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提出离婚赔偿多少
2、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请邻居到田里帮忙干活,结果邻居因急病突然身亡,我该为此负责吗?
其次,女方也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男方为失踪人后再起诉离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如果人民法院宣告男方为失踪人后女方再起诉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但无论如何,女方作为子女的母亲,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和教育义务,没有工作不能作为怠于抚养子女的理由。根据《民法总则》以及《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男方被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其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其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其中包括应负担的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4Q4我是某大学酒店管理专业大二学生,学校有
但男朋友提出拒绝在房产证上加她名字
陈某觉得和妻子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向法院提离婚诉讼。李某表示同意离婚,但以自己照顾家庭较多,提出陈某应给予自己适当补偿的情求,李某的请求会得到支持吗?律师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本案中,由于妻子李某在共同生活中对于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付出了更多的义务,所以在离婚时,李某可提出补偿要求。但也有人认为,由于这一法条的适用范围极其狭窄,且存在经济补偿数额不高的问题,无法体现全职一方的劳务贡献。乐乐与男朋友都非常理性,但家的组建应该是爱的体现,两人过于计较、互相不捆绑不
离婚时公房使用权怎么分?没获得使用权的能否获得补偿?
周国志律师补充:二、离婚时没获得公房使用权的能否获得补偿公房使用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能否取得补偿?(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2)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得房方应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适当补偿”的标准如何界定?对此,目前的法规尚无明确规定。公房若遇到拆迁,承租人最高可以获得拆迁费80%的补偿款。据此参照拆迁,以获得安置的一半作价补偿给另一方。本人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北市京师律师所合伙人律师,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本律师于1998年8月从事法律工作,2002年5月正式执业,从事法律工作近20年之久,具丰富的诉讼经验,愿竭力维护你的
离婚律师--新婚姻法什么条件下赔偿能得到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什么条件下赔偿能得到支持?除上述情形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今日说法法律咨询:请邻居到田里帮忙干活,结果邻居因急病突然身亡,我该为此负责吗?
其次,女方也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男方为失踪人后再起诉离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如果人民法院宣告男方为失踪人后女方再起诉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但无论如何,女方作为子女的母亲,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和教育义务,没有工作不能作为怠于抚养子女的理由。根据《民法总则》以及《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男方被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其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其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其中包括应负担的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4Q4我是某大学酒店管理专业大二学生,学校有
婚礼前准新娘突然发飙:婚后各过各的!只因男方这个想法,网友怒了!
案例2:我照料家庭比较多,离婚时怎么补偿?陈某与妻子李某家庭分工明确,陈某在外地经商满足家庭开支,而李某则在家悉心照顾家庭。多年后陈某在外赚了不少的钱,而李某忙于照顾老人、孩子和生活琐事,疏予打扮,日渐苍老。陈某觉得和妻子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向法院提离婚诉讼。李某表示同意离婚,但以自己照顾家庭较多,提出陈某应给予自己适当补偿的情求,李某的请求会得到支持吗?律师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同居分手了,是否要赔偿对方“青春损失费”
什么情况下对方可以要回“青春费”在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下,“青春补偿费”即使已经支付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那么支付方的配偶是有权起诉请求“第三者”予以返还的。
婚礼前准新娘突然发飙,只因男友拒在房产证上加她名字……律师怎么说?
本案中,由于妻子李某在共同生活中对于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付出了更多的义务,所以在离婚时,李某可提出补偿要求。但也有人认为,由于这一法条的适用范围极其狭窄,且存在经济补偿数额不高的问题,无法体现全职一方的劳务贡献。乐乐与男朋友都非常理性,但家的组建应该是爱的体现,两人过于计较、互相不捆绑不约束,都不想吃亏,家就失去了其避风港之意。婚姻不能勉强,且行且珍惜,婚前慎重考虑更是对自己负责。没有对象的,就好好背法条吧。
婚礼前准新娘突然发飙:婚后各过各的!只因男方这个想法,网友怒了!
案例2:我照料家庭比较多,离婚时怎么补偿?陈某与妻子李某家庭分工明确,陈某在外地经商满足家庭开支,而李某则在家悉心照顾家庭。多年后陈某在外赚了不少的钱,而李某忙于照顾老人、孩子和生活琐事,疏予打扮,日渐苍老。陈某觉得和妻子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向法院提离婚诉讼。李某表示同意离婚,但以自己照顾家庭较多,提出陈某应给予自己适当补偿的情求,李某的请求会得到支持吗?律师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