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离婚?看奶茶就知道了啊,婚姻里哪有这么简单的是非题!
跟孩子无关,可能还是希望给自己的感情选一条生路、一个归宿吧。选择不离婚的原因太多了啊。自己喜欢的人,自己选的人,有些经历过爱情长跑的,甚至一起经历了十几个秋冬变换、斗转星移。十几年有多久?是很久,是人生的五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的岁月,哪里是一次出轨就可以切割的?不想离,这很难理解么?你们对待一份深情,都这么拿得起放得下的么?觉得自己的婚姻还可以抢救下,这很难理解么?婚姻的本质不就是敲敲打打、修修补补么?新婚,你敲掉我一块个性,我打掉你一次气焰嚣张,相互磨合,互为修整;过了新婚阶段,进入漫长的修补期,孩子问题、父母问题、社交
出轨=离婚?看奶茶就知道了啊,婚姻里哪有这么简单的是非题!
自己喜欢的人,自己选的人,有些经历过爱情长跑的,甚至一起经历了十几个秋冬变换、斗转星移。十几年有多久?是很久,是人生的五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的岁月,哪里是一次出轨就可以切割的?不想离,这很难理解么?你们对待一份深情,都这么拿得起放得下的么?觉得自己的婚姻还可以抢救下,这很难理解么?婚姻的本质不就是敲敲打打、修修补补么?新婚,你敲掉我一块个性,我打掉你一次气焰嚣张,相互磨合,互为修整;过了新婚阶段,进入漫长的修补期,孩子问题、父母问题、社交问题等等,你擅长的你上,我懂的我搞,没遭遇出轨危机之前,女人有理由
“原配”只要敢于坚守婚姻,再嚣张的“小三”也没有上位的可能!
这个读者中出现的那个“小三”,她的所作所为,想必没有人能受得了吧!即便是出轨于她的这个读者的老公,应该也受不了她,很明显是三观不正,不知羞耻。在他们的这段婚姻中,她老公背叛婚姻确实是个很大的错误,不过她选择了原谅,现在最困扰她的是那个曾经想拆散他们婚姻的“小三”。她说想找那个女人的老公谈谈,想让那个小三得到教训,想让她从自己老公身边消失。这种想法可以理解,而且她和老公说了,老公也默许可以这样做。但是,我需要提醒你的是,这种做法不在万不得已的
唐代妇女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另外,对妇女离婚改嫁和夫死再嫁,法律也没有约束和限制,这就从法律上为婚姻的相对自由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唐代离婚再嫁也是较为容易的。离婚当然是由夫方提出离异者为多。然而由妻方提出离异者也不少。有因夫坐罪而求离婚者,有因本家有故而求离婚者,有因夫患病而离异者。还有民间女子因对婚姻不满意而离婚的事。这表明,唐代离婚较为自由;不仅为法律允许,而且不受社会舆论非议。另外,再嫁也不为失节。这从唐代妇女不以屡嫁为耻中看得很明显。唐代公主再嫁、三嫁者甚多。仅以肃宗以前诸公主计,再嫁者23人,三嫁者4人。从唐代看,离婚改嫁和夫死再嫁习以为常,并未受贞节观念的严重束缚,它与前朝的“从一而终”和后代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形
一封来自唐代的“离婚协议书”,看看唐朝式离婚
现在的离婚证孟宪实,唐史研究专家,他曾说过:"古代曾有一个女子,觉得丈夫没有出息,闹到官堂要求离婚,当官者训斥该女子不应如此,但该女子仍然坚持离婚,最后当官者只得判离,可见在古代女子离婚并不如我们想象中的困难。古代放妻书的存在,说明古代人比较重视感情在婚姻中的作用,在放妻书中多以感情不合为理由,有时还会出现‘今后将孤燕单飞’等表达悲伤的句子。当然,如果真的悲伤就不会离婚了,在休妻的时候使用。"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在,离婚都不是什么好事情。现在很多年轻人刚结婚就提离婚,想把离婚看作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其实这是最愚蠢的做法,离婚解决不了全部
“原配”只要敢于坚守婚姻,再嚣张的“小三”也没有上位的可能!
这个读者中出现的那个“小三”,她的所作所为,想必没有人能受得了吧!即便是出轨于她的这个读者的老公,应该也受不了她,很明显是三观不正,不知羞耻。在他们的这段婚姻中,她老公背叛婚姻确实是个很大的错误,不过她选择了原谅,现在最困扰她的是那个曾经想拆散他们婚姻的“小三”。她说想找那个女人的老公谈谈,想让那个小三得到教训,想让她从自己老公身边消失。这种想法可以理解,而且她和老公说了,老公也默许可以这样做。但是,我需要提醒你的是,这种做法不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
新娘、伴娘必收!堵门接亲游戏——结婚保证书怎么写?
附加,堵门保证书八荣八耻以深爱老婆为荣,以风流花心为耻;以敷衍了事为耻;以机智幽默为荣,以愚昧木讷为耻;以勤快家务为荣,以好吃懒做为耻;以细心体贴为荣,以只顾自己为耻;以事事交待为荣,以隐瞒欺骗为耻;以老实听话为荣,以违背妻命为耻;以努力挣钱为荣,以不求上进为耻。▲普格菲婚礼视觉还有暖男生活细节版1.老婆需要的,钱包、钥匙、手机,统统上交!2.老婆的头发谁来吹?新郎要心甘情愿!3.陪老婆逛街怎么表现?认真提包,给出真心建议:老婆喜欢的
唐代的“离婚协议书”
古代放妻书的存在,说明古代人比较重视感情在婚姻中的作用,在放妻书中多以感情不合为理由,有时还会出现‘今后将孤燕单飞’等表达悲伤的句子。当然如果真的悲伤就不会离婚了,在休妻的时候使用。”事实上古代妒妇、惧内、离婚的事情在各个朝代都有,只不过唐朝的婚姻制度给人感觉更自由一些,高层离婚比较容易实现,比如太平公主就成功了。虽然不能确定协议书的具体年代,但它的存在却证明唐末五代宋初时,男女在婚姻问题上是相对自由的。虽然家中掌事仍然是男性,但妇女地位也没有后人想象的那样低。
鲁迅妻子朱安:一生欠安,心口相问
所谓尊者、贤者,甚至圣者,其实是被人们和亲者簌拥到神坛上的,他们头上的光环,是后人给加上的,他们的某些“耻”、“过”、“疾”被人为地深深地藏在了基座之下。我们在颂扬尊者、贤者,圣者的同时,又不替他们讳耻、讳过、讳疾,……婚姻这事,恐怕是最难说得清的。难道真的像一位西方诗人所说的那样,“只有用眼睛相爱的人才会分开……对于那些用心和灵魂在相爱的人来说,这个世界,没有离别”吗?
没有民族通婚就没有民族融合?汉武帝也曾想找个匈奴女人当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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