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协议

对离婚调解不满可以再起诉吗?起诉离婚必须经过调解吗?

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三)法院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结束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

发布时间:2018-12-06 07:55:27 浏览量:8790

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调解协议的区别

我方当事人完全可以对变更孩子姓名的问题反悔而不影响其它离婚问题的效力。更为重要的是对方也无法就孩子姓名变更问题起诉,因为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当然,我的当事人还是守信用的,离婚后去公安机关协助对方办理了孩子姓名的变更。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

以案说法:死亡赔偿金等是否属于遗产的继承范围?

很显然,调解书的制作和生效,必须符合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赵新旺与张梅珍的离婚调解协议在送达签收之前赵新旺已死亡,赵新旺的死亡意味着离婚调解协议已无人签收,即离婚调解协议已失去了产生法律效力的唯一条件,不能生效。因此,赵新旺与张梅珍的合法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张梅珍仍然是赵新旺的合法妻子,赵新旺的死亡致与张梅珍之间的夫妻关系的自然解除,并不影响张梅珍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二、张梅珍享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张梅珍与赵新旺的调解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仍属合法夫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属于第

怎么进行诉讼离婚的调解?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

人民法院将调解和好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协议的法律效力至此产生。第二种是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三种是调解无效,包括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不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程序继续进行。赵慧宁律师补充:离婚

签了离婚调节协议,但还没签收调解书,原告想反悔可以吗 ?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院印)书记员___________注: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要求调解而达成调解协议时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时使用。2.“协议内容”,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解决争讼的协议条款。“诉讼费用的负担”,如果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可以作为调解协议的最后一项内容予以写明;如果

最高法观点:离婚调解协议约定签字后生效,双方签字后还能反悔吗?

同时,就离婚诉讼而言,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将涉及婚姻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解除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如果不制作调解书,既不利于当事人之间身份关系变化的确定,也不利于当事人今后的生产生活。因此,对于调解离婚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上述第二种意见简单地认为所有案件,只要当事人各方均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即发生效力,却既没有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以及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也没有准确理解《民事调解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所针对的是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当事人虽然在人民法院制作的离婚调解协议上签名,但事后拒绝签收离婚调解书,故该离

法官作客斗门电台 解读广东省高院最新离婚案件审理宝典(上)

周法官:我们主要是审查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没有侵害国家利益或者公序良俗、有没有侵害未成年子女或者案外人的利益、有没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果上述情况都不存在,那法院就会依法确认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效力。主持人:如果是在登记立案后,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受理费法院如何收取?周法官:如果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免交案件受理费。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减少收取一半以上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一般来说当事人会在登记立案时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那么调解

拿到调解协议,算不算离婚?

如果只有调解协议,没有已经签收并生效的调解书,不能证明当事人离婚了,不能申办新的结婚证!如有更多婚姻、诉讼等法律方面的困惑,请加我咨询:Superyuan2014版权所有

调解离婚已十年方知孩子非亲生

因为调解协议达成时,甲并不知道丁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基于亲子关系而自愿抚养丁,愿意自行承担抚养费,并自愿将房产赠与丁,故调解协议的基础是亲子关系。而现在,调解协议生效的基石不复存在,在出现新的事实证据后,原先达成的调解协议明显违反了自愿原则,故符合再审条件。(广灵县人民法院李翠萍李慧芹)

【以案释法】离婚十年方知孩子非亲生,可否重审?

但是,当事人可以就离婚案件涉及的财产问题、子女抚养权争议申请再审,这是符合法律精神的,也便于将诸多法律关系放置在一个案件中予以解决。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涉及已分割的财产,应根据民诉法的规定予以审查,涉及未作处理的共同财产,应告知另行起诉。那么,本案中的调解协议是否可以申请再审呢?笔者认为,可以。因为调解协议达成时,甲并不知道丁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基于亲子关系而自愿抚养丁,愿意自行承担抚养费,并自愿将房产赠与丁,故调解协议的基础是亲子关系。而现在,调解协议生效的基石不复存在,在出现新的事实证据后,原先达成的调解协议明显违反了自愿原则,故符合再审条件。

你离婚了,哪些法律文书可以证明?|家理律所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但是,司法实践中存在这样几种情况。比如,我们之前遇到这样一个案例,陈女士与王先生诉讼离婚,在诉讼中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在庭审笔录及协议内容中签字,后来陈女士又不同意调解,要求重新开庭判决,法院告知已经调解结案,如果不同意可以进行申诉,法院不再开庭。当事人很不理解,为何法律明明规定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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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男人为什么要拉你?没看到你有男朋友?

匿名 共4个回复>

你越是和他闹他就越是会对你反感啊,你可以对他疏远一点

匿名 共6个回复>

他经常回避,不是正面回答为题,,你要讲出他的内心,所藏。1:永远不要让任何一个男人成为你生命的全部,要懂得投入越多,失去越多的道理.2:不要为任何男人放弃自己的个性,其实并不是你迁就他,就可以让他觉得...[详情]

匿名 共4个回复>

你是喜欢她的,不要害怕不要逃避,已经伤害了她一次,该弥补了,否则你会为错过她而后悔莫及。

匿名 共1个回复>

羡慕的看着,羡慕的眼神,羡慕的玩耍有兴趣的做游戏,有兴趣的玩耍,有兴趣的看电视给予帮助,给予力量,给予帽子

匿名 共8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真的离不开你老婆儿子那就振作起来,追老婆儿子一遍好好工作

匿名 共3个回复>

心里凉凉的,想法嘛就是你能道歉

匿名 共5个回复>

举个例子:可以是各种实物类的包装盒,装他喜欢的物品,尤其是你之前不认同的认为乱花钱的玩意儿。亦或者是两个人切换身份过一天的生活,你会知道男孩子如何压抑自己的王子病活得多么的辛苦长长你的同理心用点心谢谢

匿名 共9个回复>

天真啊,如果你是漂亮妹子会选择一个普通人,过普通的一生?试问:如果你是妹子,你会选择现在的自己吗?

匿名 共0个回复>

可能你们吵架太频繁,所以他经常哄你,有些厌烦了。就象你吃莱,天天重样,即使是你的最爱,也会厌烦的。现在你们换着哄,只要你们乐意,可以继续。哪天你厌烦了,再换他哄你,就是了。妹妹,羡慕嫉妒恨哪!

匿名 共5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