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证业务实现婚姻登记系统“对接” 婚姻状态信息实现当即查询
据了解,省民政厅向省司法厅提供公证当事人就申办公证事项所需的在本省范围内的婚姻登记基本信息,内容包括:当事人的最新婚姻登记状况(结婚或离婚)、登记时间、配偶姓名、夫妻双方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信息所有具有查询婚姻登记信息。这在东北三省是首次实现互通。同时,查询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遵守各项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与本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由本单位留存备案。一旦发生泄密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吉林省司法厅公证工作指导处处长刘晓春介绍,本次民政信息的接入实施工程,并最终加载到省司法厅公证系统前置机数据库中。省民政厅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下一步,吉林省司法厅将与工商等系统努力实现互通,做的信息及时查询,增效提质。东亚经贸新闻记者周东魁
延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指南
二手房:提供房屋买卖契约(三年以内)、房屋产权证明3、装修施工前房屋内景图片4、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6、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7、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人民银行查询)8、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延安12345丨延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指南
(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6、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7、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人民银行查询)8、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适用房产抵押)2、大修住房的工程预算报告3、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4、贷款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5、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6、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人民银行查询)7、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建造、翻建自有住房公积金贷款2、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报告3、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4、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
为买房假离婚不可能了 民政税务将共享婚姻信息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共享流程是由税务部门根据办理纳税业务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向民政部门发出查询请求,民政部门查询后向税务部门反馈查询结果。双方共享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和配偶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婚姻登记类别和时间、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的信息。从民政部门获取的当事人婚姻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仅限于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地方税务部门要加强安全保密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核查,并且要上报省级地方税务局备案,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格限制婚姻登记信息的查询并实行痕迹化管理。如果发生信息泄露,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记者韩爱青)
湘潭市公积金中心设置骗贷骗提“防火墙”,在全省率先实现与民政婚姻信息共享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与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的政策法规、最新资讯、工作动态、热点问题、办事指南等信息,提供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圆您住房梦
徐汇区政协副主席建言:加快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
四是规范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审查程序,明确审查义务,探索与公安户籍部门联网,严格审查当事人婚姻状况。五是加快建立公民婚姻数据库,加大人力和技术投入,与档案管理部门合作,(民盟市委、徐汇区政协供稿)
宏翰快讯 | 关于开放律师持证调查公民房产信息、婚姻状况的建议
另外,目前对于查询公民配偶情况各个婚姻登记部门也尚不接受律师持证查询,而大量民事案件中存在配偶一方通过离婚将财产转移,造成原告即使胜诉也无法执行到财产,使得“老赖”钻空子逃避执行。综上,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接纳笔者的意见,提供律师持证查询房产信息以及婚姻状况的权限,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保障《律师法》赋予律师的自主调查权,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法院执行难的问题。想要了解更多宏翰资讯,
8月1日起 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再次精简
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时,受委托银行对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等材料进行核实。调整征信查询流程(一)申请人自行提供征信查询报告。申请人家庭自行打印征信报告,申请人需在打印征信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报告交至房屋开发企业,并签订购房合同。(征信报告可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或政务中心二楼进行打印。)(二)受委托银行核实征信报告。签订借款合同时,申请人家庭签订征信授权查询书,授权受委托银行查询申请人家庭征信,受委托银行负责对申请人家庭自行提交的征信报告进行核实。解读:调整征信查询流程,一方面更加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要求和征信查询使用要求,使征信使用更加合规合法;另一方面,避免申请人重复签订征信查询授权书。同时,申请人应秉持诚信守法原则
我省开通公证婚姻登记信息查询平台
12月15日,省司法厅、民政厅联合建立的江苏省公证婚姻登记信息查询平台正式开通,标志着今后公证当事人不再需要去民政部门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根据《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要求,以往办理涉及婚姻状况的公证事项,当事人需提交婚姻状况证明(包括未婚证明、结婚证明等),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当事人本人专程去民政部门申请,颇费周折。为满足和解决当事人需求与困难,省司法厅和省公证协会积极协调省民政厅、公安厅等部门,将各部门登记的婚姻状况数据进行整合,打通数据共享渠道,打破全省区域婚姻登记数据查询的限制壁垒,为当事人办理此类公证提供数据依据,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平台试运行期间,全省公证机构已经为500余名当事人在线查询婚姻数据,极大地节省了当事人办证时间,简化了证明材料,为百姓办理购房、贷款公证、申请出国等公证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