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婚姻法:离婚时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4个有利条件?
3、十周岁以上的小孩怎么判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有事找律师(go)温馨提示:在离婚后产生抚养权纠纷,欲变更孩子抚养权,首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达成协议后通过公证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就需要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值得注意的是,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可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由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母爱如水,温柔细腻。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大家怎么看?
男方有家暴孩子怎么判?男方有家庭暴力怎样离婚?
以家庭暴力或感情破裂为由起诉,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的。遭到家庭暴力应该报警,派出所出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医院的门诊及住院治疗病例等也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程度。根据婚姻法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家庭暴力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因此在导致夫妻最终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同时要求对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而具有家暴行为的,一般法官在对孩子抚养权作出判决的时候,往往也是不会将孩子判给他的。因此男方有家暴孩子怎么判,此时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怎么付?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总的来说,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李鹏律师总结:子女随其生活,由对子女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离婚后,女方擅自将小孩的姓改成随她的姓,男方真干瞪眼吗?
但是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小孩的姓氏改变就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了。并且有的时候女方连跟男方商量一下都不商量,就把小孩的姓改成她的姓了。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专门做了《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的司法解释。该解释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这也就是说,离婚后未经男方同意,女方随便将小孩改姓,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男方有权利要求将姓小孩的姓氏更改过来。
法院囧事|求法官快判我离婚,大师说我要结三次婚才幸福
他都没有老婆,我不照顾谁照顾,希望法官看在我娃仔还小的份上,判轻点。覃某囧事四:那个女的肯定是小偷,你为什么不报警离婚案,法庭上,女方主张男方出轨,并将出轨对象带回家中。女方这个婚我一定要离,法官,你给我评评理,我去外地出差,他竟然带女人回家乱搞。我没有,她说的不是真的,我没有带女人回家过。你没有,那上周我出差提前回来,穿着我的睡衣,睡在我床上,还打我的女人是谁?是鬼吗?我都跟你说了,我不认识你说的女人,你又不信。你不认识,她还喊你救命,你不认识她怎么进来穿我的睡衣,睡我的床!你信我,我真的不认识,那个女的肯定是个小偷,你要报警才对。
天天吵架,老公赖着不离婚,我该怎么办?
三、实践意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法定理由。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要根据离婚纠纷案件的客观事实来确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应当从婚姻继承、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在本案中,双方系自由恋爱,婚姻基础较好,婚后双方虽因家务琐事发生吵闹,但只要双方加强沟通交流,克服生活中的各种困难,珍惜相互间的夫妻感情,另一方面双方所生两子女尚幼,从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出发,综合本案实际夫妻双方仍有和好可能,据此法院判决
离异女无法生育 能否优先获抚养权? 南方法治报数字报 电子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明确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结合本案情况,由于本案的被告没有生育能力,这一点同时也得到了原告的确认,因此,法院最后判决时优先考虑将小孩的抚养权判给被告。(徐略军杨伟雄)请登录平安南粤网(www.gdga.gov.cn)
作为母亲应该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抚养权怎样才会归我?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11月3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审理原则,在审判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从女方的角度来讲,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呢?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阳和法庭弹好家事审判“三部曲”
庭后回访维系修补亲情2017年5月,阳和法庭审理原告韦某诉被告蓝某离婚纠纷案,婚姻关系的缔结与存续应以感情为基础,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自愿结婚,婚前经过较长时间的了解,双方的结合是有感情基础的。承办法官认为目前,原、被告的感情出现一些问题,主要是双方缺乏沟通和交流所致。被告虽有过吸食毒品史,但没有证据证明现仍吸食毒品;原告主张与被告于2016年1月分居至今,但同样没有证据加以证明。因此,该案中没有证据表明双方的夫妻感情达到确已破裂的程度。只要双方本着珍惜家庭、关爱子女的原则,相互尊重、彼此理解,双方的关系应该能得到改善。因此,原告的离婚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今年10月,阳和法庭审判员和书记员到韦某家回访,发现韦某和蓝某夫妻和好如初,双方有说有笑。感谢法官当初没有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