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性质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能否被撤销

、导致感情破裂而离婚的过错方给予对方的带有赔偿、补偿性质的赠与;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另一方因此而给付的补偿性质的赠与;3、离婚协议中约定有一方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尽主要抚养义务,另一方所给予的具有抚养义务性质的赠与;4、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一方分的大部分财产,因此而个人财产给予对方的具有补偿性质的赠与;5、依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而给付的具有履行帮助义务

发布时间:2018-12-06 08:23:20 浏览量:6846

如何理解复婚后离婚协议效力?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将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是基于对子女抚养、监护的道德义务,虽然赠与行为没有完成,但父母亦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同时,双方均受离婚协议的约束,前婚的离婚协议并不能因婚姻的恢复而失效我们现在也应该知道了复婚后离婚协议效力是怎么个意思了,我们能在一起不容易,还是两个人在一起好,有什么事情要当面解决,两个人不能没事就吵架,更不能因为一些小的

【收藏】如何理解复婚后离婚协议效力?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将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是基于对子女抚养、监护的道德义务,虽然赠与行为没有完成,但父母亦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同时,双方均受离婚协议的约束,前婚的离婚协议并不能因婚姻的恢复而失效我们现在也应该知道了复婚后离婚协议效力是怎么个意思了,我们能在一起不容易,还是两个人在一起好,有什么事情要当面解决,两个人不能没事就吵架,更不能因为一些小的矛盾就离婚,还是要互相的包容互相的了解,这样才能够一直的走下去。崇法咨询

父母能否任意撤销赠与给子女的房屋

因此,朱某及李某某就有权要求李某办理赠与房屋的交付和权利转移。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李某与朱某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处理的约定具有道德义务性质,且其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的理由并不在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赠与的范围内。因此,李某不能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赠与约定。综上,李某与朱某离婚协议

中虑律师 | 离婚协议中约定给子女的房产处理思路

因此,虽然是赠与,但是涉及身份关系,不适用《合同法》中关于撤销赠与的规定,笔者认为这一观点相对于第一种观点更加合理。3、非赠与性质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观点,即这里离婚协议的约定并非赠与的性质,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而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签订的合同,并不需要子女签名认可赠与行为,也就是说受赠人没有权利表示接受或者不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认定为赠与,同时赋予夫妻撤销权,实为损害了子女

如何理解复婚后离婚协议效力?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将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是基于对子女抚养、监护的道德义务,虽然赠与行为没有完成,但父母亦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同时,双方均受离婚协议的约束,前婚的离婚协议并不能因婚姻的恢复而失效我们现在也应该知道了复婚后离婚协议效力是怎么个意思了,我们能在一起不容易,还是两个人在一起好,有什么事情要当面解决,两个人不能没事就吵架,更不能因为一些小的矛盾就离婚,还是要互相的包容互相的了解,这样才能够一直的走下去。

2017婚姻法新:离婚协议上加了1句话,法院判协议无效!

3、离婚协议中6类约定无效无效约定一: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无效约定二: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无效约定三: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无效约定四: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无效约定五: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无效约定六:约定财产归属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别人的财产;离婚时,如果夫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权问题比较明确的,可以自行写离婚协议,但是建议请专业律师审一下协议,因为缺乏法律知识,难免出现差错。温馨提示:推广的内容如有侵

黄义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书面约定一方婚前房产为另一方所有的,应认定为赠与

笔者以为,在实务中如何认定夫妻之间以书面协议方式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合法财产以及夫妻个人财产的权利归属,是属于我国《婚姻法》第一十九条规定的夫妻财产约定所有制性质,还是属于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与行为,如若是婚前一方个人所有财产,婚后或离婚时约定归另一方所有,虽在协议中未明确是赠与财产,也应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认定为赠与合同性质。

父母能否任意撤销赠与给子女的房屋

因此,朱某及李某某就有权要求李某办理赠与房屋的交付和权利转移。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李某与朱某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处理的约定具有道德义务性质,且其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的理由并不在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赠与的范围内。因此,李某不能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赠与约定。综上,李某与朱某离婚协议

2017婚姻法新:离婚协议上加了1句话,法院判协议无效!

这样的附加条款让婚姻关系变得无法确立。这不仅违背了离婚的法律性质,而且使得配偶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无法安定。同时违背了民法公序良俗的原则。3、离婚协议中6类约定无效无效约定一: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无效约定二: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无效约定三: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无效约定四: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无效约定五: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无效约定六:约定财产归属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别人的财产;离

什么是离婚协议?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有什么注意事项?

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三、离婚协议应包括这些: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3、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5、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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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的时候,曾经我一个168(自称的,但我觉得他只有165)的初中同学跟我表白,要我做他女朋友,我好尴尬,多问了一句你为什么喜欢我这种呢?他答:我爸妈说要找个个高的改善家里的基因!我还能说什么。我心里...[详情]

匿名 共8个回复>

看你自己决定罗,感情的世界没有对错,很多事情自己猜测不准,感情路上本来就不是平平顺顺的,你的感情不是别人可以决定的,要跟她继续走,或者分开,你选一个自己不会後悔的!!!!

匿名 共7个回复>

应该知道他父母的一点看法,把握机会,别让人看到你像孩子一样,离开谁就生活不下去的感觉,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感情这东西很复杂!要慢慢把握哟。

匿名 共4个回复>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好好考虑你到底想要什么,到底什么是你不能失去的,权衡利弊轻重,答案就有了。

匿名 共2个回复>

呵呵呵呵,叔叔阿姨,你们这样执着于己见,又何必来这里提问呢?对,同性恋是不道德的,同性恋是不正确的,同性恋是应该强制扭送精神病院的,对,没错,他不是个天生的同性恋。ok,您要的答案是不是就是这个?您要...[详情]

匿名 共6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孙楠那英-只要有你曲:陈颂红词:陈颂红谁能告诉我有没有这样的笔能画出一双双不流泪的眼睛留得住世上一纵即逝的光阴能让所有美丽从此也不再凋零如果是这样我可以安慰自己在没有你的夜里能发出一线光明留得住快乐全...[详情]

匿名 共3个回复>

羡慕的看着,羡慕的眼神,羡慕的玩耍有兴趣的做游戏,有兴趣的玩耍,有兴趣的看电视给予帮助,给予力量,给予帽子

匿名 共8个回复>

我在努力变为瘦子,因为我喜欢的人不喜欢胖子。

匿名 共2个回复>

十八年后,我发现原来那是爱情,三年里她一直在的努力,我却一直在忽略,想不通的是,当时我却一直爱着她,不知道为什么最终会错过。

匿名 共7个回复>

你爸妈把你养这么大?为了让你去做小三嘛?好男人不会为了小三去离婚???喵喵喵?好男人会找小三嘛?你和他是真爱嘛?你觉得而已,不一定他上完你以后,回去也要上他老婆呢…15岁是什么概念?!就是你爸妈就大你...[详情]

匿名 共4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