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条件

【法规速递】《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记前有无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从表现形式来看,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一般都不会明确写明什么是所附条件,但从本质上来看,登记离婚是财产分割的前提,该财产分割协议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故理论界将其界定为“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在实际生活中,一方当事人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可能会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做出重大让步甚至放弃一切财产,目的是希望顺利

发布时间:2018-12-06 07:15:13 浏览量:8635

以登记离婚为条件的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在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离婚之前,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决定其是否成就,任何一方均可以使协议不产生约束力甚至故意使其不成就而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只有在双方最终意见一致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取得离婚证的情况下,才能充分反映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从表现形式来看,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一般都不会明确写明什么是所附条件,但从本质上来看,登记离婚是财产分割的前提,该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记前,并无法律效力!

在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离婚之前,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决定其是否成就,任何一方均可以使协议不产生约束力甚至故意使其不成就而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只有在双方最终意见一致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取得离婚证的情况下,才能充分反映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从表现形式来看,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一般都不会明确写明什么是所附条件,但从本质上来看,登记离婚是财产分割的前提,该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无效?律师教你一句话扭转乾坤

实践中遇到经过公证的诉前离婚协议,如何认定效力的问题,一般认为,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在性质上也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双方签字后成立,在完成协议离婚手续后生效。公证的效力在于确认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不能改变协议的生效条件。律师教你一句话确保协议的效力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因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即便到了民政局门口最后发现笔芯没水而没有成功办理离婚

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在婚姻关系未解除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审判实践中遇到经过公证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何认定其效力的问题,我们认为,经公证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在性质上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双方签字后成立,在完成协议离婚后生效。公证的效力在于确认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不能改变协议

微信课堂|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认定

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对诉前离婚当事人所达成的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除非双方当事人追认,该协议未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无论是离婚本身,还是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1]王竹青:“浅析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第291页。

诉讼离婚到哪办离婚证?协议离婚书受法律保护的条件是怎样的?

4、2张两寸近期免冠照片5、结婚证原件(复印三份)三、签订离婚协议注意事项1、离婚协议要就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可以请律师帮你起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子女抚养及财产进行分配。2、离婚协议要以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后,才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3、若你们的离婚协议已经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有就法律效力了,对方不履行,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

【秉钧分享】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记前有无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从表现形式来看,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一般都不会明确写明什么是所附条件,但从本质上来看,登记离婚是财产分割的前提,该财产分割协议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故理论界将其界定为“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在实际生活中,一方当事人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可能会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做出重大让步甚至放弃一切财产,目的是希望顺利

离婚协议中非财产分割条款是否有效

《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而且,《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只是针对离婚协议中最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条款的生效条件问题作出了规定,但并不能由该条得出即便登记离婚或到法院协议离婚的条件没有成就,而非财产分割条款仍然生效的结论。从现实生活和审判实践看,夫妻一方为实现协议

【人民司法】已部分履行的附协议离婚条件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这类协议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将离婚事实与财产分割相结合,只有离婚事实发生,财产分割协议方能生效。这类协议学理上称之为“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两种形式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其性质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二,该规定的条件假设指向的是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并且一方在

离婚协议写明男方支付抚养费这份协议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因此,离婚协议被认定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就是解除婚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在2003年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指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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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敢苟同!只想问一句,两个家庭都那么熟,你老公知道吗?他老婆知道吗?他二位的感受?

匿名 共9个回复>

首先,很同情你和你妈的遭遇。其次要说的是:其实事到如今已经没有什么挽回的余地了,腿一万步说,你们现在就算找到了他又能如何?你们能释怀吗?能原谅他吗?他自己又能释怀吗?还有脸回家吗?所谓覆水难收,既然已...[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一般情况不要跟同性朋友倾诉感情问题,我这里指的同性朋友是年龄相仿的,因为她们大部分会钻牛角尖。我曾经也喜欢过一个大我九岁的人,算是在一起了吧。但是我们互相从不会控制,侵犯对方隐私,我问是谁,他会告诉我...[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

这个……我个人觉得你们开始网聊的时候一定是互相中意喜欢的而你又是一个学生拿着父母给的生活费心潮澎湃的去找他了这本身就是一种莫大得勇气吧但是到了他的城市你应该是对他的感觉就没有觉得他不是你想像中得样子觉...[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我想一想,我跟他分手了。可能称不上分手,只是结束这段恋人未满的关系吧。三个月热恋期后,他说他要考证,他很忙,于是我们从天天聊天变成一星期一次,到后来,周末也聊不上天,我问他为什么周末也不聊天,他说太热...[详情]

匿名 共8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恩~首先第一点同步彼此状态,把自己的高兴的事比如工作上的小成就,或者某些方面的进步。或者情绪上的低落,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第一时间分享给彼此。免得过会本来想说结果忘记了。第二学着制造话题去做一些事情,...[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你越是和他闹他就越是会对你反感啊,你可以对他疏远一点

匿名 共6个回复>

经常去看她,买些她喜欢的东西给她

匿名 共5个回复>

存放婚姻档案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婚姻登记部门,一个是档案馆,结婚时间不长的,其档案一般都在婚姻登记机关,其他的,就只能到档案馆去查,如果是查本人的,写到本人的身份证就行。如果是插别人的,就只好委托律师...[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

你确定没送给她,而且也是你的心头好就要啊,别说没送给他,就算送给她,要回来也正常,当然了这样做也许会被人说不够爷们,但是也要看你付出了多少,对方付出了多少。我有个朋友为女方买的东西差不多价值数万,女方...[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