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婚姻法离婚

革吉县普法办组织开展乡(镇)妇联干部和 村(居)妇代会主任培训会议

通过这次培训会,使我县各乡(镇)妇联干部和村(居)妇代会主任学到了《宪法》(修正案)《婚姻法》《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反家庭暴力法》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立了妇女维权意识,懂得了在生活中如何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建设法治革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结合此次成功的经验,革吉县普法办工作人员将再接再厉,力争创建革吉美好家庭。

发布时间:2018-12-06 12:35:01 浏览量:6927

法律小常识: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有家证劵?

例:甲某(男)和乙某(女)婚后一直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经过几次深谈,两人决定离婚,但在分割家庭财产上产生分歧,乙某主张按面值与甲某平分,但甲某考虑到有价证劵存在增值减值问题,不同意按面值平分,提出每人拿一部分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劵。两人都不同意见对方提出的分配方案。那么,有些有价证劵应当如何分割呢?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劵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妇女维权法律知识 妇女维权常见法律问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7条规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1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什么原则?答: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15、妇女享有哪些劳动权益?答:(1)平等就业权利。(2)选择职业的权利。(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4)休息休假的权利。(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7)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8)提请劳动争处理的权利。(9)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16、我国法律对保障妇女就业权有何具体规定?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2条规定。

白花儿开展“关于婚姻法的那些事儿”法治讲座

会上,大家仔细聆听,认真做笔记,积极发言,对《婚姻法》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了解。通过开展法治讲座,这对各级妇联干部在处理和调解家庭矛盾、接待群众上访、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方面有着极大的帮助,让妇联组织成为她们坚定的“娘家人”。

【邻里法制】是什么事情 让父母到法院替女儿申请婚姻无效?这样做合法吗?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无效婚姻的情形违反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其不仅仅会涉及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还危及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相关司法解释作出如此规定,无效婚姻的申请主体不限于婚姻关系当事人,还包括利害关系人。对于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疾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其中对于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因其危害程度大于其他三种情况,为体现国家对重婚行为的干预,将其利害关系人的范围扩大到基层组织。

「案例」长期家暴,女子婚后七年以诉讼离婚结束噩梦

依据现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反家暴法规定,已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女方提供的证据,足以认定本案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女性作为家庭暴力施暴的主要群体,也是“弱势群体”,在面对家庭暴力时,不要因为“难以启齿”,而一忍再忍,导致家暴举证难、认定难,要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身安全、维护自身权益。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自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是什么事情 让父母到法院替女儿申请婚姻无效?这样做合法吗?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无效婚姻的情形违反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其不仅仅会涉及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还危及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相关司法解释作出如此规定,无效婚姻的申请主体不限于婚姻关系当事人,还包括利害关系人。对于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疾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其中对于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因其危害程度大于其他三种情况,为体现国家对重婚行为的干预,将其利害关系人的范围扩大到基层组织。-END-,获取更多法律咨询链接。

【法律知识】是什么事情 让父母到法院替女儿申请婚姻无效?这样做合法吗?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无效婚姻的情形违反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其不仅仅会涉及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还危及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相关司法解释作出如此规定,无效婚姻的申请主体不限于婚姻关系当事人,还包括利害关系人。对于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疾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其中对于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因其危害程度大于其他三种情况,为体现国家对重婚行为的干预,将其利害关系人的范围扩大到基层组织。

河南振豫律所【孙振魁律师】受聘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客座教授

曾为最高法院特邀嘉宾,在《中华人民共和共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自己的意见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2002年2月12日《大河报》“今日说法”版整版报道了题为《交了购房款,却得不到房,详细介绍了孙律师的庭审过程,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哄动。2003年4月7日《河南法制报》第三版“诉与辩”刊摘本人在一起诉区、市政府的代理词;2003年10月14日中国法院为与新华网联合召开《审理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座谈会,其与人民大学的杨立新、最高法院的陈现杰、北京高院的单国军等六位嘉宾应邀出席了座谈会。部分观点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采纳。此外,孙律师还致力于写作,其中长篇历史小说《梦春秋》,2011年获郑州市“五个一”工程奖。

【最新消息】潮阳关埠一入赘女婿未尽责赡养家中二老,还经常咒骂毒打!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上述规定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台法律顾问:吴晓燕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享有继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第六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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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问出来了那说明你已经没有那么爱他了,我觉得你应该和他反应这个问题,如果他不愿意有所改变或者没有解决方案的话,早点结束痛苦好了。

匿名 共1个回复>

其实最简单的就是看你自己怎么去想,如果说是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的话,那就没什么意思了,大学这个词提出来就代表你已经成熟了,长大了,无论是生活家庭还有感情,你都应该慢慢的学会去处理好。其实我想,你更想问的...[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

最简单的方法,用真心对待真心。

匿名 共8个回复>

虽然我可以理解他已经25岁或许有那个需求,但是以此为要挟就让人很不舒服了,他是真的爱你吗?这种事应该是两个互相喜欢的人你情我愿的事,当然我觉得你们既然是真心喜欢的,也不是不可以,而且年龄也成熟了,但是...[详情]

匿名 共2个回复>

一般情况不要跟同性朋友倾诉感情问题,我这里指的同性朋友是年龄相仿的,因为她们大部分会钻牛角尖。我曾经也喜欢过一个大我九岁的人,算是在一起了吧。但是我们互相从不会控制,侵犯对方隐私,我问是谁,他会告诉我...[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孩子:我是过来人,记住.对他怜悯就是对自己残忍,好男人多的是!当断不断,必有后患!别等后悔来不及!

匿名 共5个回复>

呵呵呵呵,叔叔阿姨,你们这样执着于己见,又何必来这里提问呢?对,同性恋是不道德的,同性恋是不正确的,同性恋是应该强制扭送精神病院的,对,没错,他不是个天生的同性恋。ok,您要的答案是不是就是这个?您要...[详情]

匿名 共6个回复>

嗯,你要明确下面几个问题:第一:你和现男友异地恋的异地的程度,(如果太远平常不能见面很难继续下去);第二:你对他爱的有多深,(如果你爱的不深就算了,如果你爱他够深的话继续交往,你后面交往的过程中,他对...[详情]

匿名 共9个回复>

一个说自己的老婆有多听话,是他觉得在外人,朋友面前他需要面子,而更多的吹嘘会使妻子觉得自己没有主见,男人需要面子,而女人也需要面子啊!所以相互尊重才是主要的。两人在一起需要沟通。

匿名 共6个回复>

哇,跟一个说有事,自己跟盆友过,然后买礼物提前送给她。另一个陪她一天。最后一个睡觉。

匿名 共7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