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法院规定:离婚前需经历3个月冷静期
“冷静期通知书并不是发给每一对离婚当事人的,法官会先对离婚诉讼进行综合评定,根据离婚当事人实际情况做判断,如有挽回的可能才会发放该通知,同时,是否发放通知也需要经过离婚当事人双方同意,“对于离婚官司中责任明显或有家暴等情节的,将不会对其发放通知。”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在离婚案件中,必须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所以法院出台了这份冷静期通知书,希望想要离婚的人都能保持理智,珍惜婚姻的不易,互相包容、互相体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3个月冷静期限内,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后,也可申请离婚或撤诉,此外,如果3个月内仍未考虑清楚是否离婚的夫妻,也可向法院申请延长冷静期。
夫妻双方离婚,是否房屋就要卖掉财产一人一半?
也就是说,根据前述规定,夫妻离婚时,房改房应当按照它的实际价值来分割,而不能再按照取得该房产时所付出的购房款来确定房屋的价值。二、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只能由法院依法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其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前述解答中还规定:“对夫妻双方均争房屋部分产权的,如双方同意或双方经济、住房条件基本相同,可采取竞价方式解决。”在双方同意或双方经济、住房条件基本相同的前提下,这也不失为离婚时分割房改公房的一条有效途径。
签订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
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婚姻法》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卖房夫妻一方反对 买卖合同合法吗?
二、一方擅自卖房,不得善意第三人的情况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夫妻一方对财产的处分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一般来说,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应该以购房人是否系善意、有偿作为判断未经夫妻双方同意一方擅自卖房合同效力的条件,只要购房人要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同意,该合同有效。那么另一方不能追回房屋。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与卖房的第三人恶意串通,另一方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进而追回房屋。房屋的买卖不能随意,不仅夫妻要卖房注意对共有房屋要双方同意,第三人在买房的情况也需要看房产情况。关于夫妻买房时只有一方反对,如果
夫妻一方卖房,离婚时双方分割房款应认定买卖成立
即便当时李某不知情,该处置行为处于效力待定状态,然而在双方协议离婚时,赵某将20万的卖房款分割给李某,李某接受认可,最终两人协议离婚。因此,该种情形下应推定为李某知情,其知情权未受到侵犯,同时李某分割房款的行为可推定为对赵某处置房屋的追认。其三,张某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主张物权保护。《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本案中,房产证登记于赵某名下,张某与赵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支付了房屋对价,并办理房产转让和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价格经协商一致,不存在显失公平或欺诈胁迫。由此可见,张某善意取得该套楼房的所有权,李某不能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买受人张某。
夫妻双方离婚,是否房屋就要卖掉财产一人一半?
也就是说,根据前述规定,夫妻离婚时,房改房应当按照它的实际价值来分割,而不能再按照取得该房产时所付出的购房款来确定房屋的价值。二、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只能由法院依法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其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前述解答中还规定:“对夫妻双方均争房屋部分产权的,如双方同意或双方经济、住房条件基本相同,可采取竞价方式解决。”在双方同意或双方经济、住房条件基本相同的前提下,这也不失为离婚时分割房改公房的一条有效途径。
新年开始,这几项条件都是离婚必备,没有这几项你千万别离婚
第三点,便是双方的意愿了,结婚自然是要双方同意,那么离婚必定也要双方同意了,第四点则是双方的另一方有吸毒或是赌博的恶习,这点也可以直接申诉法院进行审理。第五点,便是那种双方中的另一方无故失踪,找不见人,那么这样的情况,也是能够找寻法律来寻求帮助的。
婚内财产协议里千万不要出现这句话,否则你会后悔恨不得抽自己!
一个财产协议,既没约定双方同意离婚,没约定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没约定到民政局办离婚登记。就因为有了“如果将来离婚,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分割财产。”这样一句话,就成了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我想,大多数人是无法接受的。不接受能怎么办?只能劳神伤财不断打官司啊!为什么当初不好好学习法律,或不找专业人士起草呢?
婚姻存续期间,写下的"财产协议“有效吗?一看就懂!
一个财产协议,既没约定双方同意离婚,没约定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没约定到民政局办离婚登记。就因为有了“如果将来离婚,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分割财产。”这样一句话,就成了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我想,大多数人是无法接受的。不接受能怎么办?只能劳神伤财不断打官司啊!为什么当初不好好学习法律,或不找专业人士起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