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没离婚前就出轨了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
(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离婚方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协议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记前,并无法律效力!
[3]在实际生活中,一方当事人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可能会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做出重大让步甚至放弃一切财产,目的是希望顺利离婚,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离婚带来的负面影响。但双方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在时过境迁一方起诉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时,再拿出以前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求法院完全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判决,此时双方当事人的心态会发生变化,财产状况也可能发生变化,当事人所期待的成本利益可能无法实现。人民法院应根据诉讼时离婚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妥善处理。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对诉前离婚当事人所达成的附登记离婚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朋友为了尽快解决离婚麻烦,往往没弄清楚夫妻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就签订协议,这是很危险的。很多人会忘记将贷款房屋、股票、公司股权等财产计算在内就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还特意强调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以致最后后悔莫及。在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双方协商的就是财产的分割,可是在财产分割时,如何收集财产的证据成为最头疼,也最为重要的问题。在收集证据的时候,很多情况下自己无法顺利收集,比如,房产、对方隐匿、转移的财产
【法规速递】《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记前有无法律效力?》
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从表现形式来看,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一般都不会明确写明什么是所附条件,但从本质上来看,登记离婚是财产分割的前提,该财产分割协议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故理论界将其界定为“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在实际生活中,一方当事人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可能会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做出重大让步甚至放弃一切财产,目的是希望顺利离婚,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少离婚带来的负面影响。但双方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在时过境迁一方起诉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时,再拿出以前签订的
婚姻法专题:离婚协议约定双方无纠纷,真的无纠纷?
人民法院分辨离婚协议是否涉及争议财产时,对争议财产的处置是否明确、具体,是否针对指向争议财产、分割方式是否适合争议财产,财产所属金额是否重大,以及签署协议时双方对财产现状是否知晓,来判断离婚协议是否包括争议财产,不应进行无边界、无理由的扩大解释。反面述之,若离婚协议对一方独占的重大争议财产未做明确分割,则应视为离婚协议对争议财产未做分割处置。(二)离婚协议中涉及争议财产,审查是否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中涉及
法律小知识 | 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是否需明确?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流程了解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办理需要的材料和在哪里办理后,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明确离婚财产公证办理的手续和流程。第1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第1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第3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夫妻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6、了解对方账号,为以后避免出现财产转移做铺垫: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一方在离婚之前或者离婚的时候有转移、隐瞒、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非就是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财产,然而这一行为肯定也会损害到另一方的合法利益,自然就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如果尚未离婚就发现了对方的这一行为,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在离婚之后发现的,两年之内都可以申请法院对这部分财产进行重新分割。
润天所婚姻法专题:离婚诉讼中财产如何处理分割?
举例:原告要求按照夫妻各50%分割家具;而被告则提出男方对婚姻有过错,要求按照女方60%、男方40%分割包括车辆、房产在内的财产。其四,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亦可对财产处理表达意见,包括财产处理与否、财产范围以及财产分割比例等。究其原因笔者理解:系因夫妻双方对离婚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裁判。虽被告不同意离婚,但也要避免在人民法院裁判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处理时陷入被动,或避免离婚诉讼后财产分割之诉累。二、关于离婚诉讼中财产处理的原则(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离婚协议签订后未办理手续的协议无效?要区分四种不同的情况!
四、地方法院明确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具有法律效力。例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一的规定,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离婚而达成离婚协议或财产分割协议后,一方反悔而不同意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起诉请求离婚并请求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财产分割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予支持。这种指导意见虽然不是法律,但是在该地区的判例中法院都是认可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对于这种法律上有争议的内容,不少地方的法院都会发布相应的指导意见,所以对于地方性的规定应当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