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

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江苏高院民一庭婚姻家庭案件疑难问题法律适用研讨会综述(2005)》(二)关于男女双方起诉离婚前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效力的认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离婚前男女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中关于子女

发布时间:2018-12-06 15:58:34 浏览量:8435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及诉讼时效

至于双方在离婚时明知有未分割的财产而约定不予分割的情形,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基于原夫妻共有财产而形成的新的财产部分,当然已不再是婚姻法意义上的夫妻共同财产,毋庸繁证,这部分只能按照约定或一般的财产分割进行处理。若就此发生争议,则属于协议离婚后的夫妻财产分割纠纷,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处理,适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一年除斥期间。可见,离婚后可能涉及的财产分割范围为:离婚时未涉及的财产(无时效);未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三年/无时

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

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5、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协议离婚不成,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律师观点关于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的效力,审判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离婚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后,无论是否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都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案件中,法院可以将双方签署的协议作为判决的依据;第二,离婚协议书为附条件的协议,即双方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为前提,所以离婚协议书需在双方至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后才生效,若双方未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在离婚诉讼中,除非双方同意继续按离婚协议书的条款履行,否则法院不可以按离婚协议中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及诉讼时效

若就此发生争议,则属于协议离婚后的夫妻财产分割纠纷,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处理,适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一年除斥期间。可见,离婚后可能涉及的财产分割范围为:离婚时未涉及的财产(无时效);未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三年/无时效);基于原夫妻共有财产而形成的新的财产部分(一年)。综上,离婚协议履行与财产分割是两个概念:1.履行财产分割协议,适用诉讼时效。离婚

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二)》(沪高法民一\[2004\]26号)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的理由应如何把握?答:司法解释(二)第九条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理由规定为:“欺诈、胁迫等”说明其并不仅限于欺诈和胁迫。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确实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地方,由于离婚双方毕竟有过夫妻名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可能还育有子女,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除了纯粹的利益考虑外,常常难以避免地包含一些感情因素,所以,人

最高院法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二)》(沪高法民一\[2004\]26号)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的理由应如何把握?答:司法解释(二)第九条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理由规定为:“欺诈、胁迫等”说明其并不仅限于欺诈和胁迫。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确实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地方,由于离婚双方毕竟有过夫妻名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可能还育有子女,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除了纯粹的利益考虑外,常常难以避免地包含一些感情因素,所以,人

离婚后财产纠纷裁判的法律依据指南 | 婚姻法案由系列(建议收藏)

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但是,一般说来,这种协议有可能是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底线,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远远超出这种底线的话,可能会引起双方矛盾激化,因此,人民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不妨将之作为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的参考。

结婚时需要知道的事情,什么情况下离婚一方能多分财产?

特别注意以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984年8月30施行)第十九条:“因第三者介入或喜新厌旧而离婚的,处理财物时,要注意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2号)中第13条:“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之规定已经被修改后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

婚内协议对双方一定具有法律效力么?

该《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再审认定本案应尊重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认定双方应当按照《关于确定财产归属的协议书》。律师释法婚姻法关于双方共同财产有两种规定,一种是夫妻书面约定制,二是法定制,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优先适用双方的约定,如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分割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割。在夫妻双方在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时,尽量避开离婚、双方离婚后等字眼,约定生效时间如本协议双方签订后即视为从结婚登记之日起生效,如以免和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相混同。

李正律师:协议离婚后,可以反悔要求重新分配财产吗?

从以上规定来看,如果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的内容,即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要把握两个条件:一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二是要证明你在订立该协议时是有被对方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四、律师结语: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那么该协议还没生效。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分割财产。如果已经办理离婚手续了,那么该协议有效,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带你一起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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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恋爱经验的恋人都如此,是正常现象。如果你问我怎样才能改变这样的情况,我就一个看法:多谈几次恋爱就好了。学生应该多想学习的事儿,别老想着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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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吧妈宝男除非他自己愿意改变,不然都是徒劳ps:我刚分手也是因为前任妈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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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什么分手啊?解决你们之间的问题另一个简单粗暴的方法,找到她,抱住她,她应该会挣扎,死死抱住她,不要弄疼她,等她平静点了,你再真诚的说“不要离开我”一定要有气势,说话要稳,她要是回你一句,无论回你一...[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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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凉凉的,想法嘛就是你能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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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表现出不在乎能当普通朋友的态度,同时穿着的时尚、帅气些~让她产生走宝的感觉~首先引起她的注意,其次就看你和她的缘分了~水瓶座的女生如果对你没兴趣,那说啥也白搭

匿名 共9个回复>

物质和金钱至上的社会里,做什么事都需要计算得失。唯独生孩子这件事,当妈的我愿意输。

匿名 共0个回复>

答案你自己都说出来,自私的男都是只顾自己的利益面子,那会理会人的感情对待男女都一样,冷战那是是形容男的小气心胸狭小既然会对女人冷战

匿名 共0个回复>

你是喜欢她的,不要害怕不要逃避,已经伤害了她一次,该弥补了,否则你会为错过她而后悔莫及。

匿名 共1个回复>

我盼了好久的青团刚刚邮到的时候我回国了吃不到于是想着分给男友和他的哥们。然后他这么回我的。恶心。

匿名 共3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