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婚姻法律师事务所

盈科讲座 | 盈科武汉分所律师受邀讲解《婚姻法》

婚姻法让感情和物质分离,让我们爱的同时,少一点物质因素的干扰,让我们爱得更潇洒!讲座结束后,仍有不少市民们围绕着詹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詹律师认真地一一进行解答。诚信开放包容共享国内直投、直营、直管的一体化管理律师事务所《THELAWYER》杂志蝉联亚太地区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联合国南南合作全球智库五大创始机构之一在中国大陆拥有49家分所整合全球资源,聘优秀法律人盈科律师事务所是我们共同的家,有超过6400名中国执业律师共同选择盈科!如果您与我们一样,勤奋、专业,怀揣着法律人的情怀与梦想,请与我们联系!

发布时间:2018-12-05 05:13:39 浏览量:9652

公益讲座|《婚姻法》—到底保护了什么?

最后,感谢主办方武汉图书馆的邀请,感谢市民朋友们的到来,为您的合法利益保驾护航!詹定东

炜衡新闻 ▏2018年炜衡家事与财富传承涉外法律论坛在杭州举行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孙长刚律师主持闭幕,袁发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作总结、郭玉军(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致闭幕词。至此,2018年炜衡家事与财富传承涉外法律论坛圆满落幕。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是炜衡律所的传统业务之一,该领域汇集了多位专业从事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的资深律师,专业能力强,实务经验丰富。炜衡总所的孙长刚律师和炜衡杭州分所的李金光律师都是该业务领域的优秀律师。通过此次论坛,

关于婚姻咨询不得不谈的6个问题

马小债律师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武汉市婚姻家庭调解中心调解员武汉市妇联值班律师武汉市“律政网红普法团”成员

去办离婚途中丈夫遇车祸成植物人 妻子:能否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在本案中,刘先生因意外成为植物人,显然属于上述可判决离婚的情形。(记者贾雪梅)

陈思文律师专栏:女方的嫁妆,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由于现在很多当事人对于婚姻法的淡薄认知,对于法定夫妻的理解显然还是存在不足,彩礼、嫁妆的纠纷也是实际生活中经常发生,对此,答:您好,这个陪嫁钱是可以要回来的,但是必须要有响应的证据来证明,否则的话比较困难,你现在手上需要掌握的证据,主要是证明这个陪嫁的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男方用于个人生活,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要回来的,但是前提条件是需要相应的证据。(下载该条语音解答音频)法律指引:女方娘家陪送嫁妆的行为,首先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其次,该赠与的物品是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还是女方个人的赠与,在离婚时能否要求全部返还,要结合嫁妆的赠与时间来具体判断,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也略有差异!司法实践中一般的认定标准是:结婚手续登记前和登记后。

上海婚姻律师:未结婚的恋人如何避免同居风险?

刘国玲律师|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首先,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者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由于同居关系是属于非法的,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但是在财产分配上受民法保护。同居后,一方的财产或收入原则上属于个人所有,若另一方对取得财产提供了帮助或劳动的,应该属于一般共有,可以根据另一方提供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共同购置的财产属于二人共同共有,按份取得的可以按份共有,如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权属不明的按照共同共有进行处理。律师建议:在同居期间,两个人应该做好财产的约定,在同居期间,最好让财产保持独立性。同居随着生活的改变逐渐被人们所承认,也逐渐改变了人们的生活。

妻子不想生小孩,丈夫可否要求离婚并主张精神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何龙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现为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每天都会不定时的更新一些法律知识,

