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难上难”
长期以来,涉外离婚因为程序复杂,审理期限较长,将耗费原告大量时间、金钱成本。我国民事诉讼法在2012年修订的过程中进一步减少了涉外送达的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缩减了涉外案件耗时,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尽管如此,张寅律师提到,在处理涉外案件时,依然会遇到一些问题。“以郭懿的案件为例,我们首先遇到的障碍就是两地法院之间缺少司法互助协议,缺少两地法院对于相互判决的认可。”张寅说。不过,对于此类状况,一些案件在国外涉及到与中国完全不同的法律制度,从而很难相互认可。(成都离婚律师转自法治周末)注:本网站聚集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家族财富传承律师,致力于为你打造婚姻家事诉讼、私人财富管理、家族财富传承规划。
孙长刚律师受邀为陕西省律协、河南省律协授课
他们可以没有婚姻问题,但不可能不面临财富传承问题、继承问题,以及境外投资理财问题,只要出现其中一个问题,各国不同的婚姻家庭继承制度均对他们国外、国内财产产生巨大影响。也就是说高净值客户想不涉外都难。越来越多的中国高净值客户设立离岸信托或国内信托,信托实务已远远超越研究,家族信托遇到法律层面、律师实务、司法实务层面及学术研究层面挑战,我们目前财富传承拓展遇到瓶颈和落地难。为了解决财富传承落地及实务中如此复杂的法律问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涉外家事专题研究委员会2018年6月9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举办了首届家事与财富传承涉外法律论坛,孙长刚律师表示,致力搭建一个家事与财富传承领域研究与实务跨界交流、相关领域跨学科探讨、国内外跨境交流合作平台。在场律师均聚精会神地听讲,培训结束后都意犹未尽,希望有机会还能与孙长刚
律师视点|婚姻家事律师的发展与业务创新
婚姻家庭案件的创新业务一样能使我们腾飞,婚姻案件无大小,1、贾明军《新型婚姻家庭业务的探索与实践》。2、孙长刚《涉外涉港澳台婚姻家庭与继承案件实务技巧》。3、王芳《婚姻家庭法律律师专业品牌打造及市场营销》、《婚姻家事法业务创新领域的开拓》。4、郝惠珍《婚姻家庭律师业务概述》。5、陈凯《财富传承法律实务与律师业务创新
家事调解丨涉外婚姻易结难离,家事调解成关键
涉外送达时间漫长、程序复杂,动辄一、两年。在涉外案件中,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故意无视国内法院的传票,则易导致长时间的诉累。因为长期跨洋分居,很多当事人与配偶间的联系中断,不知配偶下落的案例比比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在国外,甚至在国外下落不明,则离婚程序需要经过域外送达、涉外公告等程序。仅就送达阶段而言,所需的时间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两年。难点三:审理难。就以财产调查为例,涉外财产调查渠道受限,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落实。在涉外离婚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外国法查明的难题。其次,共同财产如位于域外,我国法院的司法管辖往往不能涉及,律师国外取证也不现实。难点四:执行难。因此国外财产执行希望渺茫,生效判决难以执行。其次是子女抚育费的给付难以强制执行。
涉外离婚诉讼案件您知多少
三、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由于涉外离婚诉讼案件,在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上较为复杂,需要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因此,笔者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私人财富管理中的涉外因素
《民法总则》对婚姻、继承案件的十大影响速递(上)7.《民法总则》对婚姻、继承案件的十大影响速递(下)8.非婚生子的法律地位及对家事纠纷解决的影响分析9.私人财富管理的涉外因素考量——以涉港婚前协议的签署为例陆珊菁顾问021-陆珊菁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现为竞天公诚上海分所的顾问。陆律师执业已有9年,从执业之初,便专注于涉外婚姻家事纠纷和家族财富管理业务,处理过多起涉及美、日、法、德、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涉外婚姻案件和非诉法律事务。陆律师还专注于学术研究与创作,婚姻案》;其撰写的《浅谈财富家族传承中各类工具的运用》和《大额保单与家族财富传承》被选入《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法律研究》系列丛
中国涉外律师收入是普通执业律师的3倍
精通外语以及熟悉国际法律知识堪称涉外律师的“敲门砖”和“压舱石”,对于涉外法律人才的紧缺,许多律师趋之若鹜,但因为外语等门槛障碍国内律师很难涉足涉外法律领域。中国涉外律师收入是普通执业律师的3倍美国律师执业牌照在全球的通用性非常广泛,是成为涉外律师增加职场竞争力、承接国际业务的最佳途径之一。通过美国律考将全面提升国内律师的外语能力、涉外法律知识和实践技能,这是成为涉外律师最快捷有效的途径,也是宏景国际
涉外离婚诉讼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涉外离婚诉讼要是有哪些?进行涉外离婚诉讼时你可以找个懂得国际婚姻法的律师,这样才能够在离婚的时候懂得更多,能更合理的帮助自己维权。
涉外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权
以上是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管辖问题的简单总结,如果在涉外离婚法律规定、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涉外离婚诉讼手续等问题上还有疑问,不妨咨询本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本所婚姻家庭律师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解决在涉外婚姻方面的各种问题。钟言宇德律师,不仅是专业业务
深圳涉外离婚律师:涉外离婚需要提交什么资料,离婚程序是怎样?
二、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委托律师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深圳李律师,解决婚姻问题,协议/诉讼离婚,证据收集指导,财产分割(房产/存款/股票/基金/股权/保险/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涉外婚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