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严肃的话题-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如果你还搞不定你们家的熊孩子,
律师解读:协议离婚时没要孩子现在能否要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能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纯干货)离婚协议中,如何全面约定孩子的抚养问题!
一般情况下,非抚养孩子一方支付的抚养费中已经包含了基本的医疗费,但如果遇到子女突发重大疾病,基本的医疗费用肯定是不够的,单独由抚养孩子一方支付也十分不公平,为避免以后为此发生纠纷,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子女突发重大疾病产生医疗费用超过多少金额时,医疗费的承担方式。8.子女非法定教育费用的约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父母都更加注重子女的全方位发展,于是给孩子报名了众多学费高昂的补习班。法定的义务教育费用由父母双方承担没有争议,但就非法定教育费用如何承担,我国法律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裁判规则。对此,离婚时的约定就显得至关重要,故应当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子女非法定教育费用的承担问题。9.
协议离婚子女归属是否可以约定
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
男方出轨抚养权怎么判?子女抚养权应由谁承担?
陈小虎律师补充: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子女抚养权如何变更陈小虎律师普法:1、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都同意变更
离婚1年后她要求前夫支付女儿抚养费,法院驳回!因为……
子女有权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要求,但应当满足“必要”和“合理”的两个法定条件。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本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单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离婚谁能得到抚养权?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讲就懂: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全部由一方承担”有效吗?
据此,▌律师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0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上述案件原告的父亲与母亲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于法有据,该约定合法有效。但由于原告父亲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抚养能力已不能保障原告所需,影响到原告今后的健康成长。
离婚时承诺的抚养费条款能否轻易推翻?
为此,《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其目的于保护未成年或无独立生存能力子女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子女起诉父母要求支付超过原协议约定抚养费的权利,但由于其系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司法实践中,相应诉讼权利多由离婚协议中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离婚当事人为了达成离婚的目的,可能会在离婚时答应不要求对方支付
每日一法第29期:离婚时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吗?
只要当夫妻双方协议不成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司法解释,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如经法院审查其确实具有这样的经济实力的可予以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