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定今晚18点,公共法律服务“太仓模式”走进《相逢》
每年发布《太仓市基本项目清单》,2018年度确定项目40项,明确对象、标准和提供的主体。根据的基本属性和太仓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不断充实丰富项目清单内容。推进“入户工程”。推进向个人延伸,完善法律援助衔接程序,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律师刑事辩护的专业水平和质量,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加强人民调解法治化建设,探索建立律师调解制度,为每一个调解室配备公益法律顾问。创新农村社区民主法治村建设生态指标体系,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实施法治宣传融合工程,扎实推进“法德”共建。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好消息!浏河的小伙伴们不出浏河也能享受到“智慧司法”公共法律服务便利!
实行全市律师轮流值班形式,让群众法律问题可以及时得到专业应答。“云”会见室内安装了与看守所会见系统及与省内监狱联通的远程亲情会见系统。对接群众全生命周期的法律需求,各位亲互相转告噢
信阳浉河区电子商务产业园简介
国际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与电商企业入驻园区,二、众创空间政策为加快浉河区电商产业发展,扶持大学生创业,促进社会就业,园区配套有500㎡的众创空间,众创空间对电商相关项目团队及个人开放,可拎包创业,一、基础设施完善办公区域内可供电信、联通、移动WLAN覆盖/百兆光纤接入。平台。园区建设有现代化综合办公空间体系、高效能创业政策支持体系、开放式创新创业孵化体系、专属制企业经理体系、权威性公司管理咨询体系、创意性商务活动组织体系、创新型产业专项资金体系、共享型创业人才培养体系等九大平台。
太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五大黑科技”,样样开发你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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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离婚?看官方怎么回应"电子离婚证“
有网友认为这一可以便于民众办事,但也有网友指出:线上办理离婚是否过于草率?无论结婚还是离婚,都是人生大事,不应该随随便便决定。甚至有律师表示,网络离婚中离婚协议,财产处理等问题都难以核实,线上离婚并不靠谱。网友反应11月13日,江西省民政局回应:并不能线上离婚罗铁军介绍,电子离婚证是一项电子凭证,民众在线下办理好离婚手续后,会自动在支付宝上关联电子证。民众如办理房产、税务等需要提供结婚证、离婚证作为凭证的,可以直接出示电子证件,不必再带纸质版证件。民众可以直接线上预约登记时间,免去现场排队之苦。您有什么看法呢?
【心翔心理】老婆怀孕时丈夫出轨,这样的婚姻该怎么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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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纳婚姻家事 | 成员篇
除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外,通过与团队内经验丰富的商事律师、刑事律师配合,我们能为客户解决家族企业股权转让、离婚股权分割、企业股权继承、重婚、虐待、遗弃等与婚姻家事紧密相关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需求。毕京琨律师中山大学法学学士、刑法学硕士,李家杰律师香港大学法学硕士、中山大学法学学士,广东工业大学法学学士及工商管理学学士。自执业以来曾过多家政府单位及大型企业。将协助海纳婚姻家事部提供企业婚姻家事专业法律。
【她之行·聚焦】济南市赴潍坊、烟台、威海学习考察婚姻家庭辅导工作
幸福讲堂:利用颁证区既为新人准备别致的颁证典礼,同时发挥中心优势,每月开展幸福课堂,给考察团一行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中心建立的“矛盾调解、、法律援助”三道屏障,有效预防了冲动离婚的现象;一对一的,通过专业角度进行积极引导和干预,帮助当事人“找到”自己,悦纳对方,预防“政策性离婚”,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解决问题。荣成篇7月19日下午,考察团在威海市妇联主席许宏妮、副主席鞠建春和荣成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红霞,市妇联主席韩萍的陪同下,观摩了荣成市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在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听取了活动开展情况介绍,观看了宣传片,与志愿者们进行了交流,现场观摩离婚调解程序、步骤、方法、技巧等,对辅导中心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深入学习。
广州出现华南首家情感修复站,要离婚的人都在打听……
广州市律协副会长詹礼愿认为,“这个律师事务所的婚姻家事发展方向,我认为更能够体现律师调解的价值取向,更符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基本秩序的根本目的。”:red_triangle_pointed_up: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詹礼愿为什么会创办一个专门的婚姻家事律所?不会觉得婚姻家事很繁琐吗?很多律师更倾向于选择企业、公司、劳动这方面,您专做婚姻家事,原因何在?:red_triangle_pointed_up:创始人筹备会议谈及创所的初衷,李小非律师总结过去二十多年的办案经验提到,也要走心。很多时候,利益之争是表面的,情绪的困扰和纠结,才是家事纠纷的症结所在。也正是基于这个考虑,将“”的工作方式始终贯穿在成说律所家事当中。”
南京离婚律师:离婚协议的补偿款,前夫只付了一部分,剩下不给了
因此,处理好本案,知名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接受本案并提出:根据目前的证据情况,是有诉讼风险的,为弥补证据缺陷,本案应该从甲、乙协议离婚时的离婚协议入手,即甲在向法院递交诉状时,可按照离婚协议上写明的,虽然在究竟什么样的房屋才是甲、乙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上写明的房屋的问题上,乙可能会缠诉,但是,离婚协议上写明的“一套房屋”按照最低价格标准换算,也是有价值的,且随着房价的上涨,谢律师便是给乙出了一道选择题,即乙是愿意按照“一套房屋”的最低价格标准为甲购房,还是愿意说出自己已经如何免除了为甲购房这一义务。预计出于价值和利益的考虑,乙肯定是会选择后者。这样一来,“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乙表示同意,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这一不利于甲的证据局面,倒会变成对甲有利的诉讼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