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他在家中抽屉里,放了几百份离婚协议书,只为和她离婚
在这个通讯设备快捷多变的时代,沈洋的那封情书打消了我对婚姻的恐惧,也是从那一刻起,我发誓我会照顾沈洋一辈子。我发疯似的打开了书房里所有的抽屉,每一个抽屉里都放着厚厚一叠的离婚协议书,每一份离婚协议书上都签了字。书房里我们一家三口人的相框下压着一封信,我打开一看,泪水突然决了堤,整颗心都像是被碾碎了一般。
案例解析:为买房“假离婚”后复婚又离婚
小贾亦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书》存在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综上,对于被告主张上述离婚协议并非两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只是为了购房时规避房产交易过程中首付款比例、贷款比率等规定而办理的“假离婚”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该《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此后,原、被告虽再次登记结婚,后调解离婚,但在婚姻关系变更中未涉及财产分割,故2013年10月签订《离婚协议书》中第二条的约定,法院予以支持。
武汉土豪离婚协议:女方共分得50套房产,男方仅得100万存款...
[doge]正所谓: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最近一条新闻,也是刷新了房产君的三观台湾有个叫王麻衣的女星,嫁了当地的大富商。婚后3年,最近被爆出每月领11万人民币,但老公却已经很久都过家门而不入,婚姻疑似触礁。可没想到的是,这篇新闻底下,没有同情和唏嘘,几乎全部都是满满的羡慕:月领11万还不用见老公?天下竟有这种好事!有人说,别不知足了,这样的生活简直是理想。▼??????????????????????
为买房“假离婚”后复婚又离婚,第一次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小贾亦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书》存在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综上,对于被告主张上述离婚协议并非两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只是为了购房时规避房产交易过程中首付款比例、贷款比率等规定而办理的“假离婚”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该《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此后,原、被告虽再次登记结婚,后调解离婚,但在婚姻关系变更中未涉及财产分割,故2013年10月签订《离婚协议书》中第二条的约定,法院予以支持。结语有些夫妻双方为了满足特定的目的,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但是,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即使当事人假意离婚,《离婚协议》以及离婚登记也已经实际生效,除非能够证明《离婚协议》存在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
离婚需要带哪些东西 办理离婚手续及流程有哪些
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八)、颁发离婚证。★★★END★★★
以案说法:为买房“假离婚”后复婚又离婚
小贾亦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书》存在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综上,对于被告主张上述离婚协议并非两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只是为了购房时规避房产交易过程中首付款比例、贷款比率等规定而办理的“假离婚”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该《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此后,原、被告虽再次登记结婚,后调解离婚,但在婚姻关系变更中未涉及财产分割,故2013年10月签订《离婚协议书》中第二条的约定,法院予以支持。
为买房“假离婚”后复婚又离婚,第一次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不论小红与小贾办理离婚是出于何种利益考量或者政策规避,原、被告于2013年10月21日签订《离婚协议书》,系双方自愿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签订,所有内容系双方协商一致确认,程序合法、有效。小贾亦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书》存在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综上,对于被告主张上述离婚协议并非两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只是为了购房时规避房产交易过程中首付款比例、贷款比率等规定而办理的“假离婚”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该《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此后,原、被告虽再次登记结婚,后调解离婚,但在婚姻关系变更中未涉及财产分割,故2013年10月签订《离婚协议书》中第二条的约定,法院予以支持。
为买房“假离婚”后复婚又离婚 第一次离婚协议有效
小贾亦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书》存在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综上,对于被告主张上述离婚协议并非两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只是为了购房时规避房产交易过程中首付款比例、贷款比率等规定而办理的“假离婚”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该《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此后,原、被告虽再次登记结婚,后调解离婚,但在婚姻关系变更中未涉及财产分割,故2013年10月签订《离婚协议书》中第二条的约定,法院予以支持。结语有些夫妻双方为了满足特定的目的,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但是,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即使当事人假意离婚,《离婚协议》以及离婚登记也已经实际生效,除非能够证明《离婚协议》存在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
【以案说法】为买房“假离婚”后复婚又离婚,第一次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不论小红与小贾办理离婚是出于何种利益考量或者政策规避,原、被告于2013年10月21日签订《离婚协议书》,系双方自愿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签订,所有内容系双方协商一致确认,程序合法、有效。小贾亦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书》存在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综上,对于被告主张上述离婚协议并非两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只是为了购房时规避房产交易过程中首付款比例、贷款比率等规定而办理的“假离婚”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该《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此后,原、被告虽再次登记结婚,后调解离婚,但在婚姻关系变更中未涉及财产分割,故2013年10月签订《离婚协议书》中第二条的约定,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