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一公司发生事故致4人身亡,当地已介入调查
盐城市安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事故调查刚开始,具体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原因还要进行技术分析。”(原题为《江苏盐城一公司发生事故4人身亡当地已介入调查》)
协鑫集团朱共山:在盐城滨海加大LNG项目的规划建设
9月6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会指导,盐城市人民政府与远景科技集团共同发起的“2018盐城绿色智慧能源大会”在江苏省盐城市举行。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在会上表示,近些年,协鑫集团先后在盐城投资了十多个大型的能源项目及产业基地,新能源装备的制造项目。在他的家乡阜宁,该集团建设了新能源的科技产业园区。投资建设了高效太阳能组件、电池等一系列的项目,形成了完整的太阳能的全产业链,并在阜宁率先建成了世界上最长的风电页片产业园及风电产业园区。协鑫和国家电投在盐城滨海港首期建成了两台100万千瓦的大型的环保型的燃煤机组,建成了滨海港大型的20万吨的燃煤港口。此外他还表示,协鑫近期也在大力转型,该集团在埃塞俄比亚的天然气项目,目前也是“一带一路”当中第一大投资的天然气项目。该集团也会和国家电投、中海油等公司,在盐城滨海继续加大LNG项目的规划建设。
交警曝光行人闯红灯被告“侵犯名誉权”!江苏首例判决这么说……
综上,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韩某、周某对市交警支队的诉讼请求。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于盐城市亭湖区法院的一审判决,韩某、周某表示不服,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2018年8月6日立案后,警醒群众,扩大宣传效果。"与此同时,盐城市交警支队称,"交警发布的内容客观真实,其目的是用于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并无向社会公开诋毁二人的故意。二人也没有能够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因市交警支队的行为受到损害。"11月2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闯红灯被曝光当事人状告交警队侵权 法院终审判决:不侵权!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吕伟平:“因为交警支队发上网的目的是用于交通安全的宣传,主观上肯定不存在诋毁、故意诋毁或贬低这两位原告的目的。另外,交警支队这种行为也不具有违法性的。两个被告说因为交警支队将他的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导致他名誉受损,他也没有提供相应证据,能证明因为这个行为导致自己的社会评价被降低了,这一块举证也不足,综合起来考虑就是说我们法院最终没有支持他们。”
闯红灯被曝光当事人状告交警队侵权 法院终审判决:不侵权!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吕伟平:“因为交警支队发上网的目的是用于交通安全的宣传,主观上肯定不存在诋毁、故意诋毁或贬低这两位原告的目的。另外,交警支队这种行为也不具有违法性的。两个被告说因为交警支队将他的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导致他名誉受损,他也没有提供相应证据,能证明因为这个行为导致自己的社会评价被降低了,这一块举证也不足,综合起来考虑就是说我们法院最终没有支持他们。”
「紫牛新闻」坐牢4年,申诉32年终判无罪,他说:终于可以抬头做人了
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耿万喜没有实施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行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事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未给滨海县土产果品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经济合同纠纷调解结案后再追究刑事责任不妥,原审属于事实认定错误。经过依法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检方意见。审判长王旭光在宣读判词时指出,已返还滨海果品公司货款。在对耿万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前,双方对债务问题已无争议。按照当时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耿万喜用夸大履约能力的方法取得滨海果品公司的信任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耿万喜为履行合同做了相关努力,尽管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也不宜作为经济犯罪处理。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耿万喜并无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行为,亦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案发前滨海果品公司并未遭受经济损失,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构成的法定要件。
敬业花开丨她们用行动告诉你“幸福是奋斗出来的”......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她把每日工作内容制作成工作清单,标注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间,工作很快上手,中层竞聘、员工竞岗和薪酬套改等一系列人事改革顺利实施,汽车小镇、项目公司、地产公司成功注册。进一步健全了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完善了集团工会、团支部等群团组织架构,基层党组织活动规范开展。供稿:盐城市妇联宣传部
现代女性私人侦探的优势
情踪私家侦探公司(www.qingzong.net)是日本综合侦探公司TrustJapan旗下大陆办事处,中国最专业私人侦探机构,本公司负责人李平先生于2013年在香港注册了中国真相私家侦探社有限公司,享誉海内外。2015年情踪公司获得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授予的“中国企业诚信示范单位”。2017年情踪公司成功获得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批准注册的“情踪私家侦探”商标,
男子疑前妻因出轨才离婚 网上雇私家侦探调查反被骗
7月1日,已经离婚一个月的张先生实在无法忍受内心的煎熬,在网上找到一家“xx侦探公司”求助,得到工作人员的保证后,7月2日,张先生接到侦探公司结果就在我们手上,就爽快地将钱给对方打去,不料侦探公司没有将结果告诉张先生,而是提出“这个结果给你后,我们有一定的风险,为了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过几个月确定安全没有问题后再返还给你”。之后无论张先生怎么跟其理论,侦探公司坚持“不给钱就不给结果”,仔细回想整个过程,张先生发现自己遇到了骗子,遂向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武当路派出所报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范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