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怎么争孩子的抚养权?
除此以外,若一方有上述四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承担。温馨提示:在发起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承担诉讼以前,不但对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知已知彼;
提出离婚一方的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
父母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的情况一般有:(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没有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能力,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的,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照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综上所述,离婚一方的抚养费的相关问题,其实抚养费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不是小事!2018年怎么给付抚养费
当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也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来确定。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离婚协议小孩归男方抚养费怎么办这个问
高院:婚姻家庭纠纷相关51个问题的裁判意见及解答(二)
14、离婚时夫妻双方约定或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能否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离婚时夫妻双方约定或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严重变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确有增加等正当情形的,依照《最高人民法
「必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1个相关法律问题裁判意见大全之——抚养、赡养问题
14、离婚时夫妻双方约定或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能否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离婚时夫妻双方约定或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严重变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确有增加等正当情形的,依照《最高人民法
想要增加或减少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法院会怎么判?
(2)要求减少抚养费的情况;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方可以请求减少抚养费:①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②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③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双方对于抚养费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多少根据子女
觉得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太贵”,能讨价还价么?
在达成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实际隐含着双方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的博弈。最终达成的离婚协议,是双方妥协商定的结果。当协议离婚的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时,所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王某若要否认离婚协议对抚养费约定的效力,需举证证明自己对该问题的表述并非真实意思表示。但这并非意味着双方对抚养费作出约定后,抚养费的数额就是一成不变的,应当依双方的收入变化或子女的现实状况而定。例如,被抚养人的父母突发重大疾病造成收入骤减或子女随着升学及年龄增长所需费用显著增加,此时依据情势变更原则,可以主张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作出相应调整。本案中
协议离婚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有哪些?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4、抚养费变更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
「以案说法」离婚协议中,对抚养费作出的约定效力如何?
但这并非意味着双方对抚养费作出约定后,抚养费的数额就是一成不变的,应当依双方的收入变化或子女的现实状况而定。例如,被抚养人的父母突发重大疾病造成收入骤减或子女随着升学及年龄增长所需费用显著增加,此时依据情势变更原则,可以主张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作出相应调整。本案中,王某在诉讼时身体健康状况和收入情况较离婚协议签订时相比,并无明显变化,显然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此外,离婚后的夫妻双方应正确处理自己与对方及子女的关系,本着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子女健康成长提供足够的物质保障并倾注必要的关爱,避免将子女作为限制对方的工具以及情绪的宣泄口,从而对子女造成二次伤害。Believe崇明区人
离婚时放弃孩子抚养费,还能再主张吗?谨记这个诉讼时效!
笔者认为,被扶养人成年后,再请求给付18岁以前的抚养费,则应适用3年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从不具备被抚养条件之日起计算。不然可以想象这样的场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父亲要求自己40岁的儿子给付赡养费,40岁的儿子反诉老父亲给付18岁以前的抚养费,场面将一度尴尬。所以说,在离婚的时候千万不要冲动,感情用事,在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调解时一定要确保对方支付的抚养费能够把孩子拉扯大,一来是对孩子的负责,二来这也是为了避免将来再起纠纷再次起诉的麻烦。nozuonodie,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