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配是什么?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五)新婚姻法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
2017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五)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2018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五)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
离婚案件隐匿财产是否会影响到财产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4、新《婚姻法》规定,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5、新《
婚姻房产纠纷常见10大焦点问答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对夫妻共同共有房屋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如果的,另一方就无法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离婚时能否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房改房是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主体才是取得房改房的适格主体,不可能算作是购房款而成为产权人,所以只能作为对于该房产登记的产权人的债权处理。10、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房产分割协议,是
【雷声律师】婚姻房产纠纷常见10大焦点问答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对夫妻共同共有房屋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如果的,另一方就无法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离婚时能否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房改房是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主体才是取得房改房的适格主体,不可能算作是购房款而成为产权人,所以只能作为对于该房产登记的产权人的债权处理。10、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房产分割协议,是
婚姻房产纠纷常见10大焦点问答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对夫妻共同共有房屋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如果的,另一方就无法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离婚时能否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房改房是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主体才是取得房改房的适格主体,不可能算作是购房款而成为产权人,所以只能作为对于该房产登记的产权人的债权处理。10、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房产分割协议,是
婚姻房产纠纷常见10大焦点问答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对夫妻共同共有房屋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如果的,另一方就无法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离婚时能否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房改房是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主体才是取得房改房的适格主体,不可能算作是购房款而成为产权人,所以只能作为对于该房产登记的产权人的债权处理。10、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房产分割协议,是
2018新婚姻法:对财产分配是怎样规定的?
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四)新婚姻法年规定,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深圳知名离婚纠纷律师-十条关于离婚房产纠纷常见的法律问题,值得收藏!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对夫妻共同共有房屋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如果的,另一方就无法追回该房屋,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离婚时能否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房改房是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主体才是取得房改房的适格主体,不可能算作是购房款而成为产权人,所以只能作为对于该房产登记的产权人的债权处理。10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房产分割协议,是否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