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认知误区:签了离婚协议书就是离婚了,谁也不能反悔
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因反悔想撤销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可以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个法律规定允许离婚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协议。另外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上述法律规定在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如果一方发现离婚协议中未列明财产,或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系列报道之③:协议怎么签,爱才不会“受伤”?
弄明白了这个问题,相信大家就知道婚前协议究竟该怎么签。
婚前协议,是必要还是多此一举?
小辣碎碎念:当然,还有不少人对婚前协议持“放任”的态度,他们觉得婚前协议并没有实际用处,如果对方要签那就签;对方不用,那自己也不会提出啦。那么,你是否支持婚前协议呢?如果支持的话,你会在婚前协议里,要求对方做到哪些事情?
夫妻躲债务协议假离婚丈夫想复婚妻子却反悔
法院认为,在庭审中,任华称离婚协议系违背其真实意愿,被王燕欺骗签写的,但该主张与其和王燕间签订的三份协议相矛盾,《夫妻协议》中“我们履行了一个假离婚手续,也办了一个假离婚,”系对已完成事件的陈述,显然不是表达一个月后的《离婚协议》系其所指的假离婚。另外,2016年8月29日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后亦于当日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更印证了双方离婚时对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过,因双方离婚协议中并未对其进行分割,现任华请求分割该财产,法院应予支持。兼顾对妇女儿童合法
夫妻为躲债务协议假离婚,可等丈夫想复婚的时候妻子却反悔了
任华要求,按照夫妻协议的约定,判令财产归自己所有。女方辩解没有假离婚之说,系双方感情破裂任华起诉后,王燕也进行了反诉。庭审中,王燕称,也一直是王燕在使用,双方均认可属王燕所有,故多次协议离婚都没有对该轿车归属另行约定。2016年8月29日,双方因感情破裂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但离婚后,任华不履行上述的约定,不搬离自己的房屋,还经常打骂自己及婚生子。请求判令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归王燕所有。针对王燕的说法,任华辩称,双方在离婚登记机关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基于王燕与自己签订的夫妻协议,离婚在一年内复婚
夫妻为躲债务协议假离婚 丈夫想复婚妻子却反悔了
法院认为,在庭审中,任华称离婚协议系违背其真实意愿,被王燕欺骗签写的,但该主张与其和王燕间签订的三份协议相矛盾,《夫妻协议》中“我们履行了一个假离婚手续,也办了一个假离婚,”系对已完成事件的陈述,显然不是表达一个月后的《离婚协议》系其所指的假离婚。另外,2016年8月29日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后亦于当日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更印证了双方离婚时对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过,因双方离婚协议中并未对其进行分割,现任华请求分割该财产,法院应予支持。兼顾对妇女儿童合法
夫妻为躲债务协议假离婚 丈夫想复婚妻子却反悔了
法院认为,在庭审中,任华称离婚协议系违背其真实意愿,被王燕欺骗签写的,但该主张与其和王燕间签订的三份协议相矛盾,《夫妻协议》中“我们履行了一个假离婚手续,也办了一个假离婚,”系对已完成事件的陈述,显然不是表达一个月后的《离婚协议》系其所指的假离婚。另外,2016年8月29日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后亦于当日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更印证了双方离婚时对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过,因双方离婚协议中并未对其进行分割,现任华请求分割该财产,法院应予支持。兼顾对妇女儿童合法
“假离婚”变真离婚 法院判决财产归女方男方傻眼
法院认为,在庭审中,任华称离婚协议系违背其真实意愿,被王燕欺骗签写的,但该主张与其和王燕间签订的三份协议相矛盾,《夫妻协议》中“我们履行了一个假离婚手续,也办了一个假离婚,”系对已完成事件的陈述,显然不是表达一个月后的《离婚协议》系其所指的假离婚。另外,2016年8月29日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后亦于当日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更印证了双方离婚时对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过,因双方离婚协议中并未对其进行分割,现任华请求分割该财产,法院应予支持。兼顾对妇女儿童合法
“忠诚协议”靠谱吗?
这是法院有这种自由裁量权的,但是你的协议本身还是被否定的。汪百川律师:忠诚协议对婚姻本身意义不大其实通过法律的层面上,已经对于夫妻之间相互忠实这个问题予以了较为明确的一个规定。如果说违背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之后,那其中违反义务的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签不签“忠诚协议”,本身对于婚姻来讲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
广西贵港律师┃夫妻为躲债务协议假离婚,可等丈夫想复婚的时候妻子却反悔了
法院判决离婚有效女方支付4.5万财产分割款任华、王燕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知悉本案的诉争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已作了约定归女方所有,按揭贷款由女方偿还,任华应当遵守并履行该约定。现任华以原协议违背其真实意思为由,不同意履行该房屋的处理约定,并请求判令诉争房屋归其所有。但任华并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其协议;其《离婚协议》前的《夫妻协议》并不是后协议的前提,亦不是对后协议的变更和补充。法院认为,在庭审中,任华称离婚协议系违背其真实意愿,被王燕欺骗签写的,但该主张与其和王燕间签订的三份协议相矛盾,《夫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