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纠纷

孪生同胞代替结婚登记是否为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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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06 02:21:48 浏览量:8101

借用她人身份登记结婚应定什么案由

因此,该案不能定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受胁迫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回到本案该案中并不存在因胁迫结婚的情形,且清茗与钱某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结婚登记证,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之一,而不是认定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的标准。因此,清茗不能行使撤销权,故不能定应定为撤销婚姻纠纷。

婚姻家庭纠纷之程序问题

对于无效婚姻判决能否申请再审?婚姻在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之前又结婚的,是否构成重婚?当事人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申请时重婚情形已经消失的,如何处理?为体现国家强制力对无效婚姻的干预和制裁,对于无效婚姻不能按撤诉处理,应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属于非讼案件,应比照适用特别程序的规定进行审理。依照《民诉法解释》第三百八十条的规定,对于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当事人、利害

【普法站】婚姻家庭纠纷之程序问题

婚姻在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之前又结婚的,是否构成重婚?当事人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申请时重婚情形已经消失的,如何处理?为体现国家强制力对无效婚姻的干预和制裁,对于无效婚姻不能按撤诉处理,应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属于非讼案件,应比照适用特别程序的规定进行审理。依照《民诉法解释》第三百八十条的规定,对于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依照《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理。依照《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三条的规定,无效或者可撤销

未到法定婚龄借他人名义登记,婚姻是否有效?

王某与朱某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结婚登记证,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之一,而不是认定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的标准。第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确定案件的最初案由,但应当根据查证的案件事实确定案件的最终案由。王某在诉状中要求宣布婚姻无效和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人民法院查证不属于婚姻无效和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情形的,应告知王某可以将自己的诉讼请求变更为与朱某离婚。综上所述,该案案由宜定为离婚纠纷,法院按离婚案件进行处理较为适宜。若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告知删除。

嘉安律师:婚姻家庭纠纷之程序问题

对于无效婚姻判决能否申请再审?婚姻在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之前又结婚的,是否构成重婚?当事人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申请时重婚情形已经消失的,如何处理?为体现国家强制力对无效婚姻的干预和制裁,对于无效婚姻不能按撤诉处理,应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属于非讼案件,应比照适用特别程序的规定进行审理。依照《民诉法解释》第三百八十条的规定,对于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当事人、利害

婚姻法是否规定夫妻需结婚多久后才可以离婚?

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刘婉芬律师总结: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符合情形的,均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家庭纠纷相关问题的裁判意见及解答(一)

依照《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三条的规定,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只有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之前又结婚的,构成重婚。7、当事人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申请时重婚情形已经消失的,如何处理?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当事人已经办理了合法婚姻的离婚登记手续或合法婚姻配偶一方已经死亡等导致重婚情形已经消失的,不予支持。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法律问题裁判意见大全(一)

依照《民诉法解释》第三百八十条的规定,对于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依照《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理。c.依照《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三条的规定,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只有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之前又结婚的,构成重婚。d.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当事人已经办理了合法婚姻的离婚登记手续或合法婚姻配偶一方已经死亡等导致重婚情形已经消失的,不予支持。5、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到庭参加诉讼,但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能否按撤诉或按撤回上诉处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到庭参加诉讼的,应区别情形,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如果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不能按撤诉或撤回上诉处理,但未出庭的当事人必须提交书

用虚假身份信息办理的结婚登记,有效吗?

民事案件主要有:上海某电梯诉通辽某宾馆合同纠纷、李某飞诉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等。行政案件:张某凯诉某公安局行政复议纠纷、刘某汉诉某政府房屋征收补偿纠纷等。执业理念是信用、敬业、高效。-------------------------

你是不是结了个假婚?虚假证件登记结婚的裁判大数据报告|家法

在婚姻效力的认定上,91%的案件被确认为无效,9%的婚姻被确认为有效。在所有涉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登记的婚姻”的案件中,一审程序占比88%,二审占比6%,再审程序占比为6%。在纠纷类型中的,民政行政管理(行政)纠纷、婚姻登记无效、行政登记占据前三名,数量分别是64件,21件,17件。因此,此类纠纷主要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高频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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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好多回答,答主们讲的好多奇葩女人把我都吓着了……可是,现在的女人也不都那么奇葩吧,应该还是好女人多吧?我身边的绝大部分小夫妻都很幸福啊。所以未婚男们别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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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理解学过的知识并灵活运用。理解了才能灵活运用,所以理解应放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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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自己男盆友是世界上最帅的人!答案就在这,真正喜欢的话是不会觉得男盆友丑的,黑他的都不喜欢,这样反而安全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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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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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只会说你爱她,所以,你并不是真的爱她,或者说,你还没懂什么是爱,而她已经累了,厌倦了,甚至烦了。这不是她的错,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吧,口口声声说着爱,怕失去,却又一次次的去伤害,现在的年轻人呐,唉...[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物质和金钱至上的社会里,做什么事都需要计算得失。唯独生孩子这件事,当妈的我愿意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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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自己决定罗,感情的世界没有对错,很多事情自己猜测不准,感情路上本来就不是平平顺顺的,你的感情不是别人可以决定的,要跟她继续走,或者分开,你选一个自己不会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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