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原告为何超七成是女性?女性更倾向选择“不凑合、不将就”
“女性不仅在法律上享有离婚自由,在现实中也充分实现了离婚自由,我们仍需清醒地认识到离婚可能给女性、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淑华说,一方面,女性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领域仍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而法律有关离婚时财产分割、债务清偿、子女抚养和救济制度的规定不尽科学合理,相当多女性在离婚后面临生活水准的严重下降,甚至出现贫困。另一方面,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如果婚姻破裂、家庭解体比例过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离婚案件原告为何超七成是女性?
此外,面对婚姻案件的结果,当事人应有理性平和的心态接受。“女性不仅在法律上享有离婚自由,在现实中也充分实现了离婚自由,我们仍需清醒地认识到离婚可能给女性、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淑华说,一方面,女性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领域仍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而法律有关离婚时财产分割、债务清偿、子女抚养和救济制度的规定不尽科学合理,相当多女性在离婚后面临生活水准的严重下降,甚至出现贫困。另一方面,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如果婚姻破裂、家庭解体比例过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但淑华表示,期待未来的司法大数据报告能从当事人年龄、地域、职业、离婚原因,以及离婚
司法大数据揭秘:七年之痒变三年 离婚超七成是女方提出
而女性比较敏感,更容易意识到这一裂痕,于是更容易提出离婚。”婚姻分析师詹春云曾分析说,对离婚她们更难以忍受糟糕的婚姻生活。关键词2:“七年之痒”变三年都说婚姻有“七年之痒。据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对于婚姻的存续时间,在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婚后2年至7年为婚姻破裂的高发期。不过,从统计图上不难看出,结婚的第三、四年的离婚率达到了峰值,而婚龄3年以下的夫妻逐渐上升的离婚率更不容忽视,婚姻头三年似乎也成为了一道坎,七年之痒缩短至三年。有律师分析,年轻人个性较强,对婚姻决策草率,在婚姻生活中不愿意妥协,他们不仅面临工作压力,还面临着婚姻
「关注」司法大数据揭秘:七年之痒变三年 离婚超七成是女方提出
“夫妻双方随着时代的变化也在变化,当一方的变化速度快于另一方时,夫妻双方的思想与物质等不再同步,婚姻就会出现裂痕。而女性比较敏感,更容易意识到这一裂痕,于是更容易提出离婚。”婚姻分析师詹春云曾分析说,对离婚她们更难以忍受糟糕的婚姻生活。关键词2:“七年之痒”变三年都说婚姻有“七年之痒。据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对于婚姻的存续时间,在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婚后2年至7年为婚姻破裂的高发期。不过,从统计图上不难看出,结婚的第三、四年的离婚率达到了峰值,而婚龄3年以下的夫妻逐渐上升的离婚率更不容忽视,婚姻头三年似乎也成为了一道坎,七年
最高法发布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 离婚案件原告超七成是女性
但淑华认为,随着男女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和女性受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女性的独立自主意识日益增强,这也重塑着她们对婚姻关系和婚姻功能的认知。女性对婚姻离婚概率。其次,女性的经济地位提升。女性在经济上相对独立,这既为她们提供了离开婚姻的资源,同时也使她们在婚姻关系及离婚博弈中占据相对有利的地位。“除此之外,家庭规模急剧缩小带来的婚姻权力结构、矛盾处理方式的变化,男多女少的人口结构等因素对女性离婚意愿的增强也有或多或少的影响。”但淑华说。
女性主动离婚,越独立越坚决
其实有很多婚姻都离错了,有时换人不如换思维,幸福的婚姻都是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实现的。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对十大城市离婚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离婚案件中,女性主动提出的占60%~70%,城市女性更高达80%。
司法大数据揭秘:七年之痒变三年,离婚超七成是女方提出
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尤其是白领阶层,女性的收入基本与男性持平,甚至还高于男性,这是女性追求高质量的婚姻或面临不幸婚姻时勇于说‘NO’的主要原因。“夫妻双方随着时代的变化也在变化,当一方的变化速度快于另一方时,夫妻双方的思想与物质等不再同步,婚姻就会出现裂痕。而女性比较敏感,更容易意识到这一裂痕,于是更容易提出离婚。”婚姻分析师詹春云曾分析说,对离婚她们更难以忍受糟糕的婚姻生活。关键词2:“七年之痒”变三年都说婚姻有“七年之痒。据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对于婚姻
成功对男性或女性离婚率的影响一样吗?
对于男性来说,家庭可能是事业的支柱,而对女性则可能是事业成功的阻碍。启示与讨论1.在性别歧视问题上,男性能否置身事外?他们也许才是更大的受害者发现离婚女性的职业发展更好,她们的收入也高于没有离婚的女性(进一步支持了“女性守住婚姻的代价是牺牲职业发展”的说法);而男性在离婚后则相反,职业发展会变差。所以,当我们大力倡导协助女性“兼顾事业和家庭”,不仅是对女性整体福利的提升,同时也是避免影响男性群体的职业发展。职场天花板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女性自己为了平衡事业和家庭而不得已做出的“理性选择”,目的是不提高离婚
女人,实际上你高估了离婚的成本!
家务缠身,导致女性的社会竞争力大大减弱。离婚后,从事较多家务劳动的女性又不可能就其劳动得到补偿。我国婚姻法虽然对于家务劳动的补偿作出了规定,但有一个前提,即“双方签订有婚内财产约定,且财产约定明确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显然,这一规定形同虚设。《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然而,“付出较多义务”是个模糊概念,难以计算,无法证明。女性对婚姻付出得越多,自然对婚姻越是难以割舍,但尽管如此,隐形成本还并不是让女人对婚姻难以舍弃的最主要原因。在相当一部分女性的认知中,离婚的代价要比估算出的实际成本大得多,婚姻难道不是人生的唯一出路吗?离婚后像孤魂野鬼一样的苟活
【新书导读】女性·婚姻与革命:华北及陕甘宁根据地女性婚姻问题研究
一边区抗属婚姻问题的生成要素二边区抗属婚姻问题的司法应对三边区抗属生活窘境的社会关切四边区模范抗属的形象建构五小结下篇政治仪式与生活日常第九章仪式与身体——根据地女性英模的生活面相一根据地女性英模的形塑逻辑二根据地女性英模的物理效应三根据地女性英模的政治参与四根据地女性英模的家庭生活五小结第十章生育与健康——陕甘宁边区的妇婴保健一边区妇女生育情景二边区妇婴保健政策三边区卫生新知推广四小结第十一章法规与习俗——根据地女性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利一根据地女性婚约解除时的财产权二根据地女性离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