祝贺盈科武汉分所四位律师斩获2018盈科全国青工委五·四青年节代理词大赛“十佳代理词”奖项

执业经历湖北省“普法大使”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盈科“优秀青年律师”盈科青工委委员盈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核心成员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核心成员长江日报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帮女郎在行动”法律顾问成员董通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典型案例广东某日用品有限公司诉佛山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案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选为“2015年度广东律师十大知识产权诉讼典型案例”深圳市某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佛山某科技公司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被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评选为2015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给了我的离婚房,还能被前夫拿去抵债吗?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金牌律师,财富传承管理师。刘琬琳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一直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的纠纷处理,办案能力突出,成功挽救了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也成功帮助婚姻里需要帮助的人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是一位专业能力扎实,认真负责的婚姻家事律师,曾荣获“武汉青年律师辩论赛最佳辩手”,“武汉市十佳优秀青年律师”的荣誉称号。驱赶小三,二奶维权,调解和好等婚姻家事领域纠纷;财富传承与管理。【媒体公益】CCTV《今日说法》栏目值班律师;湖北《调解面对面》、《武汉生活全报道》、《第一房产》等电视栏目特聘律师;《武汉晨报》,《长江日报》,《楚天金报》,《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等众多媒体指定婚姻家事法律咨询员。

【报名中】法律分会周年庆暨迎母校70周年校庆聚会交流活动

王晓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广东普罗米修(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考入某中级法院并工作8年,2014年辞去公职,2015年回到武汉从事律师工作。主要执业领域:合同、公司法、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等。余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学博士在读,湖北银行总行部门副总,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特聘教授、湖北省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湖北省卫生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曾在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鄂州市委组织部、湖北省委组织部工作。
更多文章MORE ARTICLES
更多问答MORE QUESTIONS AND MORE ANSWERS

其实最简单的就是看你自己怎么去想,如果说是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的话,那就没什么意思了,大学这个词提出来就代表你已经成熟了,长大了,无论是生活家庭还有感情,你都应该慢慢的学会去处理好。其实我想,你更想问的...[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

其实家家都有难念的经,我跟我老婆就是网游认识的,她现在比我更热衷于网络游戏!虽然现在都是在上班,由于她的工作岗位比较松弛所以。。。。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开电脑游戏。。。。针对于目前的网络时代的情况,针对...[详情]

匿名 共2个回复>

在听之前,快速的把题干和选项的关键词浏览一遍,最好用笔把关键词划线或圈出来,有时间顺便可以看一下各个选项的区别,基本边听就得出答案,而且又是在听懂的基础上,不要全听完再去做题,考试的时候比较浪费时间,...[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

首先,很同情你和你妈的遭遇。其次要说的是:其实事到如今已经没有什么挽回的余地了,腿一万步说,你们现在就算找到了他又能如何?你们能释怀吗?能原谅他吗?他自己又能释怀吗?还有脸回家吗?所谓覆水难收,既然已...[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对的人有很多,关键是你能不能遇到,遇到了能不能发现ta就是那个对的人~所以,看运气咯,在这之前,让自己做个可以被ta发现的人吧

匿名 共7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我表哥就是这样的。中学就认识了我表嫂,怎么追上的没具体告诉我,反正初中就定了,高中毕业马上结婚,结婚的钱都是到处找人借的,向我妈也借了不下10万。婚礼那时我才小学,只觉得有个漂亮姐姐做家人了挺好耶。表...[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

从你的字面描述来看,导火索还是你提分手的这个点。所以还是要从这里下手。想要挽回,就要拿出当初追求她的那股热血。先要建立起沟通,不管怎样都要每天能与她聊上天。如果断了联系,那挽回的几率就小了。女孩子心都...[详情]

匿名 共9个回复>

当你遇见一个人,她的世界与你的世界交汇在一起,当她这个存在已经融入你的魂与肉与血再也不能分割,当你与她分开便觉得灵魂被撕裂肉身在崩溃,痛不欲生生无可恋,且并不觉得能被时间所磨灭,那么你就知道什么是爱情...[详情]

匿名 共9个回复>

您好!朋友,很高兴为你解答真正的爱情并不一定是他人眼中的完美匹配??需要同时付出才会有意义,才会更加的完美;??爱是缘份,爱是感动,爱是习惯,爱是宽容,爱是提升,爱是体谅,爱是一辈子的诚诺。爱是愉快,...[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我在努力变为瘦子,因为我喜欢的人不喜欢胖子。

匿名 共2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