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离婚诉讼中已赠与的房产能否收回
离婚诉讼遵循的是一揽子解决家事纠纷的理念,对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归并审理,夫妻双方在诉讼中通过自行协商或者人民法院的调解,就上述各项问题达成的协议,经过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制作成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一旦生效,即赋予了和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对调解书所确认的协议内容是不能允许当事人通过再次提起诉讼的方式反悔的。改变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的唯一途径是通过再审程序,而得到支持的证明责任也是非常严格的。本案原告陈某如果认为调解离婚时,作出的房产赠与表示不是真实意思表示,且违反赠与合同的规定,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再审,不是另行起诉。本案要厘清的第二个问题是:陈某是对协议离婚时赠与房产问题反悔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赠与?还是基于离婚后新的协议,要求确认房产的归属提起的确认之诉?
离婚房产赠儿子,儿子起诉要过户
但被告及第三人对于将讼争房屋赠与原告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在签订赠与协议后,讼争房屋由原告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也已交由原告保管,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故原告要求被告配合其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予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过户费,没有相关依据,不予支持。被告提出“赠予书”中原告的签字是后来添加一节,即使被告主张属实,原告在赠与协议上签字追认接受赠与,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被告以此主张赠与无效,不予认定。据此,判决:一、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老李配合原告李帅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将1号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原告名下,相关费用由原告承担;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切勿对号入座)
离婚房子过户公证有效吗,怎样办理?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合法进行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在办理离婚时,相关的婚姻中的财产需要过户的,需要办理相关的房产过户公证,对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以免在日后的房屋纠纷中对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相关的当事人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进行相应的办理。
2017年北京假离婚案例三则:假离婚成真,房产归谁|家理律所
第一个案例,双方在离婚协议之外签署了假离婚约定书,证明了离婚协议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法院撤销了离婚协议财产分割部分效力,重新分割房产;第二个案例,结合双方多次离婚、复婚、同居的事实,认定了房产属于共同共有,法院认定离婚协议真实合法有效,且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双方应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处理财产。因此,离婚不存在
唐宋人的离婚协议书,足以让无数今人脸红
看这些“放妻书”,我们可以确知:唐宋时代,一对夫妻不管在实际生活中多么难以相处,但他们达成离婚共识之后,在书写离婚协议的时候,有意应聘者请亲临本公司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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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合法进行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在办理离婚时,相关的婚姻中的财产需要过户的,需要办理相关的房产过户公证,对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以免在日后的房屋纠纷中对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相关的当事人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进行相应的办理。
离婚房子写孩子的名字应该怎么办理?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育以及债务承担等涉及人身财产事项协商一致的协议,并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并不因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赠与人就当然有权撤销赠与。(3)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掺杂了复杂的感情因素,人民法院对协议的审查不能简单适用《合同法》等价有偿的塬则,而应着重从是否有违当事人真意、是否侵害子女和女方利益等角度进行考量,并且根据规定,该请求须在法定时间内提出,即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超出此限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践中,有些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而在离婚协议中作出一些虚假的承诺,又在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者
离婚房子写孩子的名字应该怎么办理
(2)离婚协议中的赠与不因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为撤销依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育以及债务承担等涉及人身财产事项协商一致的协议,并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并不因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赠与人就当然有权撤销赠与。(3)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掺杂了复杂的感情因素,人民法院对协议的审查不能简单适用《合同法》等价有偿的塬则,而应着重从是否有违当事人真意、是否侵害子女和女方利益等角度进行考量,并且根据规定,该请求须在法定时间内提出,即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超出此限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践中,有些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而在离
2017年北京假离婚案例三则:假离婚成真,房产归谁
三个案子,虽然判决结果不同,但是法院对于假离婚的认定都是一致的,即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之说,只要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就解除了离婚关系。但是,法官在处理离婚协议时基于不同的案件事实,作出了不同的判决。第一个案例,双方在离婚协议之外签署了假离婚约定书,证明了离婚协议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法院撤销了离婚协议财产分割部分效力,重新分割房产;第二个案例,结合双方多次离婚、复婚、同居的事实,认定了房产属于共同共有,法院认定离婚协议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