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也很无奈: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都是这样互相折磨的
那一个离婚案件到底能拖多久呢?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一审期限3个月,如果第一次法院判不离,等6个月二次起诉离婚,一审期限还是3个月,如果二次起诉离婚双方关系仍未好转,那就有被判决离婚的可能,即使二次起诉离婚还判不离,等第三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一般就得判离了,虽然法律没有规定起诉几次就可以判离婚,但毕竟结婚自由,离婚也是自由的,原告反复起诉离婚这一事实也说明感情破裂,法院有什么权力硬要没有感情的人继续共同生活呢。如果请律师折腾的,那花样就更多了,可能在送达的时候就开
夫妻离婚一岁小孩抚养权归谁
三是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四是如果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五是孩子虽然两岁以上,但如果之前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六是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一方有婚外情,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三)要求损害赔偿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一方有重婚、姘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夫妻因婚外情离婚时,如果有婚外情一方的行为构成了重婚、姘居,或者在离婚前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在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法官一般都会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我们有事找律师(威信号go)网站有专业的离婚官司律师帮助您解决类似的问题。
七年之痒真的存在吗?309件离婚案揭秘“六大真相”,很现实很残酷!
据家事团队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很多人起诉离婚时可能是一时冲动亲人劝说后,当事人容易回心转意考虑到孩子的成长,最终不离婚有些夫妻是双方都愿意离婚,起诉后自行达成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此撤诉法院对离婚是什么态度?法院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基本判不离吗?
在我国离婚诉讼期间与他人同居怎么判?
但是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发现对方和别人同居了的话,自己也是需要提供确实的证据才行的,不管是原告或者是被告在诉讼期间就和别人同居了,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离婚官司的判决结果,但是对财产分配和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的影响是很有限的。这就是离婚诉讼期间与他人同居怎么判的相关法律知识了。
婚外情有孩子了分财产分割有哪些方式?
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3、要求损害赔偿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一方有重婚、姘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夫妻因婚外情离婚时,如果有婚外情一方的行为构成了重婚、姘居,或者在离婚前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合法途径就是协商和诉讼这两种,无论对方有没有私生子或者是否存在着婚外情,都不能通过其他非法的方式在还没有离婚之前就去侵犯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同时,婚姻法也没有规定有私生子的话,分割财产的时候就必须要少分,就算是要照顾无过错方也是
有关孩子抚养权,面对离婚请三思!
二、判给男方的情形1、女方长期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2、女方存在不良嗜好或恶习3、男方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4、女方有传染性疾病,或者重大疾病,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5、女方抚养条件有限因此总结: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2、两周岁以上的孩子,优先考虑抚养条件稍好的一方。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孩子自身的意愿。法院判决的一般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然而,离婚本身就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孩子是无辜的,面对离婚
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怎么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蔡美琴律师总结: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专职律师,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办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等各类法律诉讼案件。
婚内出轨,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综上所述,关于婚内出轨财产分割是怎么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是可以选择协商离婚的,并且根据双方对财产的约定来确定财产的分割,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也可以进行约定,如果有争议的话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离婚时公房使用权怎么分?没获得使用权的能否获得补偿?
周国志律师补充:二、离婚时没获得公房使用权的能否获得补偿公房使用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能否取得补偿?(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2)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得房方应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适当补偿”的标准如何界定?对此,目前的法规尚无明确规定。公房若遇到拆迁,承租人最高可以获得拆迁费80%的补偿款。据此参照拆迁,以获得安置的一半作价补偿给另一方。本人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北市京师律师所合伙人律师,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本律师于1998年8月从事法律工作,2002年5月正式执业,从事法律工作近20年之久,具丰富的诉讼经验,愿竭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