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婚姻法

婚姻法|关于婚姻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法律司法解释汇总

实施95、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活费问题的意见现行有效/1951.06.25发布/1951.06.25实施96、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婚姻继承等有关问题的来问之解答现行有效/1951.05.31发布/1951.05.31实施97、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解释意见之答复现行有效/1951.05.21发布/1951.05.21实施98、最高人民法院对内蒙古人民法院1950年工作总结中有关执行婚姻法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意见法督字第5137号/现行有效/1951.05.18发布/1951.05.18实施9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县公安部队之公安队员其婚姻问题应否按现役革命军人婚姻问题处理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12-05 05:10:43 浏览量:8933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

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规定。“司法解释刚出台实施不久,尚需要进一步观察实践效果,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未作实质性修改。”杨明仑介绍。婚姻法常识婚姻家庭的私密法律顾问,普及结婚、离婚、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家庭暴力、继承、遗嘱遗赠、赡养、收养等法律实务知识。婚姻法常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修改内容

现行婚姻法规定了四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4.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为更好地发挥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预防、制裁作用,促进婚姻关系的稳定,草案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将其他一些确实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形纳入损害赔偿范围。五是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中都有关于计划生育的条款。为适应我国人口形势新变化,草案不再规定有关计划生育的内容。

民法典分编草案提请审议:新增1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规定。“司法解释刚出台实施不久,尚需要进一步观察实践效果,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未作实质性修改。”杨明仑介绍。哈哈!

快讯!民法典分编(草案)新亮点 新规定 保护婚姻家庭

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规定。“司法解释刚出台实施不久,尚需要进一步观察实践效果,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未作实质性修改。”杨明仑介绍。

一言不合就离婚?婚姻家庭编草案拟设“离婚冷静期”

肆完善离婚赔偿制度现行婚姻法规定了四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为更好地发挥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预防、制裁作用,促进婚姻关系的稳定,草案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将其他一些确实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形纳入损害赔偿范围。伍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中都有关于计划生育的条款,“实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为适应我国人口形势新变化,草案不再规定有关计划生育的内容。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增加“离婚冷静期”规定 伪造证件登记结婚无效

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中都有关于计划生育的条款。为适应我国人口形势新变化,草案不再规定有关计划生育的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会上表示,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承担。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近年来引发了较大争议,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修改了此前司法解释关于夫妻债务认定的规定。目前看来,司法解释基本平息了争议和热点。因新司法解释刚出台实施不久,尚需要进一步观察实践效果,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未作实质性修改。每日经济新闻

民法典分编拟设离婚冷静期规定,夫妻债务问题遵照新司法解释

草案目前对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未作实质性修改。

《婚姻法》对女方的保护性规定有哪些?

4沿用经济帮助制度现行《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我国,男女的经济能力存在一定差异,离婚时接受帮助的多为女性。

新增1个月离婚冷静期!民法典分编草案提请审议

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规定。“司法解释刚出台实施不久,尚需要进一步观察实践效果,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未作实质性修改。”杨明仑介绍。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二)夫妻财产分割的解读,其中4条必读

可见,较之1980年婚姻法有了较大的变化,最为明显的就是删除了“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的规定。相应的,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颁布的上述《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已与修正后的婚姻法立法精神不一致,需要随之修订。从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三章“家庭关系”中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和债务偿还原则的规定来看,现行婚姻法只专门规定分别财产制下,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至于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情形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是否由夫妻双方负担,则没有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因后者争议引发诉讼的情形更为普遍。而婚姻法第四章“离婚”中第四十一条也仅针对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至于哪些属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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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吧妈宝男除非他自己愿意改变,不然都是徒劳ps:我刚分手也是因为前任妈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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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爱她(他);但爱一个人的前提,却是一定要喜欢她(他)。喜欢很容易转变为爱,但爱过之后却很难再说喜欢;因为喜欢是宽容的,而爱则是自私的。喜欢是一种轻松而淡然的心态,但爱却太沉重;爱...[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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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说自己的老婆有多听话,是他觉得在外人,朋友面前他需要面子,而更多的吹嘘会使妻子觉得自己没有主见,男人需要面子,而女人也需要面子啊!所以相互尊重才是主要的。两人在一起需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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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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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好好考虑你到底想要什么,到底什么是你不能失去的,权衡利弊轻重,答案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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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共2个回复>

或许需要一个清华男生来追我看看我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啦

匿名 共1个回复>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