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女性特殊时期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婚姻法设置此限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女性及胎儿或婴儿的身心健康,如果女方自己提出离婚,属于放弃法律给予的特殊保护,法律理应受理其离婚诉讼,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决。法律限制的只是男方的起诉权,并未限制双方自由离婚的权利。婚姻法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律并不对此进行限制的。若双方达成合意均同意离婚同样说明女方自愿放弃法律给予的特殊保护,法律不作干涉。总而言之,在女性怀孕期间、怀孕后一年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如果女方有出轨并怀孕、虐待孩子、殴打
离婚还有限制?夫妻双方什么时候不能离婚?
情况三:《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种情况是对现役军人离婚的规定,只要是现役军人,不管是军官还是士兵,都适用该条规定。这种情况需要注意的问题是:第一,必须一方是现役军人,另一方不是现役军人,如果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则不属于这种情况;第二,这条规定约束的是非军人一方。如果是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则不属于这种情况。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属于一般的离婚纠纷,如果双方都同意,现役军人一方在部队办理相关手续后,双方即可去离婚
作为男方,可以在妻子刚生完孩子后提出离婚吗?
也就是说,男方不得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情形有三种: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夫妻要是不起诉离婚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能要求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因为法律中有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是便随着离婚而要求的一种赔偿。当然,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了一些情况下,男方不能单方面的提起离婚。李鹏律师总结:
女方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吗?
通过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在女性有上述特殊情况时,男方是不得提出的,即使提出离婚法院也不会受理。同时又有一个例外性的规定,即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这里说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主要是由于女方存在严重过错或不尽对婴儿的抚养义务等,致使法律对其进行特殊保护的理由缺失了,因此男方可以提出离婚请求。实际审判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①男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与婚外男性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中止妊娠行为的;②确有不能共同生活的重大、急迫事由,如女方威胁男方的生命或者严重侵害男方的其他合法权益的;③女方对男方
妻子怀了别人的孩子,还不能离婚W( ̄_ ̄)W
但是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婚。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应赋予男方起诉离婚的权利。想要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吗,如果您遇到法律难题,也可以咨询我,
福建厦门律师┃在什么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2.诉讼不受理如果男方在婚姻期间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的,法院通常不会受理,但是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将不再受此限制。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例外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性规定有两种情况可以例外:1、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根据审判实践,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1)男方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所以,对女方因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况,应当依照《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处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处理。二、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女方在怀孕期间,自己提出离婚,这是没有特殊要求的,这时和一般人提出离婚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不受限制,什么时间提以什么方式离婚都是自由的,但是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出于对女方权益的照顾。所谓的怀孕期间往往还
新婚姻法:这些情况下男方不能提离婚
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时候,往往都是一方不同意离婚,但另一方却又坚持离婚。如果此时女方正在怀孕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话,那此时原则上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只要感情破裂,就有充分的理由离婚。但是事实上,由于特殊人群的利益需要进一步保护,法律特别规定了一些离婚的限制条件。
【法律说法】女方出轨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
保护孕期女方权益无可厚非,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女方在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怀孕中的女方,需要男方照顾。但是,婚姻中男女双方是平等的,女方的权益保护不能建立在侵犯男方权益上。如果女方怀的是男方子女,男方天然负有扶养、照顾义务;本案中,女方出轨怀有他人子女,女方过错在先且对男方身心造成重大伤害,男方此时处于弱势地位,保护的对象应该是男方。离婚是对男方的解脱,也是男方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如果不能离婚,无疑对男方是不公平的,于情于理不合,也有违道德伦理。第三、从实践中看,本案男女双方符合离婚条件。首先,婚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