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事实婚姻及子女抚养之法律问题解答
若当事人坚持拒绝鉴定,可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综合全案的其他证据及案情作出是否亲子关系的认定。九、不起诉离婚,仅起诉被告给付抚养费,法院是否应予支持?答:法院可以受理及对案件进行实质处理。十、离婚案件遗漏对子女抚养的处理,当事人另案主张还是对案件申请再审?答: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十一、探视权纠纷应如何执行?答:十周岁之内子女探视权的处理,应征得子女的意见。对于双方关系矛盾激烈的,可由幼儿园或学校协助执行探视。十二、已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能否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提起诉讼?
税务问答:离婚析产取得的房屋再转让如何确定购房时间是否满五年?
问:离婚析产取得的房屋,现在要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应如何确定购房时间是否满五年?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到地税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因此,离婚财产取得的房产对外销售时,以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是否满五年,如果购房时间满五年,且这套房子是其家庭唯一生活住房,那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了。
万一离婚了,那退休金是共同财产吗?
(二)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将来到底能否领取养老保险金,能领取多少养老保险金尚未确定。这种情况,其分割不能按等差处理,只能按平等处理(三)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其他社会保险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身体因为一方伤害获得医疗费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以上是对养老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进行的阐述说明,夫妻离婚时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往往会涉及到一些如养老金等敏感问题产生争议,一方认为养老金是个人财产,一方认为是共同财产,养老保险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但具体的分割方式要根据双方的退休状况确定,所以如何
离婚案件怎样办理?一起来看看!
3、离婚案件中,能否判归女方所有?答:区分情况: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其一:对婚前由一方承租,法院具体可酌情处理。其二:对婚前由一方承租,不论是否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为共同财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可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可以另行起诉。婚后共同付款,离婚时尚未付款完毕的,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法院一般会判决得房一方继续还贷,处理房屋分割)5、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
收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此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如何处理?答:离婚时双方约定或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此后又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确有增加等正当情形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精神,可判决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十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的子女,经确认与男方不存在亲子关系,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能否予以支持?抚养费返还数额如何确定?答:原则上男方对非亲生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其请求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一般可予支持。在确定抚养费返还数额时,男方应对抚养费支出情况进行举证。
高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19个重要问题的最新解答
抚养费返还数额如何确定?答:原则上男方对非亲生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其请求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一般可予支持。在确定抚养费返还数额时,男方应对抚养费支出情况进行举证。确实无法举证证明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经济收入、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等情况酌情确定。十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继承事实,作为继承人的夫或妻一方放弃继承的,另一方可否主张放弃无效或请求赔偿?
高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此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如何处理?答:离婚时双方约定或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此后又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确有增加等正当情形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精神,可判决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十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的子女,经确认与男方不存在亲子关系,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能否予以支持?抚养费返还数额如何确定?答:原则上男方对非亲生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其请求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一般可予支持。在确定抚养费返还数额时,男方应对抚养费支出情况进行举证。
同居、事实婚姻、子女抚养三方面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若当事人坚持拒绝鉴定,可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综合全案的其他证据及案情作出是否亲子关系的认定。不起诉离婚,仅起诉被告给付抚养费,法院是否应予支持?法院可以受理及对案件进行实质处理。离婚案件遗漏对子女抚养的处理,当事人另案主张还是对案件申请再审?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探视权纠纷应如何执行?十周岁之内子女探视权的处理,应征得子女的意见。对于双方关系矛盾激烈的,可由幼儿园或学校协助执行探视。已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能否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提起诉讼?夫妻一方不履行在民政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财产分割的协议,另一方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法院:最新离婚诉讼20个法律实务问题解析(诉讼程序、事实婚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30、离婚案件中,能否判归女方所有?答:区分情况: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其一:对婚前由一方承租,法院具体可酌情处理。其二:对婚前由一方承租,不论是否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为共同财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可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可以另行起诉。婚后共同付款,离婚时尚未付款完毕的,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法院一般会判决得房一方继续还贷,处理房屋分割)32、婚后一直与家庭其他成员共同生活离婚时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答:应将夫妻共同财产先从家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