你家条件又不差,那就一起过呗,人赚钱不就是为了给自己底气吗?都要年入一百万了都畏首畏尾,年入三五万的人还不得得抑郁症啊。

匿名 共9个回复>

喜欢是个可以表示很多程度的词,从“这人看上去不错”到“我爱你”都能表示,你显然高估了“喜欢你”的意思。为什么不能呢?的确有成天想着骗人的人,但也有就喜欢与人为善的人啊,我看到流浪猫流浪狗都会喂呢,那样...[详情]

匿名 共7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我觉得是遵循内心的行为,他们没有陪伴你,关心你,其实已经给你的童年造成很多缺失了,好在你爷爷奶奶一直守护你,给你爱,让你健康成长。长大后对父母关切少并不是你不孝顺(你内心只是更愿意去回报对你付出的人,...[详情]

匿名 共6个回复>

有个男的是公务员,存了几十万交给他老婆,每个月工资也是留一部分自用,其他给老婆。(小地方)他还奇怪呢,说你们打错了。后来才知道她老婆把几十万全花光了还借了好几万。随便一个节日就网购几千的东西。然后这女...[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可能你们吵架太频繁,所以他经常哄你,有些厌烦了。就象你吃莱,天天重样,即使是你的最爱,也会厌烦的。现在你们换着哄,只要你们乐意,可以继续。哪天你厌烦了,再换他哄你,就是了。妹妹,羡慕嫉妒恨哪!

匿名 共5个回复>

如果房子是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他卖房别人买房都是走的正常程序~如果已经过户给了别人无法讨回~如果还没有过户~你要讨回来的话要付给买房者一定的违约金~前提是对方不一定愿意

匿名 共9个回复>

很煎熬,我喜欢他,但也不能喜欢他,因为这是一条不归路,一步一步走向深渊,我一个人去就好了,也不能让他陪我一起去,如果让他变得和我一样,我会有罪恶感。

匿名 共3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