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检察 | 假离婚买房风险大 检察官劝您三思而后行
如果今后一旦假离婚变成真离婚,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以离婚系假离婚为由主张双方共有该房屋,法院通常是不予支持的。其次,想用公证方式降低假离婚风险,法律不予支持。“假离婚”买房本身就是一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即逃避税费的行为,即使有所谓的协议,也不可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公证处也不可能对这种协议进行公证。民行检察官想说,假离婚的方式,也许就其本身而言并不违法,但从传统道德来说,为了经济利益而作假的行为,会给社会风气造成负面影响,应当受到社会的否定评价。并且这种行为隐藏风险极大,一旦缺乏诚
节目预告|假离婚成真,引发网友热议,你怎么看?
《德法润我家》节目预告第二期“假离婚”现象引发热议播出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中午11:00-12:00主办单位淮安市妇联、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淮安市广播电视台《德法润我家》收听方式11月24日中午11:00-12:00您也可以下载“无线淮安”手机APP走进直播现场
“非婚生”子女出国办公证遇尴尬竟是“假离婚”买房惹的祸
风险四:离婚复婚之间,财产所有权性质发生转变在我国法律上是以婚姻登记时间为界,严格区分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即使双方复婚,离婚前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哪一天夫妻双方真想离婚,分割财产的比例只能按照最后一次“婚姻持续时间”计算,这其中的利害得失,可能到最后才会有人恍然大悟,继而后悔不迭。风险五:离婚会失去对配偶财产的继承权刘女士与丈夫王某为了买房办了“假离婚”,没想到王某突遇交通事故死亡。王某名下还有一套房产和部分存款,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才能取过户。结果,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出现了刘女士不愿意遇到的难题:公证员告知因为王某的房产是在结婚前买的,且刘女士与王某已经离婚,又没有复婚,故刘女士对王某的财产并没有继承权,二人又没有孩子,王某的财产应当由王某的父亲、母亲继承。
30年夫妻,为多分拆迁房“假离婚”闹成真
接二连三的争吵使张某担心以后“假离婚”会变成真离婚,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他将李某告到了江苏昆山法院,诉前依法组织双方调解,并向原被告阐明二人荒唐做法会带来的后果,后原告张某申请撤诉,此案件最终结案。法官提醒: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办了手续就是真离婚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旦办了手续,就是真离婚。即便签了“复婚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反悔,该协议都不能成为制约对方的有效凭证。记者冒群
为买学区房“假离婚”成真 丈夫起诉妻子索要抚养权
为买学区房“假离婚”成真,丈夫起诉妻子索要抚养权。银根紧缩背景下,有些人就动起了歪脑筋,比如夫妻就扮假离婚,或者使用假离婚证骗买二套房。律师提醒,如果使用假离婚证骗买首套房,可能面临人财两空,不仅要支付开发商赔偿金,岂料取得房本后妻子不愿复婚,假离婚终变真离婚。因男方无法探视女儿,吴先生只得将前妻赵女士诉至法院。记者昨天获悉,日前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抚养纠纷案。(中金网7月21日)
为了多买一套房而选择假离婚,三思而后行,很有可能会人财两空!
“假离婚”的风险风险一:如果一方假戏真做,另一方则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复婚;风险二:“假离婚”夫妻双方通常会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由名下无房的一方重新购置新房产。如果获得房屋一方反悔不想复婚,则无房一方会面临人财两空的悲惨境地;风险三:离婚后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再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要求分割财产。温馨提示:莫拿离婚当儿戏,如果确实需要假离婚的,也一定要在假离婚前形成书面的协议,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免假戏真做时难以维权。
假离婚买房这么流行 真的有这么靠谱吗
假货这么多的年代里,假离婚也越来越多了,很多人假离婚就是为了躲避限购政策买更多的房,但是真的有这么靠谱吗?首先,假离婚买房人的目的一般分为两个,一是躲避限购政策,二是方便贷款。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的,特别是女性,一定要提高警惕,防范被自己的丈夫耍了哦!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下假离婚买房会出现哪些不好的事情:第一,夫妻关系上来看,很多人假离婚之后夫妻感情因为某些原因疏远、变
为规避限购政策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本案中,吴女士与老彦夫妻二人婚后生活平淡,老彦早萌生了离婚的想法,而对方毫不知情,等到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老彦翻脸不认人,吴女士白白蒙受损失。吴女士与老彦为规避房屋限购政策而登记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理应承担由该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虽然两人离婚存在规避房屋限购政策的主观状况,但是不能据此就否定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内容的法律效力,一、二审法院基于离婚协议内容做出的判决并无不当。假离婚买房的风险不在于买房,只要你有钱,买房过程没有风险。风险来自于离婚,离婚没有所谓真和假,不管你们私下签订了什么风险协议,统统无效,只有夫妻的情意才有真假之分
为规避限购政策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本案中,吴女士与老彦夫妻二人婚后生活平淡,老彦早萌生了离婚的想法,而对方毫不知情,等到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老彦翻脸不认人,吴女白白蒙受损失。吴女士与老彦为规避房屋限购政策而登记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理应承担由该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虽然两人离婚存在规避房屋限购政策的主观状况,但是不能据此就否定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内容的法律效力,一、二审法院基于离婚协议内容做出的判决并无不当。假离婚买房的风险不在于买房,只要你有钱,买房过程没有风险。风险来自于离婚,离婚没有所谓真和假,不管你们私下签订了什么风险协议,统统无效,只有夫妻的情意才有真假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