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来源:全国律协网站
第73条律师代理婚姻效力或撤销婚姻纠纷证据收集律师代理婚姻效力或撤销婚姻纠纷,应调查收集证明下列事实的证据:73.1当事人一方重婚的事实;73.2当事人之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情况;73.3当事人一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情况;73.4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目前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况;73.5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程序有重大瑕疵;73.6一方当事人因胁迫缔结婚姻的证据。
涉外离婚诉讼案件您知多少
原告吴某甲委托代理人律师、被告PHILLIPARTHURCALLAWAY代理人律师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最终,案号(2015)穗从法民一初字第1189号】应当注意的是,涉外婚姻离婚过程中,委托国内律师代理的案件,在具体的授权权限方面,建议写明为特别授权。如此,即使在国外一方不能回国,不方便处理案件时,国内律师可以根据特别授权进行离婚诉讼。二、较长的审理期限对于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当发生,在国内的当事人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此外,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案件的答辩期和上诉期等规定也不同。如被告在国外,答辩期为三十天,即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指引
第八十一条离婚意见书包括以下事项:1、委托人的姓名、护照号码、身份基本状况;2、委托人婚姻缔结的基本情况;3、委托人对于是否同意离婚的明确态度;4、委托人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明确态度;5、委托人对于是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态度;6、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做好相关公证、认证手续。在提交法院之前,第八十三条律师接受香港居民的委托,寄交国内使用。第八十四条律师接受澳门居民的委托,寄交国内使用。第八十五条律师接受台湾居民的委托,第八十六条律师接受外籍人士的委托,再交由我国驻外领馆认证。
涉外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
(ordirectlybeennotarizedandcertifiedbyChineseEmbassy)三、委托律师需要哪些材料?WhatdocumentsisneededtoentrustaChineseLawyer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Passport如结婚注册证书MarriageBook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Powerofattorney,thescopeofauthorizationshallbewholescopeauthorization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案件和解后,当事人拒付律师费,法院会支持吗?
尤其是在采用风险代理情形下,虽然能够保障委托人在败诉或执行不能情况下免受代理费损失,但在债权得以执行的情况下,也应依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相应费用,其以案件最终处理结果为收费依据,而该处理结果并不以结案方式的不同有所差别,除非代理协议中约定的代理费用支付条件变相限制了当事人自由行使诉权而被认定风险代理条款无效,因此更应谨慎、理智选择。同时,还应注意,在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付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特定类型案件中是不能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在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时,
深圳涉外离婚律师:涉外离婚需要提交什么资料,离婚程序是怎样?
二、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委托律师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深圳李律师,解决婚姻问题,协议/诉讼离婚,证据收集指导,财产分割(房产/存款/股票/基金/股权/保险/债权债务),
第一次起诉离婚,一定要请律师吗?
婚姻问题咨询周志强律师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资深婚姻专家律师周志强律师从2005年开始专注婚姻领域,十余年经历离婚诉讼千余起。提倡“好和好散”理念,年成功办理婚姻挽救十余起。如果您有婚姻法律方面的困惑,”,或给周志强律师留言。想咨询婚姻
离婚可以不亲自去吗?离婚可以全权代理吗?
王佰光律师补充:代理离婚,在法律上,代理人代理的是当事人的意识和财产权,不能代理其人格权。在传统观念里,离婚是不可外扬的“家丑”。婚姻双方如果不是矛盾尖锐到一定程度,绝不会选择分道扬镳。一些已经反目的婚姻当事人,为避免双方见面觉得尴尬和不便,想寻找代言人,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于是,非特殊情况诉讼不能“全代理”,代办离婚存在隐患。王佰光律师总结:协议离婚能否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律师是否需要立案通知书。
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潼南区民政局作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行政辖区内的婚姻登记机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本案中,原告作为陈某的代理律师,为陈某离婚所涉法律事务的需要,有权进行调查取证,用于与完成委托事务有关的诉讼或非诉讼事务。
【上海离婚律师张磊】办理涉外离婚需要交什么资料,涉外离婚具体程序有哪些?
二、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委托律师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更多上海婚姻家庭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