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婚姻心法
子年出生的人,不能与未年马年卯年出生的人为伴;丑年出生的人不能与未年戍年午年出生的人为伴;寅年出生的人不能与申年巳年生的人为伴;卯年出生的人不能与酉年辰年和子年出生的人为伴;辰年出生的人不能与戍年兔年及同年出生的为伴;巳年出生的人不能与亥年寅年出生的人为伴;午年出生的人不能与子年牛年和同年出生的人为伴;未年出生的人不能与牛年子年出生的人为伴;申年出生的人不能与寅年亥年出生的人为伴;酉年出生的人不能与卯年戍年和同年出生的人为伴;戍年出生的人不能与辰年酉年出生的人为伴;亥年出生的人不能与巳年申年和同年出生的人为伴。如果你不信,你可以查一下自已父母的年份,如果有以上信号的,如亥年与巳年结婚的,关系必不和,常吵架,甚至离婚
2018年离婚彩礼纠纷中要准备哪些证据
因此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应当分为两种情况:(1)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采信。(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之诉的,由于彩礼的给付人与收受人并不局限于男女双方个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因此,直接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既符合实际的权利义务状态,也有得真正解决纠纷。
个人房屋婚后升值,离婚时增值部分怎么分配?
以上是北京德亮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的关于婚后房屋增值,离婚时应如何分割的问题所作的分析及总结,
婚姻辅导公益讲座|人为什么要结婚?
曾担任过企业总经理,受聘于陕西师范大学基督教研究中心,本期主题:人为什么结婚?探讨问题:1.为何越来越多的婚姻走向破裂?2.人为什么结婚?3.你是否适合在这个时候结婚?
办理委托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注:离婚协议取得的房产,办理委托公证一般需要隔天才可以领取公证书。)丧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提供继承公证书;丧偶后取得房产的,需要提供丧偶证明、购房材料[包括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商品房)或者存量房合同(二手房)]三、委托公证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委托人为个人的按产权证套数,委托人为公司的按产权证套数,委托公证书一次性出5份,四、委托公证书怎么写?公证机关办理委托公证只证明委托行为和在委托书上的签字为委托人所为,一般不做实体上的审查.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后果,均由委托人享有或承担。对于与人身有密切联系或涉及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不得委托别人代办,公证机关亦不予受理。因此,在公证员面前,在前面委托书上签名(盖章)。
《珽有说法》第17期: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如何分配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归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此条规定,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款项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共同还贷款项对应的增值部分如何计算,部分法院是以共同还贷款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来确定的。
离婚“考试”是有益的司法创新
离婚是自由的,但毕竟是一个家庭的破裂,此外还可能涉及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所以应当是慎重的。诚然,“冲动型离婚”也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既然闹到了法庭上,法官就有权利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谈恋爱的时间有多久、结婚纪念日、家务事是怎么分工的”“在恋爱时对方说的那句话或做的哪些事让人感动”“发生矛盾时谁先打破僵局,通过什么方式”“你在家庭中尽了什么责任,做得好和不好的都有哪些”等问题,既是法官了解夫妻情况的窗口,也有助于当事人客观整体地评判自身的婚姻状况。一句话,离不离还是自己说了算,但可以更大限度地减少“刚离就后悔”的情况发生。相比于“限号”等人为设置离婚障碍的做法,西安的探索显然更加可取:在不妨碍婚姻自由的基础上,为即将“瓦解”的婚姻提供缓冲地带,让夫妻双方理性看待自己的婚姻,更可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值得总结经验并迅速推广。
提存公证,破解离婚难题
李先生也同意给张小姐100万,但是又怕给了钱张小姐不去和他办理离婚手续。一番纠缠之后,经好友提醒,因为有了“提存公证”,即使面临离婚的窘境,也能够完美的保障自身利益。案例已经分析完了,各位亲是不是很想了解下“提存公证”呢?别急,科普时间马上到来。什么是提存公证呢?提存公证是指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为提存人。提存之债的债权人为提存受领人。提存人一旦将提存物提交公证处,并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即产生提存的法律效力。
《昕说法》第18期: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如何分配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归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此条规定,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款项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共同还贷款项对应的增值部分如何计算,部分法院是以共同还贷款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来确定的。《昕说法》第17期:离婚时保险财产到底分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