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不动产的约定是否不需登记即具有物权效力?
将离婚协议中财产约定的法律效果与婚内财产约定的法律效果等同,应该争议不大,有争议的是婚内(离婚)财产约定与婚内赠与的异同及其中不动产物权效力发生的认定,
律师:“婚内财产协议”和“离婚协议”怎样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2)离婚登记时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的效力优先于之前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毋庸置疑,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此时如果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了分配,那么可以视为对之前约定内容的变更。故,当先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与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问题发生冲突时,后者的法律效力要优先于前者。对“婚内财产协议”和“离婚协议”会有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鉴于其在司法实践中也许会存在一些争议,所以笔者旨
并非所有婚内财产分割协议都是有效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有效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当夫妻之间没有签订协议就婚内财产进行分割的话,直接按照法律规定对财产进行分配。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
婚姻法专题:为什么要签婚内财产协议?
(四)婚内财产协议能否撤销?婚内财产协议该协议一经签定生效的,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能证明具有法定撤销事由,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例如签订该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履行。当然也例外,例如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时,在没有交付登记前,(五)签署婚内财产协议应当注意什么?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协议
北京离婚律师-巧解婚内财产协议本质
按照《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在夫妻双方之间享有直接变动物权的效力,属于非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因此,房产虽未过户至李女士名下,但李女士已经是房产所有人,李先生亦不能撤销。易轶律师案外说案夫妻间的婚内财产协议,其性质属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赠与抑或是夫妻财产制契约,是值得讨论的一个问题。第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说不成立。《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物的应当按照约定,除非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对“重大理由”进行了明确。但是,按照《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婚内财产协议可以在任何时候签署,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有什么作用?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金品凤律师补充:3.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
离婚律师--你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都是有效吗??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关于婚内财产协议效力在法律上的规定上面列举了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及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是夫妻对婚内财产协议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夫妻们对约定财产的认识和界定的不同,所以在做婚内
并非所有婚内财产分割协议都是有效的!这三种就是无用约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有效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当夫妻之间没有签订协议就婚内财产进行分割的话,直接按照法律规定对财产进行分配。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
写离婚协议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有一天“小两口儿”真的闹僵了打算诉讼离婚,一方在法庭上要求按照这份“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分割财产,此时法院显然不会将其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理由很简单,小张将“离婚协议”当作“婚内财产协议”来使用了,“离婚协议”在真正离婚前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温馨提醒:如果小王和小张在此之前只是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签订了一份“婚内财产协议”而没有涉及离婚条件的话,那么双方在任何时候,只要产生离婚纠纷,就可以请求法院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来进行分割。(2)离婚登记时后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