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有子女

在协议离婚之后能否反悔?对方反悔了怎么办?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在其中一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之后,另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权益要求另一方来履行或通过诉讼维权。如果当事人同意不离婚,离婚协议也是可以取消的。

发布时间:2018-12-06 08:36:33 浏览量:7497

离婚时承诺的抚养费条款能否轻易推翻?

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离婚当事人为了达成离婚的目的,可能会在离婚时答应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离婚后却又以子女名义依《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要求支付抚养费。这便给了离婚协议中负有直接抚养义务一方在合法形式下假托子女之名义行掩饰其变更、撤销原离婚协议的不法目的。为了尽可能地维护未成年或无独立能力子女权益的同时维护协议或判决的法律约束力,《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子女只能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生活费、教育费权利。

律师解读:协议离婚时没要孩子现在能否要回?

但要注意一点,离婚后的孩子的抚养权变更问题不涉及你们的原离婚案件的判决,例如:因为男方出轨而离婚,那么此时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话,“男方因曾经对婚姻的不忠,其品行有问题,所以他不适合抚养孩子”这样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判定的就已经判定了,协议离婚的也是一样的。那么是因为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中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是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多数的离婚夫妻双方都是爱孩子的,变更抚养权多数也是出于爱,所以不要让你们之间的争夺伤害到孩子。

【案例研究】离婚协议对子女之法律效力分析

作为第三人的子女并非离婚协议的权利义务相对人,仅具有受领给付的地位,并没有独立的履行请求权。故子女不可作为原告起诉父母要求履行离婚协议,只可由离婚协议一方起诉另一方要求履行离婚协议的有关内容。

想要增加或减少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法院会怎么判?

(2)要求减少抚养费的情况;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方可以请求减少抚养费:①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②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③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双方对于抚养费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多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夫妻打架离婚都有哪些法律依据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

满足这6个条件,才能协议离婚!

财产问题主要是指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的清偿以及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尤其是离婚后住房问题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体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并适当照顾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妥善加以解决。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即关于问题的协议要合法,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关于财产问题的协议也要合法,不能以此侵犯或剥夺当事人任何一方的财产权利,也不能以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财产利益

很严肃的话题-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如果你还搞不定你们家的熊孩子,

怎样调解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1.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是指对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作了合理的、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等。由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不直接抚育方对子女探望权利行使的内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时间等。2.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主要包括:(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2)在不侵害

离婚1年后她要求前夫支付女儿抚养费,法院驳回!因为……

子女有权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要求,但应当满足“必要”和“合理”的两个法定条件。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本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单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

陆青: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子女财产” 条款研究 | 民商辛说

引入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构造,其实益恰恰在于进一步巩固离婚协议下子女所取得的法律地位,而在平衡父母和子女利益上,更倾向于对后者的保护。〔45〕虽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给与子女财产的内容或动机会有各种不同,未必涉及对子女抚养义务的具体履行,但考虑到通常情况下离婚对子女所造成的伤害,尤其是子女无法在离婚协议下直接参与合意的达成,而只能被动地接受安排,似乎更应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其明示或默示地表示接受财产给与的前提下原则上限制父母事后反悔或撤销的权利。〔46〕进一步的问题是,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构造中,在第三人权利确定后,若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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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写给自己望大家一起共勉!只要你想要联系的时候想一想他可能已经对其他女生更好的嘘寒问暖了想一想他没有对你做过的浪漫事情已经对其他女生做了想一想他开始体会心疼患得患失他和女生的关系想一想他开始把你做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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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好好考虑你到底想要什么,到底什么是你不能失去的,权衡利弊轻重,答案就有了。

匿名 共2个回复>

假如想挽留什么的话,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表达自己要挽留的意思就行了。

匿名 共3个回复>

有个男的是公务员,存了几十万交给他老婆,每个月工资也是留一部分自用,其他给老婆。(小地方)他还奇怪呢,说你们打错了。后来才知道她老婆把几十万全花光了还借了好几万。随便一个节日就网购几千的东西。然后这女...[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谢邀,喜欢就是无时无刻想着他,睡前想和他说晚安,醒来想知道他起没起,会因为他的情绪,影响自己的情绪,会担心他,会想照顾他,看到好看的想买给他,好玩的地方想和他一起去,新上映的电影想约他一起看,就是任何...[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我表哥就是这样的。中学就认识了我表嫂,怎么追上的没具体告诉我,反正初中就定了,高中毕业马上结婚,结婚的钱都是到处找人借的,向我妈也借了不下10万。婚礼那时我才小学,只觉得有个漂亮姐姐做家人了挺好耶。表...[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

你确定没送给她,而且也是你的心头好就要啊,别说没送给他,就算送给她,要回来也正常,当然了这样做也许会被人说不够爷们,但是也要看你付出了多少,对方付出了多少。我有个朋友为女方买的东西差不多价值数万,女方...[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不请自来。我说上半句,他就知道下半句,可他并不打断我,让我说完以后,他就微笑。我打了一个哈欠,掉了一滴眼泪,别人问我你怎么哭了,他问我你怎么又困了。我欲言又止,他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什么,他说是不是怎么...[详情]

匿名 共3个回复>

我跟男友在一起半年多,我很爱他,他应该也很爱我吧。但男友特爱面子,在外处人遇事出手大方。我们都是大学生,他为了独立不要父母给的生活费自己去做事情,但是他是创业,没有那么快,现在每个月就靠着我爸妈给我的...[详情]

匿名 共4个回复>

没钱莫入众,言轻莫劝人。待到成功后,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人穷困潦倒的时候,进入人群中会人微言轻,等到你功成名就之后,与他人的推杯换盏之间再说出当初的话,就会被引为真理了。扩展资料:据此可推知此书最迟写成...[详情]

匿名 共7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