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难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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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相爱看似美妙,结婚不宜离婚更难
(5)上诉期:三十日如果对方在诉讼中不配合,故意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时间,这个期限可能还会延长,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把握好时间问题,争取早日解决离婚带来的困扰。所有这些程序对于非法律人士而言,都比较复杂,不仅耗时、耗力,而且还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即使有真爱,走进涉外婚姻之前也要多做些“功课”。“中国人运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的意识较差,也缺乏基本的法律常。”涉外婚姻案件关系到两个国家的不同法律体系,以及不同的婚姻管理政策。适用哪国法律,遵从哪种规则,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比如签订“婚前财产协定”,国人想到的是去公证处进行财产公证,而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的做法却严格得多,双方自带律师,为各自的利益讨价还价是最起码的要求。
【上海离婚律师张磊】办理涉外离婚需要交什么资料,涉外离婚具体程序有哪些?
此外,答辩期和上诉期等规定也不同:如被告在国外的,答辩期为三十天,即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案件的被告答辩期,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十五天。上诉期也不同:在国外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中,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二、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委托律师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离婚律】涉外离婚诉讼该由哪个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怎样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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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涉外离婚律师:涉外离婚需要提交什么资料,离婚程序是怎样?
此外,答辩期和上诉期等规定也不同:如被告在国外的,答辩期为三十天,即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案件的被告答辩期,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十五天。上诉期也不同:在国外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中,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二、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委托律师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
家事调解丨涉外婚姻易结难离,家事调解成关键
涉外送达时间漫长、程序复杂,动辄一、两年。在涉外案件中,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故意无视国内法院的传票,则易导致长时间的诉累。因为长期跨洋分居,很多当事人与配偶间的联系中断,不知配偶下落的案例比比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在国外,甚至在国外下落不明,则离婚程序需要经过域外送达、涉外公告等程序。仅就送达阶段而言,所需的时间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两年。难点三:审理难。就以财产调查为例,涉外财产调查渠道受限,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落实。在涉外离婚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外国法查明的难题。其次,共同财产如位于域外,我国法院的司法管辖往往不能涉及,律师国外取证也不现实。难点四:执行难。因此国外财产执行希望渺茫,生效判决难以执行。其
XXX与XXX离婚纠纷案
由于甲、乙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因此,邓超律师代理甲向甲所在本市的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提出,本案应该由乙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为此,邓超律师向法院提供了乙的出入境证明,证明乙长期工作、生活在国外。邓超律师提出,根据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顺利的解决了本案的立案问题。法院提出,由于乙在国外,因此,预计送达周期会需要六个月左右。对此,邓超律师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电子送达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
滁州律师┃涉外离婚需要提交什么资料,离婚程序是怎样
此外,答辩期和上诉期等规定也不同:如被告在国外的,答辩期为三十天,即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案件的被告答辩期,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十五天。上诉期也不同:在国外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中,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二、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委托律师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
涉外离婚诉讼案件您知多少
4、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关于离婚适用法律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而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应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四、财产如何分割1、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
【炜衡快讯】孙长刚律师受邀为陕西省律协、河南省律协授课
也就是说高净值客户想不涉外都难。越来越多的中国高净值客户设立离岸信托或国内信托,信托实务已远远超越研究,家族信托遇到法律层面、律师实务、司法实务层面及学术研究层面挑战,我们目前财富传承拓展遇到瓶颈和落地难。为了解决财富传承落地及实务中如此复杂的法律问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涉外家事专题研究委员会2018年6月9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举办了首届家事与财富传承涉外法律论坛,孙长刚律师表示,致力搭建一个家事与财富传承领域研究与实务跨界交流、相关领域跨学科探讨、国内外跨境交流合作平台。在场律师均聚精会神地听讲,培训结束后都意犹未尽,希望有机会还能与孙长刚律师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