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着结婚,又愁着离婚:如何在意大利走出围城
但后来中国女子悄然失踪,她的意大利丈夫遂提出离婚。男方单方面要求离婚,女方又不知所踪,上诉书无法通知到中国女子。后来律师将那份通知书寄到了市政府一个专门找人的办公室,该办公室接受了通知书,结果历时两年才办好离婚手续。所幸他们没有财产和孩子的纠纷。有事可请教律师律师CinziaJingxiaLi毕业于佛罗伦萨法律大学并曾获得西班牙法律硕士学位,在罗马律师局注册并拥有欧盟律师执业证书,在罗马法院担任刑事诉讼律师,同时身兼意大利多家华人协会的法律顾问。
网上疯传一则离婚协议书:50套房归女方
3、“假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约定的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后面不能复婚,没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想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很难。4、“假离婚”,因为急于走形式,离婚协议书对有些条款的约定肯定考虑不全面,甚至很多当事人网上直接下载离婚协议书模板就用。比如在离婚协议书中写着“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等字眼,未罗列的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另一方名下的存款、股票、汽车和房产等,可能会因最后没有复婚,就归另一方所有。5、如果非要“假离婚”,王幼柏律师建议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签订一份书面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办理离婚
【上海离婚律师张磊】办理涉外离婚需要交什么资料,涉外离婚具体程序有哪些?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更多上海婚姻家庭法律咨询,请拨打张磊律师
网上疯传一则离婚协议书:50套房归女方
我们说这个案件只是告诉各位朋友,假如当初她办理离婚手续时咨询王律师,王律师一定会告诉她,及时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即使是银行还有贷款没有还清,在没有凃销抵押之前不能更名,但仍然可以通过“过桥”来解决此问题,最终实现过户更名的目的。这样,如果房产已经过户在其名下,根据最高院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在执行程序一般是不能追加配偶作为被执行人。并且,其前夫对公司债务提供的仅仅是担保责任,而担保责任一般不会让配偶另一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之责任。以上两个真实案例告诉朋友们,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务必小心、谨慎,最好事先咨询专业律师,如有必要可以请专业律师把关。
律师办理婚姻继承纠纷指引及法规(2018分享版)
2001年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多年工作经验、律师执业经验及4年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经验,先后担任恒大集团大连公司、辽宁公司监察室主任。执业以来,代理过建设工程鉴定、刑事鉴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医疗损害及医疗产品质量鉴定、消防工程鉴定、环境损害鉴定等各类司法鉴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鉴定办案经验,并成功代理过多起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无罪的刑事、司法鉴定行政确认等案件,在司法鉴定专业有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实践。执业期间,秉承“忠实、勤勉、认真、专业”的执业理念,为多家企业及个人办理几百起成功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信赖。
一次讲清楚:离婚了,户口怎么办?
:play_button: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存在抵触或拖延等情况,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一点有两个办法:1、协商,先和对方协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户籍办理机构办理小孩户口;2、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离婚可以不亲自去吗?离婚可以全权代理吗?
王佰光律师总结:协议离婚能否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第一次起诉离婚,一定要请律师吗?
另外,谢保平律师办理离婚案件时,你可以选择“一次收费,包离到底”,即区别于按次收费,实行一次性包干收费的做法,只要你还没有离婚,不管是第几次起诉,都不需要另行付费的,而费用标准却和其他按次收费的律师一样。所以,如果你还为了“节省费用”而考虑第一次起诉不请律师的话,其实大可不必了。因为聘请谢律师的话,第一次起诉开始聘请和第二次起诉开始聘请,费用是一样的。谢保平律师:知名南京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南京证券律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困惑
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没有结婚证怎样离婚?
冉缤律师补充:想离婚却无法提供结婚证,大致有这么几种情况,一是当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而没有结婚证,一是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或者结婚证被另一方藏匿;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