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约离婚后

文雅丽:欧洲王室的第一位亚裔王妃,离婚后再嫁,仍享有王室津贴

丹麦上下都很开明,据说就连她的前夫约阿希姆王子也送了礼物。婚后,

发布时间:2018-11-15 00:36:42 浏览量:7026

点盘叶念琛电影的历届“阿宝”,意想不到很多人饰演过“阿宝”

视后佘诗曼:《人约离婚后》佘诗曼在《人约离婚后》中饰演阿「宝」,在戏中同方力申饰演的「强」离婚后,又与阿杰(罗仲谦饰)擦出爱火!视后佘诗曼的演技早已被观众认可,而在《人约离婚后》同叶念琛合作,再加上其他在TVB没合作过的演员,更加有一种特别的火花!收起"锋芒",转而以演技实力取胜,在2

复婚后再离婚,法院最终宣布,房产归老婆一人所有!

2、复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复婚后,依然归个人所有。因此这类财产复婚后再离婚是不可分割的。3、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殊的约定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这类财产是可以进行分割的。许多人以为复婚是第一段婚姻的延续,其实在法律上复婚与第一次结婚没有任何区别。只要是婚前个人财产,复婚后仍然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也依然不能分割。能分割的只有复婚后所取得的财产。以上就是小律所分享的所有内容啦。更多法律问题,专业律师在线为你解答!

知道吗,离婚协议中这几种约定无效

第三种:双方约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的子女不享有继承权”我国的继承可以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形式,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即开始,此时,若再婚子女属于合法继承人,则该子女是有权利予以继承的;在遗嘱继承中,除非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取消再婚子女的继承资格,否则,再婚子女仍有权利继承财产。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一方再婚子女不得继承财产的约定是无效的。第四种:双方约定“将夫妻共有财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房屋归子女所有,其实质相当于父母对于子女的单方赠与,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变更时应当予去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夫妻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是否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行使的一种权利,其目的是赋予赠与人在做出赠与意思表示后法定要件实现前的悔约权,以防止赠与人因一时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同意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但同时,《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对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如本案之情形,父母在离婚协议中达成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内容,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且亦有在物质上给予子女一定补偿,保障子女良好居住环境的意图,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应认定为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因此,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行为与单纯的赠与行为性质并不相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即使财产权利尚未转移,也不能任意撤销。

夫妻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 离婚后一方是否可以撤销赠与?

牡丹区法院“秋季执行攻坚”捷报频传菏泽中院督导组来牡丹区法院督导调度执行工作离婚后,给予子女高额的抚养费,是否侵犯现任妻子财产共有权?学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 离婚后一方是否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行使的一种权利,其目的是赋予赠与人在做出赠与意思表示后法定要件实现前的悔约权,以防止赠与人因一时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同意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但同时,《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对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如本案之情形,父母在离婚协议中达成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内容,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且亦有在物质上给予子女一定补偿,保障子女良好居住环境的意图,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应认定为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因此,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行为与单纯的赠与行为性质并不相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即使财产权利尚未转移,也不能任意撤销。

夫妻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是否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行使的一种权利,其目的是赋予赠与人在做出赠与意思表示后法定要件实现前的悔约权,以防止赠与人因一时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同意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但同时,《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对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如本案之情形,父母在离婚协议中达成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内容,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且亦有在物质上给予子女一定补偿,保障子女良好居住环境的意图,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应认定为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因此,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行为与单纯的赠与行为性质并不相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即使财产权利尚未转移,也不能任意撤销。

贷款买房后续如何还贷?贷款买房离婚后由谁偿还?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由此可见,一般在不同意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情况下,商品房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产权仍然归属于房产证名下登记人所有。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房子财产增值部分,应进行合理补偿。如果是夫妻两人名字都登记在房产证上面,那就属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

河北石家庄律师|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未过户,房产会因男方的债务被执行吗?

故徐某主张案涉房产仅属其一人所有与法律规定不符。离婚协议中对房屋权属的约定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关于是否应停止对案涉房产的执行的问题。本案中,首先,伏某对万某的债务形成前虽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但未按离婚协议约定办理过户登记。其次,离婚协议虽约定案涉房产归徐某所有,但伏某享有不限期限的居住权,徐某未实际占有案涉房产。最后,徐某在离婚后放任伏某利用案涉房产进行商业贷款活动。在将徐某的名字添加到案涉房产所有权证书时,亦未将伏某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剔除。离婚协议虽约定案涉房产归徐某所有,但徐某仅能享有要求伏某协助办理变更物权登记的请求权。在完成不动产登记之前,该请求权并不足以形成优先于一般债权的利益。故徐某与伏某的离婚协议对房屋权属约定不能排除执行。南京中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徐某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未过户,房产会因男方的债务被执行吗?

本案中,离婚协议虽约定案涉房产归徐某所有,但双方未办理过户登记,该约定不能对抗登记内容具有的公示公信效力。故徐某主张案涉房产仅属其一人所有与法律规定不符。离婚协议中对房屋权属的约定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关于是否应停止对案涉房产的执行的问题。本案中,首先,伏某对万某的债务形成前虽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但未按离婚协议约定办理过户登记。其次,离婚协议虽约定案涉房产归徐某所有,但伏某享有不限期限的居住权,徐某未实际占有案涉房产。最后,徐某在离婚后放任伏某利用案涉房产进行商业贷款活动。在将徐某的名字添加到案涉房产所有权证书时,亦未将伏某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剔除。离婚协议虽约定案涉房产归徐某所有,但徐某仅能享有要求伏某协助办理变更物权登记的请求权。在完成不动产登记之前,该请求权并不足以形成优先于一般债权的利益。故徐某与伏某的离婚协议对房屋权属约定不能排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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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他,你家条件又不差,那就一起过呗,人赚钱不就是为了给自己底气吗?都要年入一百万了都畏首畏尾,年入三五万的人还不得得抑郁症啊。

匿名 共9个回复>

多亏分了,求求你别去在找人家了

匿名 共2个回复>

我和他分手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泪崩,我对不起他,我不那么喜欢他了,还找了个他不喜欢我,两个人之间没感情了的理由,很冠冕堂皇,但是异地恋加见面很少,确实很难坚持下去。我想说,武哥哥,...[详情]

匿名 共2个回复>

假如想挽留什么的话,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表达自己要挽留的意思就行了。

匿名 共3个回复>

我跟男友在一起半年多,我很爱他,他应该也很爱我吧。但男友特爱面子,在外处人遇事出手大方。我们都是大学生,他为了独立不要父母给的生活费自己去做事情,但是他是创业,没有那么快,现在每个月就靠着我爸妈给我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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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这种人也有女朋友系列

匿名 共3个回复>

一个单位的但是也很少碰面那种分手半个月就因为其他同事请客所以一起唱K原本互不打扰了但又联系了几天我单方面心存幻想吧然后被他直接了断了(他已经相亲认识了一个他说的很不喜欢的女生)才隔了一天就昨天晚上的事...[详情]

匿名 共7个回复>

如果你们还是爱着对方,但是因为一些小原因使你们的感情变得淡了你就有比要去挽回着个爱情,因为两个从相遇到相爱并不容易,尽力挽回,和对方谈谈。如果实在不行就分了吧因为继续这样的话不仅会加重两人的负担,还会...[详情]

匿名 共2个回复>

她对你不感兴趣……在继续下去把自己置于何地?

匿名 共3个回复>

是同吗?和恋爱对象相差超过10岁以上了吗?给别人当了小三了吗?除去以上三条应该没什么了。

匿名 共3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